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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2020-04-23熊春林全香茗尹慧慧

图书馆 2020年4期
关键词:贫困户满意度文化

熊春林 全香茗 李 莲 尹慧慧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长沙 410128)

1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向全国、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文化相对落后和人口素质相对较低是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也是农村贫困的根源之一。文化扶贫具有引领作用、持久作用和协同作用,离开文化扶贫的有力支撑,物质扶贫就难以持续,甚至重蹈返贫的老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扶贫的功能和作用,提出“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重要论断[1]。围绕“治愚、扶智、扶志”目标开展文化扶贫工作,激发农村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策略。文化部早在1993年12月就成立了“国家文化扶贫委员会”,并将文化扶贫作为国家扶贫的重要举措。2008年,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正式启动文化扶贫工程,开展项目制、体系化文化扶贫。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文化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政策的“中心议题”。2015年12月,文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从文化建设的视角对文化扶贫工作进行顶层设计。2017年,文化部出台《“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文化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十三五”以来,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实施深度贫困地区重大文化工程项目,累计为深度贫困地区安排资金达25.8 亿元[2]。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文化扶贫工作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支撑。

随着文化扶贫工作的广泛开展,文化扶贫研究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一,文化扶贫的内涵阐释。辛秋水认为,文化扶贫是通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贫困农民提升自身素质,以增强其脱贫致富能力为目标的一种有效扶贫开发方式[3]。饶蕊、耿达认为,文化扶贫是在政府的主导下,优化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实现精神扶贫和智力扶贫的过程[4]。饶世权、鞠廷英则对提高人口素质、获得劳动知识与技能、改造价值观、扶智与扶精神、治愚等5 个方面的文化扶贫功能与内涵进行了比较分析[5]。其二,文化扶贫的模式探讨。段小虎等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视角探讨项目制文化扶贫模式[6]。郑自立从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出文化产业扶贫模式[7]。严贝妮、万尹菲根据参与方式的不同,提出直接文化扶贫、间接文化扶贫与合作文化扶贫三种模式[8]。武建光等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核心问题,探讨文化扶贫模式的创新问题[9]。其三,文化扶贫的现实困境。徐苑琳认为,相关体制机制不完善、贫困人口主体地位缺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是当前文化扶贫面临的主要困境[10]。饶蕊、耿达认为,贫困地区的文化生态结构失衡和供需错位是当前文化扶贫的根本困境[4]。邱翠云认为,文化扶贫偏差源于具体政策依据缺乏、专项资金支持缺少和有效激励机制缺失[11]。其四,文化扶贫的路径选择。方清云从如何发挥文化的正功能和打破贫困文化代际传递的封闭循环探寻文化扶贫路径[12]。马山虎认为,文化扶贫必须树立正确精神理念、精准满足民众需求和构建良性循环机制[13]。周宁从如何促进贫困地区的文化产业开发提出文化扶贫策略[14]。严贝妮等从提升扶贫人员专业水平、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重视扶贫对象识别、实现资源精准匹配、确保政策制度落实等方面,寻求更有效、精准的文化扶贫路径[15]。这些研究对于我国文化扶贫的经验总结和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现有研究很少聚焦贫困户满意度,实证分析文化扶贫实际效果并提出相应改进策略。贫困户是文化扶贫的参与主体与受益主体,文化扶贫效果到底如何,他们最有发言权。贫困户对文化扶贫的满意度怎么样,哪些因素影响贫困户的满意度,其影响方式与程度又是怎样的?围绕这些问题,笔者构建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评价模型,依据调查数据资料综合评价分析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这不仅在文化扶贫评价分析理论与方法上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而且凸显了贫困户在文化扶贫中的主体地位,对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文化扶贫原则,有效调动贫困户参与文化扶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文化扶贫真正做到需求导向、精确瞄准和因人施策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学者们对文化扶贫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做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王尧认为,文化扶贫工作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受人力、组织、方法、扶贫对象、扶贫项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16]。张世定把文化贫困问题归因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基础不牢、资源条件有限等方面[17]。曲蕴、马春认为,因不同地区、不同村户、不同性别、不同代际的文化需求存在差异,相同的文化扶贫策略不一定有相同的效果[18]。严贝妮、万晓庆认为,掌握扶贫对象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等个体情况是实现文化扶贫资源精准配送的基本条件[19]。邱翠云认为,文化扶贫的内容是影响文化扶贫达到目标的最关键因素[11]。武建光等认为,文化扶贫受提供农村的文化资源数量、类型以及农民获取资源的难易程度、学历层次等因素的影响[9]。严贝妮采用实证方法得出,文化扶贫效果深受政策体系、资源设施、服务供给、专业人员、绩效评估等因素影响[15]。借鉴以上研究成果,文章认为,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可能受个体特征、家庭特征、村庄特征、文化扶贫感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个体特征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

