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中国农民银行纸币图案与雍正像耕织图赏析
2020-06-01孟祥生
东方收藏 2020年4期
关键词:农业
孟祥生



中国农民银行是民国时期政府四大银行之一,其前身是1933年4月1日在湖北汉口成立的原鄂豫皖赣四省农民银行,主要业务为农贷、农仓、抵押土地、农产运销、农村合作社,资本定额1000万元,在四省境内发行壹角、贰角、叁角、伍角之流通券。1934年11月14日政府认为四省农民银行规模太小,对于农业发展杯水车薪,便决定将其改组,于1935年6月4日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条例》,在原四省农民银行基础上成立中国农民银行,资本总额为1000万元,允许其发行中国农民兑换券,享有农业债券和土地债券发行权。1936年1月增设储蓄部,奉准可全国发行流通法币钞票,并积极向川、黔、陕、甘等地发展业务。主要包括农业放贷、票据贴现、买卖证券、经营储蓄存款和汇兑等。1936年4月总行由汉口迁沪,1937年总行迁至南京,此时各地分支机构陆续增加到八十七处。至此,该行成为国民政府的第四家国家银行,也是继“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之后第四个拥有发行“法币”钞(图1)的银行。抗日战争时期,其总行迁渝,1938年资本定额2000万元,1940年成立信托部,开展有关农业信托业务,一度受“中央银行”委托经营黄金买卖。1942年7月,国民政府实行国家银行专业化后,该行发行业务移交“中央银行”,并接收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信托局农贷业务,成为当时特许设立的唯一一家农业金融机构。1945年战后总行迁南京,资本总额增至6000万元,开设上海分行和松江、太仓农贷通讯处,全国分行增到二十三处,支行十五处,事务处及分理处达两百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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