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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EPC总承包模式下的造价控制

2020-06-08周赤平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0年4期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造价控制

周赤平

【摘要】本文浅谈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控的内容要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建设工程的核心问题,通过对项目各个阶段进行的逐项及层层控制,最终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平衡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维护最终投资收益的目的。因此,探讨项目工程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造价控制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受业主单位委托,对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统一由一家单位承包完成。包含整个项目建设工程全部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工程建设实施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工作、专业设备、材料的选用以及施工中设备的安装、试车实验、技术培训等全部内容。

工程造价控制是对工程造价确定的组织管理,贯穿于工程造价确定的全过程。确定造价是控制造价的最终目的,造价的确定过程也就是造价的控制过程。

1、EPC模式的优势

EPC模式是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方法,此模式下承包商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而业主能够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节约管理精力,得到最优的最终项目价格,并使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EPC模式下业主一次发包解决了项目设计工作和工程的实施、材料设施装备的采购、检验试验,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都由承包商承担,极大地减少了对项目的管理工作量。同时,建设期间业主承担的项目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到EPC承包商,最大程度的保证了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

该模式能够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因项目多阶段工作均由同一承包商组织实施和统一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设计和施工的结合优势,加快工程进度,同时便于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能促使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更好的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达到理想的效果,确保获得预期投资效益。

总承包模式下,采取全面负责和统一协调,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有利于明确工程过程中量和价的责任归属,明确质量主责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避免扯皮现象的发生。

总承包模式独有的一体施工能够有效省去中间环节,只要严格控制项目工程的关键节点,就可以确保整个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促进设计、采购、施工人员之间的协调及沟通,克服各阶段进行中相互制约脱节的矛盾,提高效率,节省工期。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总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最终达到项目预期完成效果。

2、工程造价的各个控制阶段

2.1项目前期策划阶段

投资控制是业主在项目前期策划的重点。投资估算决定项目的总建设费用,对建筑工程全过程起着纵览全局的决定性作用,其准确性不仅能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性能和标准,还会影响到后续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竣工结算的合理性。为了控制前期阶段的造价,首先须对项目环境进行充分研究、调查和对目标进行充分优化,正确选择整体最优目标。对达到项目目标所需要的要素构成、获取渠道以及这些要素的优化组合进行分析。并依据资源计划、资源单价、项目相关数据库以及建设时间的估计完成项目估算。对项目进行初步投资概算,严格把好项目投资关,为项目后续阶段造价控制打下良好基础。

2.2招投标阶段

由于EPC总承包模式下的承包商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全过程管理,并对承包工程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权负责,使得业主选择承包商的难度加大,因此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在EPC总承包的条件下显得更加重要。

EPC总承包既然同时包括设计及施工,那么EPC总承包商就应依法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同时EPC总承包项目相对于传统模式,业主在招投标阶段对项目并没有具体的认识,仅仅是了解一些大体的概念、形式、技术要求和标准等原则性的内容。 EPC总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没有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规范,取而代之的是以业主的各项要求来确定EPC总承包项目的标准。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签订合同阶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a.总承包商需要全面、充分的理解所承包项目的建设意图,并依据业主提出的设计准则、项目功能等基本要求,承包前勘测考察现场情况的基本数据资料来完成设计任务。待业主批准认可设计任务后,总承包商依据任务要求确定相应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编制施工计划及方案进而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b.EPC总承包的特点决定了业主经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形式。由于承包具体内容的宽泛性,易导致后期产生纠纷的情况发生,为此发承包双方需对项目功能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并以此作为判定合同价款能否调整的参照依据,采用先概括后具体的方式,明确工程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时所达到的相应要求和功能,包括确定项目范围、工程质量以及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以减少由于业主对项目的修改批复造成承包商合同价款变化的影响。

c.同时,在拟定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合同条款时,要特别注意完善承发包双方的履约担保措施、设定承包商的履约保证、出具预付款和进度款保函;也应设定发包商的支付保函条款。注重要求承包商的同业担保,即承包商在提供各种保证、保函的同时,还应设定具有相同资质、相同履約能力的承包商作为出现违约情况下承包方合同被解除时随时可替代的备选的承包商。同业担保实质上就是预先设定替代履行人,在发生解约的情况下,替代履行人代为履行被解约的承包商没有完成的工程承包任务。同业担保人一般由投标入围的未中标人承诺设定,以确保建设项目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顺利完工。

2.3项目设计阶段

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实施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以设计为重点的造价控制原则,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结合实际情况,有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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