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2020-06-04陈凌云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20年5期
□ 陈凌云,陆 萍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1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淘宝、京东等网购软件的快速普及,网购用户的规模日渐壮大,网购商品跨越1000多公里也只需要两三天时间,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正是保障网购效率,加快市场运转速度的关键节点。物流行业的覆盖范围极广,例如:食品行业的冷链运输、服装行业的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等产业,具有高度的产业链联动性,可以积极带动、提高产业链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1]。
2 研究背景
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规定了上市公司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并应当对其社会责任信息予以披露;同年,我国国家电网作为央企首次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为接下来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打开了良好的开端。社会责任信息是企业将自身为推动社会良性发展所承担的责任进行披露的过程,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采用货币性的、定性的财务信息来反映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2],具体形式可以表现为企业单独编制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或者捆绑发布于年度财务报告等形式。物流企业作为近年来快速兴起的产业,2018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283.1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3.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7%。然而,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客户满意度不高、运输效率低导致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等。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物流行业社会责任会计制度,扭转企业所有者和管理层仅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社会责任观念淡薄的观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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