文章认为,贫困户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4 个个体因素可能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一般而言,在我国贫困地区和人口中,男性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视野相对开阔、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以及在家庭中发挥主导作用,因而对文化扶贫满意度可能更高。贫困户越年轻,其接受新思想的意愿、学习文化技术的能力越强,摆脱贫困的意识也越强烈,容易达成“扶志扶智”的文化扶贫目标,从而对文化扶贫满意度也就越高;反之,贫困户年龄越大,其思想相对保守、学习能力相对差、进取心相对弱,对文化扶贫需求意愿与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婚姻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户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经济状况等,已婚贫困户需要撑起家庭,负担相对较重、生活压力相对较大,而未婚贫困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因此,这一特征可能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但具体影响方式无法确定。贫困户文化教育程度越高,其文化需求层次一般越高,对文化扶贫的要求也越高,从而可能降低其满意度评价。

假设2:家庭特征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

文章认为,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主业、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中是否有在读高中以上学生等4 个家庭特征可能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多,越希望通过文化扶贫实现家庭成员文化素质、致富意识与能力的提升,而且“扶志扶智”往往具有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可以实现“一人有出息能改变全家的穷样”,因而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越高。贫困户因家庭主业不同,对文化扶贫的内容、方式等要求往往存在差异,进而可能影响其满意度评价,但具体影响方式无法确定。人们收入一般与其文化素质成正比。贫困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越高,往往更能认知文化扶贫的重要性,可能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更高。高中以上在读学生更容易通过学校教育、书籍报刊、网络平台等接触到文化扶贫政策,贫困户通过家中高中以上在读学生,更有可能加深对文化扶贫的了解、增强对文化扶贫的认同,并积极参与,从而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相对较高。

假设3:村庄特征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

文章认为,是否为贫困村、与城镇距离、是否信任村干部、村民对文化教育重视程度等4 个村庄特征可能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在经济发展和思想文化都相对落后的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缺乏,文化娱乐活动相对较少,贫困户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机会很少,对文化扶贫的认知与需求有限,往往对待文化扶贫工作参与积极性不高,并对其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村庄与城镇距离越远,受城镇现代文化的影响越弱,思想相对闭塞,文化相对落后,对主要依托现代文化开展的文化扶贫的认同度、参与度比较低,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文化扶贫要实现进村入户,离不开村干部的大力宣传和有效组织。贫困户对村干部越信任,村干部在文化扶贫中的宣传力和号召力就越强,文化扶贫各项工作就越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文化扶贫效果也越能够得到显现,贫困户的满意度评价自然也越高。在村民对文化教育重视程度越高的村庄,贫困户越能够认同“文化教育改变命运”的道理,参与文化扶贫积极性和主动性越高,对文化扶贫的满意度评价也越高。

假设4:文化扶贫感知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

文章认为,文化扶贫人员、文化扶贫设施、文化扶贫内容、文化扶贫形式、文化扶贫效果等5 个文化扶贫贫困户感知变量可能影响其满意度。文化扶贫人员是文化扶贫的具体实施者,直接面对贫困户,他们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和态度的好坏直接影响文化扶贫的质量与效能,进而影响贫困户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文化扶贫设施是文化扶贫的物化形态和直接载体,文化扶贫设施越完备优良,贫困户可能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越高。能否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求精准推送文化扶贫内容,是现实“扶志扶智”和提升贫困人口文化素质的关键所在,故文化扶贫内容越能够针对贫困户的实际需要,贫困户对文化扶贫越满意。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传统习俗、文化发展、基础设施、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采用贫困户喜闻乐见、可供选择和易于接受的文化扶贫形式,将直接影响贫困户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文化扶贫效果是现实“扶志扶智”治愚、提升脱贫致富能力等文化扶贫目标所达成的程度,就贫困户而言,主要表现为通过文化扶贫在思想精神、文化知识、致富能力等方面的获得感,是影响贫困户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的最重要因素。

