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现状及分析
2020-06-08李玉齐丛亮尤胜胜吴傲立
李玉 齐丛亮 尤胜胜 吴傲立
(江苏中科睿赛污染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盐城 224000)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餐饮业随着社会经济一起迅速地发展,据2017 年统计,全国餐饮收入实现39 644 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比商品零售业高0.5%,占GDP 的4.8%。2018 年全国餐饮收入42 716 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比商品零售业高0.6%,餐厅数量接近600 万家。然而餐饮业在给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便捷良好服务的同时,又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不可忽视的主要因素之一。餐饮油烟是指食物烹饪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1],是一种气、液、固混合物,成分非常复杂,而且不同餐馆之间差异较大。餐饮业油烟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和气态有机物,其中颗粒物粒径在0.010~10 μm 之间,主要为PM2.5,PM10和TSP[2]等细粒子;气态有机物的组分复杂,包含烷烃、烯烃、芳香族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醛类、酮类、醇类、酯类等含氧VOCs[3]。根据原环保部公益项目《餐饮业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排放特征及污染物控制对策研究》的数据测算,2015 年全国城镇油烟颗粒物排放总量为24.46 万t,油烟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47.77 万t。餐饮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4]。为有效解决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减少居民投诉,降低油烟产生的大气污染,国家、各级行政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及标准,本文主要针对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做相应的分析。
2 现行国家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中主要问题
随着餐饮服务业数量与规模的增加,相应油烟污染物排放也随之增加,现行国标[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对饮食业油烟排放限值为2.0 mg/m3,该限值已显宽松,不利于餐饮油烟排放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