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益诉讼提供法治保障
2020-05-21宋婷婷
公民导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宋婷婷


2020年3月26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决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办案方式以及部门协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制约公益诉讼的问题待解决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也就是说,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6月27日,公益诉讼制度正式被写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訴讼制度正式确立,同年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7 月以来,重庆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开展监督,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但是,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2019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普率调研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市检察院四分院、五分院和大渡口、长寿、武隆等基层检察院调研;听取了市检察院、4个检察分院、14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听取了10个市级部门、28个区级部门、2个社会组织的情况介绍;听取了16名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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