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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政府治理体系构建

2020-05-13谭桔华

湖湘论坛 2020年3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型政府

谭桔华

摘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集中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上。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重要的次级体系。其中,政府治理居于首位。2019年岁末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的一次大考,暴露出我国政府治理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整合职能,实现有效政府目标;理顺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行政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国家组织结构法定化,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保障。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行政体制;有效政府;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0)03-0070-09

现代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一化”。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2019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要认真总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继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2]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2]“科学完善国家、社会事务治理制度和制度执行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3]2019年岁末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既是对国家各级各类机构和干部队伍的一次重大的政治历练,更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回顾疫情发生后的各种应对,不难发现,唯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才能保证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历史经验及教训

“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重要的次级体系,”[4] 其中,政府治理居于首位。当前国家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我们处在一个后工业互联网信息横向传播的社会中,然而国家的行政体制和机制,依然是工业化时代层层上报的一个纵向集中而缺乏扁平化的行政体制。“碎片化、短期行为、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4]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的8次围绕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的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取得了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简单回顾

我国改革开放的40年也是行政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40年。为了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自1982年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8次政府机构改革。8次改革反映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大体上的三个阶段:即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阶段(1978-1992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3-2012年),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阶段(2013年至今)。[5]相应地,8次机构改革分别达到预期目标。1982年机构改革以精简机构为主要目标,实施党政分开,从思想、年龄、专业化程度等方面提升干部素质,这次机构改革的成效,一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二是根据“四化”标准,大批年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1988年机构改革以党政分开、精简机构为目标,首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确定了“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1993年机构改革的重点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1998年机构改革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实现政企分开,转变职能、精兵简政、提升政府的效率和协调能力;2003年机构改革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机构改革更加重视职能转变,以大部制的探索为改革的重点,通过部委调整设置,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2013年机构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关系,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完善制度及相關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制;2018年机构改革强调党与政府机构的职能协调和优化。

(二)历次机构改革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每次政府机构改革都适应了改革开放和政策调整的需要,精兵简政成为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精简机构效果也比较明显,“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系。”[6]但是,政府在改革中既当裁判官,又当运动员:政府不仅是改革的推动者和改革的对象,而且还是改革的考评者和监督者。政府的多重角色严重影响了改革的效果,而且从8次政府机构改革来看,可以说,每一次都是由内在动力而推动的,主要体现的是一种“体制内的改革”。同时,历次改革都是从上而下的活动方式,中央政府的改革先行,然后省、市、县地方政府根据中央的政策及中央政府改革的模式而展开,这种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改革,自上而下,不是根据地方政府的特点和需要而进行改革,这样不利于政府整体行政效能的提高及政府治理体系的完善。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国家行政管理体系提出的总要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治理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延伸,它是以国际治理理论研究为基石,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阐释。胡鞍钢教授认为,中国语境下的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以制度为核心,包括整个国家的法律、中国共产党以及社会领域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按主体分为政府、人民和制度,主要涉及政府履职能力、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国家制度建立、完善及自我更新的能力。[7]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势必对国家法律、中国共产党、政府管理以及社会领域的制度体系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1.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呈现多元复杂状态,公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加严格和多样;国际环境风云变幻、纷繁复杂,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中国以一个高度参与全球流动性的超大规模社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国际国内的形势都越来越要求我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有高质量的经濟发展为基础。今天,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取得了举世瞻目的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结构性的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经济结构,构建宏观调控有度、微观主体充满活力、市场机制有效的经济体制。“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恰恰不取决于经济体制本身,而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说要从根本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在于政治领域”。[8]政府与市场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政府职能转变关涉的重要改革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向市场“放权”,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决定性作用和同时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既释放市场活力,又确保政府监管。

2.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为人民依法管理提供保障

国家的有效治理最终目的是增进人民的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改善民生贯穿在治国理政的全部工作中。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包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也更加注重对民主、公平、正义等价值的追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要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社会和公民的制度供给。政府是人民权利的维护者,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威力,从制度上为人民依法参与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促进公民、企业、社会能更快更好地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推动政府及时回应社会的需求。

