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洋强国与提升海洋法治意识
2020-05-13胡宝顺
航海 2020年2期
关键词:国家
胡宝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考察工作时也指出, “海洋经济发展前途无量,建设海洋强国必须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这一重要论断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对建设海洋强国、航运强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法治建设快速发展,海洋立法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结合实际培育海洋文化,提升海洋法治意识,有利于服务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
l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各类海域的布局和新划分
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表面被海水覆盖,其面积占地球总面积71%。海洋法的历史发展悠久,人类对海洋中蕴藏的大量的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是逐步认识的。
早在中世纪时期,关于维护海洋秩序的主张只有公海和领海两个传统概念;19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人类对海洋的开发除航运和渔业捕捞之外,发展到人工岛屿建造、大陆架和海底区域开发利用,沿海国家开始制定有关海域法律地位和制度的涉海法律。为解决海洋争端,建立国际海洋新秩序,联合国从1958年起多次召开会议,终于在1982年12月制定通过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综合性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个公约包含320个条款和9个附件,第一次出现了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群岛水域以及大陆架、海底底土等新概念和海域划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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