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萨特存在主义哲学观
2020-06-08黄涵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1期
摘 要:存在主义是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存在主义的概念最早在哲学家海德格尔的著作《存在与时间》中被提出,主要体现了人的独立性,强调以人为中心,极力推崇人的自由和个性的发展。让·保罗·萨特把存在分为了两种形式:自为存在和自在存在,论述了人类自身自由选择与责任的关系,把存在主义发扬光大。
关键词:存在主义;萨特;自由;责任
萨特是存在主义哲学领域的代表人物之一,受其家庭因素的影响,萨特从小就对哲学有深厚的兴趣,在成长的过程中,萨特先后像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学习,之后前往巴黎,成为当地一名哲学教授。在二战后的法国,社会上充斥着萧条的景象,人们的生活在无尽的苦闷与迷茫当中,而追求自由的萨特存在主义理所应当地受到了追捧,成为了当时社会理论研究的热点,在二十世纪的欧洲社会掀起了一股存在主义思潮风。纵观萨特的存在主义,主要包括“存在先于本质”、“自由选择”和“责任”三部分组成。
一、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哲学家们所公认的起点,何为存在?在萨特看来,“存在就是人们可以从疏远中想出来的无:这必定会突然把你淹没,这始终在你之上,这像一个巨大的、不活动的野兽一样沉重的压在你的身上——此外,这里什么都不存在”。[1]人類自身的存在,是存在主义的起点,存在主义哲学家们认为,要体验人的存在,就要从当下实际生活出发,人的存在其实就是感受一切的过程,只有经历了现实生活的种种,人类的存在才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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