论盗窃罪中“数额巨大”情节的属性
2020-06-08蒙子艳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1期
蒙子艳
摘 要:我们探讨盗窃罪中情节属于量刑规则还是加重构成要件,其实最终的目的还是在寻找解决具体案件时的理论依据,若是量刑规则,数额情节将成为自由裁量的考量因素,而若是加重构成要件,我们将纳入行为的范畴之内,涉及的是事实问题。在整个刑法体系中定位不同,对应的学说理论也就不同,解决问题入口当然也不同。本文就是从不同的属性定位出发,从两种不同的角度解决同一个案件,通过比较,找出属性定位选择的合理性依据。
关键词:量刑规则;加重构成要件;自由裁量权
案例:甲以为乙所有的古董价值不菲,最少值几百万,某日,偷偷溜进乙的家将该古董盗走,准备出手的时候,才被告知这个古董是赝品,只值四千元。问甲行为定性?其应该以盗窃罪的哪个量刑幅度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案件的分析,我们总是被各种各样的法律术语以及不同学说所桎梏,总是忽略了这些不同法律概念放在一起比较的初衷,就像本案,我们会考虑对于盗窃罪中的“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究竟属于量刑规则还是属于加重的构成要件的范畴。但二者进行区分的必要性是什么?是不是意味着,如果属于量刑规则,我们就没有必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对数额巨大与否的认识?如果属于加重的构成要件,我们就必须要求行为人要认识到被盗之物的价值?
一、问题的厘清
如果是量刑规则,那么就是说关于数额大与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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