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百年变迁史(四)
2020-05-21
公民导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
岳仲明透露,社会公众对民法典草案提出的一些具体意见包括:建议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建议明确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建议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建议对居住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建议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对有关条款的表述进行研究;建议明确民事主体应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才能请求采取更正或删除等必要措施;建议对胁迫婚姻的撤销,规定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权;建议增加规定试收养;建议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究竟该设立哪些分编一直存在争议,比如,人格权编是否应当独立成编、知识产权是否应当纳入作为分编,等等。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就民法典设立各个分编的法理逻辑进行了阐述,并回应了一些争议问题。
草案分编编纂体例符合我国国情
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此次是将几经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3月通过的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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