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新政条件下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 分析与控制
2020-05-13孟晓智汤金华王国豪
四川水泥 2020年3期
宋 玲 孟晓智 汤金华 王国豪
(1.南通职业大学建筑与工程学院, 南通 226007;2.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 南京 211100)
0 引言
自2015 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开始了产业化转型升级之路的探索,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进下,建筑产业化在预制装配式建筑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预制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工厂生产预制出包括梁、板、柱和外墙等建筑构件,经过养护并验收合格后运输至现场安装,安装节点采用现浇,施工完成使成为一个整体的建筑方式。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相关政策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就江苏省而言,要求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占全部混凝土总体积的比率不小于30%,同时考虑结构安全问题,一般不建议竖向构件装配。作为装配式建筑从设计、生产到施工,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1]。
同时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建筑业也纳入增值税计税范围,“营改增”的提出,有效避免了重复纳税,更多的是规范了企业的纳税行为,有效的防止了偷税漏税,对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使得施工造价计算趋向精密化,同时影响企业的各项会计指标[2]。本文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在“营改增”以后对预制装配式建筑和传统建筑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做对比分析,帮助工程人员更好的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和过程造价控制。
1 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税区别
营业税本质是以营业额为基础,按比例缴纳税款,属于价内税,对建安工程费来说,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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