3.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改革过程中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9]。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我们探索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就是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1]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2]。毛泽东也曾教导我们: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更是赋予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规定。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定海神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发挥党的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党的组织机构,通过“倒逼”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能力进行了一次深度检验,我们党的治国理念、领导水平和组织能力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

综上所述,“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的复杂工程”[10],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既要更新治理理念,又要优化治理结构。”[11]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政府行政管理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的理念;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显著优势。

(二)行政体制机制面临的挑战

1.目前政府机构职责划分还有待完善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此相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职能体系得已逐步健全。但与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机构重叠、职责划分不科学、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12]。比如,2019年2月25日焦点访谈报道的石家庄冯某“被老板”问题。为了解决“被老板”问题,当事人从这个部门跑到那个部门,而职能部门将责任从行政审批局推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把难题推给法院,推给当事人。又如城市污水处理中,定价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局)、检测的是环保部门、河道管理则属于水务部门,等等,这些都存在部门权责不清、职责交叉的问题。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一度出现地方指挥系统失灵、各级各类机构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力量分散,疫情防控中权力碎片化难以形成“制度合力”的问题。这些事实说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地方各级各类机构职责调整和权责关系的配置仍然不到位。

2.行政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威胁,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损失。疫情爆发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上下全力抗疫。回顾这场重大卫生事件突发后的各项应对,不难发现我国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机制存在不少问题。

按照我国现行防控机制,地方政府没有疫情信息发布权和对重大疫情的确认标准修改权,国家卫生管理部门拥有这种权力。但国家卫生管理部门并不直接接触病毒,直接接触病毒的是一线的医生,而在现有的体制下,医生的临床判断和宝贵的探索,并没有形成有用的政策信息,占主导作用的仍然是行政管理体系。过度中心化的决策体制和过长的决策链条,加上疫情初期,地方政府没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导致一场疫情,给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国家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这场疫情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反思:卫生管理体制、舆论管理体制、应急管理体制、科研考核体制,......治理体系现代化任重而道远。

3.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应该管的事没有管好或者没管到位,政府应该承担的还没有很好地完成,有些应该下放的权力还是没有下放到位,出现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也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育和成熟。转变职能要求界定政府的“能”与“不能”,在政府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事业单位等主体的权力边界。“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简政放权还有很大的空间,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政府就必须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将该管的和能管的管好做好,如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公平正义的维护与彰显,而不该管的和管不好的,如资源的配置,要通过有效方式和途径让市场社会主体去管,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如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初期,政府机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身可以组织最好的信息并拥有最高效率的惯性思维,而增加医疗机构、媒体、社会组织、企业和民众在专业化指导下的按程序应对。唯有实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协调,才能促进政府正确履行职能,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充分发挥。

三、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只有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而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首要内容。”[12]整合职能、理顺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国家组织结构法定化,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一)整合职能,实现有效政府目标

