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改革:历程回顾、核心议题与路径选择
2020-05-13刘璨
改革 2020年4期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改革经历了林业“三定”时期、两次集体林改过渡时期和新一轮集体林改时期。研究结果显示:集体林权流转是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流出的过程,流入方注入新的生产要素与经营理念,集体林经营的资本密集度渐增;集体林权流转主体不断增多,每个时期都有主要的集体林权流转参与主体,且从单向流转向多向流转转变;政府部门从禁止集体林权流转转向鼓励和支持集体林权流转,林地收益是集体林权流转的保障,多异质性主体和林农非林就业机会增多是集体林权流转的必要条件;集体林权流转从木质产权交易演化到木质与非木质并重的产权交易,生态价值得以体现。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小农和村集体将继续向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等流转集体林权。为实现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和保障各方利益,有必要进一步强化集体林确权工作,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平台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政策法规,明确生态公益林等林业区划原则,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关键词:集体林权流转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04-0133-15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集体林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集体林区长期存在着林地生产力水平低、农户等经营主体的集体林经营积极性普遍不高等问题[1]。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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