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农业村“三变”改革路径及综合效益评价
——以重庆市开州区福德村为例
2020-06-08翟羽佳何多兴
广东农业科学 2020年3期
翟羽佳,何多兴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重庆 400715)
我国以农立国,随着城乡经济二元分化趋势显著,传统农业村庄普遍面临农业生产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不高,小农户与当前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不够,农村发展动能不足,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要素配置不合理,农民持续增收乏力,收入来源不广等问题[1]。“三变”改革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2017—2019年)提及“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强调从实际出发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新模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因地制宜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明晰“三变”改革路径,整合资源、资金、政策等诸多要素,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统筹产业规模化、高标准化发展,改善农村资源低效利用现状,对振兴农村农业农民发展意义重大。
目前对于“三变”改革的研究正处于试点改革、方案探索阶段,国内学者大多持赞同意见,从经济学、金融信贷、精准扶贫等多个方面解析了“三变”改革,并提出相关内涵见解及实施困境的思考,但对具体的实施路径归纳、法律法制规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研究较少。从“三变”改革的内涵见解来看,其经济学意义是市场经济融入传统农业带来的身份转变[2];或有认为通过建立“三变”资金保障平台,为农业金融信贷提供保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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