薛澜教授曾指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是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政府。”[13]政府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占据首要地位。政府定位问题直接涉及政府的相关机构组成、职权划分等,所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深化改革。从1998年的机构改革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命题,到2013年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的机构改革及2018年党与政府机构的职能协调和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成为每一届政府机构改革的主题。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力分散、政出多头、扯皮推诿、部门主义、地方主义、效率低下的困境仍然存在。”[3]深化改革就是要进行职能整合。协同理论强调“系统联结”,认为“只有各要素内部及其要素之间的协同才会促进组织结构的有序性,进而引发有组织现象的产生。”[14]整合职能就是要明晰职责,减少职能冲突和交叉。例如,将分散在各部委的国土规划、资源管理与测绘等相关职责整合组成自然资源部,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统一管理部门。将原来分散在其他部委的相关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职权也从过去单纯被动的环境保护扩大为环境保护与修复建设职责的并行和统一。将各部委涉及农业和农村的职责整合,建立统筹处理“三农问题”的责任部门和机制,这样“三农问题”成为一个整体。工商管理、质检、食药监及其他部门相关职权的整合,实现了市场监督管理职权的统一。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是涉及部门协同最常见的治理领域。将原来分散在民政、安监、应急办、公安、防总等各部门的防灾救灾应急管理职责和救援力量整合统一为应急管理部,并且将应急管理部升格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等等这些,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职能转向。职能整合以后,要抓紧落实,避免职能移交后接收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只有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通盘考虑机构设置,充分有效地整合政府职能,才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实现有效政府目标,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理顺协调中央和地方关系,提高行政效能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都是从中央到地方上下一般粗,国务院有什么样的政府组成部门,地方政府就有相应的机构与之相对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政权力划分上简单而模糊,地方政府各级行政权力配置高度同质化。深化改革一直在强调集中统一协调,但实际上我们还是没有做到。要构建完善的政府治理体系,必须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协调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各种制度安排,以确保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充分发挥。要理顺协调中央和地方关系,就必须理顺垂直机构与地方管理的关系。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基础上,“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规范垂直机构与地方管理,要根据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来处理,具体分三个层面:首先是中央设立的垂直机构,这主要是指那些属于中央事权并由中央负责的事务;其次是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机构,是指中央和地方有共同事权而需要地方负责的事务,要求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制,优化考核机制,从而倒逼推进地方改革;最后是地方政府独立管理的机构,是指那些属于地方事权并且由地方负责的事务,地方政府要形成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协同配合的政府治理体系。机构设置后更重要的是明确各机构权责关系。如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病毒研究、信息发布、疫情应对、抗疫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社会物品供应、社会稳定、国家团结、国际关系、疫后发展等,哪些领域应该由中央统筹,哪些领域应该属地方负责,哪些环节应由地方各级各类机构临时决断、灵活施治,等等,这些涉及到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权责问题。只有协调中央和地方关系,才能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行政效能。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中,地方治理系统曾出现一定程度的紊乱,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现有的条块关系没有处理好。各自为政、分散行动,极大地损害了地方管治权威和危机应对的效能,在巩固中央权威的同时,如何确保地方守土有责、守土有权,是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三)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

可以说,“没有国家行政系统的有效运作,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15]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最终目的,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终极要求。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独立自由的认识与行为方式[14]。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政府职能的设定要围绕增进人民福祉展开。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保障公共政策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水平,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与价值,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治理和服务是现代国家治理所强调的,只有有效加强地方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与价值,构建完善的政府治理体系,才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激发人的主体精神和主体意识,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新时代,我国社会呈现多元结构,“以多元参与、开放共享和融合创新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16]在多元化的社会里,更需要制约和监督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各种主体都应共同参与。要按照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要求,充分尊重人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挖掘人的潜能,合力推动公共事务的发展。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效能。2016年5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17]为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各地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上海的“单窗通办”、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广州“一窗式”集成服务等,充分利用体制机制创新、信息技术创新,建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公众外网和各审批职能部门信息系统。“互联网+政府服务”、一窗口办结、一条龙服务等措施,使人民群众对政府满意度明显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事项清单标准化、精准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家治理水平。

(四)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在党的领导下,构建由党委领导、政府管理和执行的治理格局,就是要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发挥好党的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统筹好本领域重大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因此,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统筹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构建完备科学高效的党的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显著优势,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集中有力开展防控工作,受到国际国内高度赞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盛赞在疫情面前中国政府展现出坚定的政治决心,展现出了中国速度、中国规模、中国效率,这是中国制度的优势。血与火中走出来的中国共产党身先士卒,为人表率,成为战“疫”情的领导核心。这充分证明了党的领导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获得成功。

(五)推进国家组织结构法定化,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保障

法治是现代国家建设的根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法治化建设同步跟进,只有依法治理,才能保证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政府组织结构法定化。政府组织结构法定化具体体现在机构编制法定化上,而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政府治理体系的法治保障。“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18],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节约行政成本。要通过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使各类组织机构得到依法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是公权力部门权力设置科学化、执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实现路径。法治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不但要完善法律法规和政府权责清单,而且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提供公共服务,加强职权法定化建设,将政府权力置于宪法与法律范围内,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权力行使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政府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廉明、有序高效,从而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高。通过政府组织结构法定化和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循民主執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基本方略,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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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詹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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