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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纪兰:65年守护一个初心

2020-04-23

学苑创造·C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长治市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25岁的申纪兰得知自己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时,有些不敢相信,“我沒有想到我能当上人大代表。开完会,毛主席还跟我们照了相、握了手。”

第一次从家乡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去北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乡里给申纪兰找了头毛驴。那时,毛驴还是不错的代步工具,但大山的坡太陡,石头山上崎岖的小路,把第一次出远门的申纪兰吓得不敢骑。申纪兰先到长治市,从长治市倒班车去太谷县,再从太谷县坐火车到省会太原市,足足花了4天时间才到北京。

在这次会议上,申纪兰和其他1200多名代表一起,举手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她清楚地记得这部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事实上,申纪兰这个原本平凡、普通的劳动妇女,正是因为大胆提出要实现“男女同工同酬”,才成为当时的全国典型。

西沟村率先实现“男女同分”

1951年,西沟村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申纪兰当选为副社长。按照当时社里的规定,男人下田一天记10分,妇女下田一天只记5分,这“老5分”的规定,严重挫伤了妇女们的积极性。妇女们说,这还不如在家纳鞋底儿。

“旧社会封建思想看不起女同志,看不起妇女……我也是个人你也是个人,为什么妇女就挣不上工分,我急得慌。”看着姐妹们受委屈,申纪兰较上了劲儿。她提议开展男女劳动竞赛,结果她干得比一些男劳力还好。“既然男女干一样的活,那就该记一样的工分。”申纪兰说。

她当时没有意识到,她带领西沟村妇女取得的这场胜利,在新中国农村发展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男女同工同酬”,在西沟村这个太行山脚下的小山村里率先实现以后,最终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

“人民代表就是要代表人民的利益”

从西沟村到北京这条路,申纪兰每年都要走一趟,春夏秋冬,来来回回,她越走越明白,“人民代表就是要代表人民的利益”。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申纪兰围绕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纠纷问题,领衔提交了一份关于保护耕地的议案。她说:“建设新农村不能光占地,一味盖新房,太浪费。一句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侵占耕地。”这份议案的内容,对于今天的新农村建设仍有借鉴意义。

申纪兰还提过不少与修路相关的议案,“修通路,迈大步,带领大家去致富。路修好了,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谈到这点,她欣慰地笑了,“我提过修平顺的路、长治的路,提过修城市的路、农村的路,都实现了。”

“要想红旗飘万代,重点是代代相传”

经历过新旧两个时代,申纪兰对中国共产党有着掏心掏肺的深厚情感,“一个共产党员,活着干,死了算。我年龄大了,办不了大事办小事,想办法和大家共同奔小康。在奔小康路上,李顺达他们这些老劳模都看不见了,他们奋斗了一辈子没能看到小康社会,我就是代表他们看看小康社会。”申纪兰坚定地说,“要想红旗飘万代,重点是代代相传。我们要高举党的伟大旗帜,不忘初心,铭记历史,永远奋斗,建设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方向。”

(注:文章内容根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全国人大党建网微平台公众号的相关文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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