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之路与法律的匹配
2020-05-21徐爱国
民主与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法律
徐爱国
“富强”是核心价值之一,政治学研究成果斐然,法学研究相对薄弱。法律对于人类的贡献,无非生存、富裕、安全和平等。诚如边沁所言,法律的目的是“保存生命、达到富裕、促进平等、维护安全”。法律对于安全和平等的作用是直接的,对于生存和富裕,法律只能起到间接的作用。“富强”并非法学专有词汇,因此值得法学理论上的探索。就与法律的关系而言,法律与国强无一一对应关系,但法律与富裕则关系明确。
一、富强与宪制:历史的考察
“富强”为“富”与“强”之合。宏观上讲,富与强成正比关系。其一,富裕提升强大的资源,权力和金钱永远是人类行动的原动力。古代社会强调道德至上,称金钱不能万能;进入现代社会之后,万物都市场化了,金钱可以换来古代社会不可交易的事与物。其二,强力可以换来财富,古今同理。古罗马帝国横跨亚欧非,靠的是军事强力,掠夺大量的财富。日耳曼人横扫欧洲,靠的是蛮族武力。英吉利建立日不落帝国,靠的是海上霸权和科技实力。
微观上考察,当我们把一国的富强与政制联合起来的时候,富强与法律的联系就会显现出来。古希腊150多个小城邦,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对抗的强手,一是斯巴达,二是雅典。从法律上考察,斯巴达采取的是寡头制,集中少数有钱人之力,城邦得以富强;雅典采取的是民主制,集中自由人之力,创造了希腊神话。政制类型决定了国力的大小。罗马的历史巅峰,一是共和时期,二是帝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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