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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艺人系统权益的开发与知识产权保护

2020-05-06孙海天

科学与财富 2020年4期
关键词:姓名权肖像权人格权

摘 要:随着国内文化消费需求的日益高涨、媒介技术不断迭代更新,娱乐产业正蓬勃发展,越来越多艺人成为公众关注对象产生社会影响,也为企业带来经济价值。我国的艺人经纪行业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对艺人的产品生产、市场管理及品牌传播上普遍存在问题。在新媒介环境下,艺人竞争市场日趋激烈,艺人系统权益的开发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更需进一步完善提升。本研究以当前中国社会实践亟需开展深入研究的艺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为选题,融入各学科理论,以期促进艺人经纪行业良性发展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明星艺人;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知识产权

通常讲的艺人指的是从事文艺表演的自然人。由于艺人所从事的工作涉及电影、电视剧、音乐会、综艺节目、演唱会、代言商业广告等多种商业活动,使得艺人成为媒体曝光的必备要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艺人很容易成为公众人物,受到社会格外的关注。例如:文章出轨事件,就成为当时坊间热议的话题。而隔壁家老王出轨,除了老王的老婆关注,恐怕没有外界关注。艺人发展到一定成熟阶段,就成为明星艺人。明星艺人会吸引很多粉丝,也形成了粉丝经济行为。明星艺人首先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享有自然人与生俱来的人格权——姓名权和肖像权。但由于明星艺人的特质,他们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又不同于普通人。主要体现在明星艺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有着巨大的商业可开发性和利益,而普通人则没有。举例:迈克尔杰克逊签名明信片,就比普通的明信片卖高出N倍的价钱。印有迈克尔杰克逊的头像的短袖,就可以比普通短袖卖更贵的价格。这就说明了明星艺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已经深深的与商品进行了深度的结合,这种结合被成为粉丝经济圈。事实证明了,明星艺人姓名权与肖像权已经突破了单纯人格权的属性,具备了财产权的属性。那么,就有意义去研究一下,明星艺人财产权的种类以及如何进行保护、如何加以权利利用。

首先,明星艺人姓名艺术字体、肖像绘画都可以形成美术作品,明星艺人的艺术照或剧照,则可以成为摄影作品、明星艺人的演讲则会形成口述作品,无论是美术作品还是摄影作品、口述作品,都有独立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于这些权利的行使,例如出版发行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在音频网站上通过互联网传播口述作品,都可以获得金钱收益。而这些金钱收益的基础上享有著作权。明星艺人的姓名艺术字体和肖像绘画天然的与商品经常结合在一起。而这些标识通常是消费者选择商品与购买商品的关键因素,也成为区别其他同类商品的关键信息。实际上,这些标识已经产生了商标的作用。在中国的商标法制下,是以先申请作为授权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美国模式先使用再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就给了投机客手快抢注的机会,即便后边的商标授权程序给与了相关人提出异议、复审、无效、撤三等手段,但都是需要额外付出相当的金钱代价。因为这些商标行政程序除了做知产的律师可以做,其他人很难做。这就要求明星艺人的法务要及早将申请商标注册,以免未来产生更大的无意义的财力与人力的浪费。申请商标注册也是非常专业的事情。从选择商品的品类、检索在先相同或类似的已经申请或已经获权的商标,到申请材料的准备与提交。通常商标局审查周期在1-2年,在获得商标证后则应该依据商品的品类进行使用。商标证则是明星艺人开发人格商品的有力权利保证,既可以自己使用,又可以授权他人使用,也可以维权之用。

其次,明星艺人的姓名也经常注册成为企业名称。例如:XXX工作室或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明星艺人的姓名的高知名度使用在企业名称中,也是一种非常直接有效的企业广告。一般情况下,明星艺人也会是这个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企业在对外宣传广告中,通过印刷企业名称和明星艺人的肖像,就可以比普通公司更容易与第三方产生业务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身是姓名转化为企业名称权的依据。互联网的时代网站的域名也是重要的企業或个人的财产。例如著名电脑公司戴尔官方网站www.dell.com. dell既是商标又是企业名称,还是域名。这样对于消费者只需要记住dell就够了,而戴尔公司成功的将商标、企业名称和域名统一结合了。试想一下:如果戴尔公司的域名是其他的字母组成,从企业资产和市场营销的角度考量,一定会损失。各大企业都是这样的统一化知识产权策略。已经成熟的好办法当然可以直接拿来使用,明星艺人的英文姓名做域名就是最佳的选择。例如:成龙大哥的英文名Jackie chan,就可以成为成龙慈善公益或成龙功夫电影节的域名。

再次,会自我经营的明星艺人在事业高峰期的阶段,会涉猎其他行业。在做好著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域名权的基础上,明星艺人的生意就被知识产权武装起来了,都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入股公司股权的资产,既可以自己做公司也可以通过无形资产与他人合股。在下一步,就是特许经营权的开展。在中国的法规下对于特许经营的标准是很低的,只要求“二店一年”。举例:很多明星艺人都开办了才艺培训学校,在满足了“二店一年”的基础上,就可以通过特许加盟的方式在各个级别的城市开办学校。特许经营本质就是懒人经济,特许者依靠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输出、经营辅导等软实力,配合原材料、商品的出售来获利。尤其是在中国幅员辽阔、城市城镇众多,特许经营绝对是短期获利的有效手段。本文所提到的所有知识产权都将作为授权许可的客体,而加盟者则可以不动脑子的得到现成的经营模式和品牌、技术支持。

综上,明星艺人应当有意识的认识,不能总是靠演出和表演直接赚钱。因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如果因为疾病、意外或事业衰落导致演出的收入变少,到那个时候再考虑怎么做系统权益开发为时已晚。在鼎盛的时期,就要考虑怎么利用自己的名声,将姓名与肖像知识产权化形成资产包,在通过资产包促进生意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 岳璐.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明星生产与消费[D].武汉大学.2008

[2]. 叶虎.艺术产业运营策略研究[D].中南大学.2007

[3]. 李琼.文化企业微营销的影响机理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5

作者简介:

孙海天,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海天律师曾胜诉代理过千余起作品著作权网络诉讼案件,成功处理过多起影视行业合同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尤其是影视传媒、文化娱乐、互联网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历和经验,是国内文化娱乐与影视传媒领域最资深的律师之一。孙海天律师同时也是台湾电影协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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