3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文章数据来源于湖南省12 个贫困县的调查数据。湖南地处武陵山、罗霄山两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贫困县51 个,其中有国家级贫困县20 个,脱贫攻坚任务重。湖南十分重视文化扶贫工作,启动了大型文化扶贫工程“芒果视听文化站”千村万户计划、文化馆精准文化扶贫计划、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特色文化产业扶贫计划等,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以湖南省为例,调查研究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颇具代表性。笔者采取分地区抽样,从湖南12 个市州(湖南共有14 个市州,因长沙和湘潭两市没有贫困县,被剔除)各选取1 个贫困县,最终选择炎陵县、桂东县、平江县、桑植县、花垣县、沅陵县、邵阳县、新田县、新化县、安化县、石门县、祁东县等12 个县,从每个县选取1 个非贫困村和3 个贫困村共4 个村,对每个抽样村随机调查15 户贫困户,共对720 户贫困户发放调查问卷,剔除填写不完整,前后矛盾等无效问卷65 份,最终获得有效问卷655 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0.97%。问卷调查数据涉及贫困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村庄特征、文化扶贫感知等四个方面,以及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运用SPSS20.0 统计软件对655 份调查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发现,当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较高,总体情况如表1 所示。

4 实证分析

4.1 实证模型构建

根据研究假设,笔者从贫困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村庄特征、文化扶贫感知等四方面构建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实证模型,模型的函数形式可设定为:

其中,Satisfaction 为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当贫困户满意时,Satisfaction =1,反之,Satisfaction =0;indi、famj、vilk、culm分别代表贫困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村庄特征、文化扶贫感知等因素变量。

4.2 研究方法

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与否属于二分类选择变量,笔者采取二分类 Logistic 模型进行分析,模型为:

式中,Pi为因变量,即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发生概率;i 代表第i 户贫困户;Xi为自变量,包括indi、famj、vilk、culm等方面的17 个变量;βi为待估系数。

表1 样本基本特征统计

4.3 变量设置

笔者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回归模型中各个变量进行定义、赋值以及自变量影响因变量方向进行预期,具体如表2 所示。

表2 各变量的定义、类型与取值范围

4.4 计量结果与分析

在对655 份样本贫困户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赋值的基础上,笔者运用SPSS20.0 统计软件进行二分类Logistic 回归处理,经检验,模型的Cox & Snell R2值和Nagelkerke R2值分别为0.699、0.973,拟合效果良好。从回归结果看(见表3),在假设的四大类17 个自变量中,有10 个自变量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显著,另外7 个自变量则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

表3 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

贫困户个体特征部分验证了假设1。贫困户性别(X1)未能通过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其原因可能是,湖南文化扶贫注重对农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进行分类施策,同男性相比,女性贫困户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的差异并不明显。年龄(X2)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符号为负号,与假设基本一致。婚姻(X3)未能通过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婚姻状况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教育程度(X4)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但系数符号为正号,与预期影响方向相反,其原因可能是,贫困户的接受能力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产生了影响,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对文化知识、生产技能等文化扶贫内容的接受能力相对要强,更容易从文化扶贫中受益,对文化扶贫的满意度评价相对较高,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贫困户,对文化扶贫的理解力、接受力相对较弱,从文化扶贫中获益相对较困难,对文化扶贫的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

贫困户家庭特征部分验证了假设2。家庭劳动力数(X5)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符号为正号,与假设基本一致。家庭主业(X6)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符号为负号,其原因可能是,家庭主业为非农业的贫困户多为外出务工、自主创业等群体,他们一般“见多识广”,且大多因职业技能缺乏、自主创业失败等致贫,更能深刻理解扶志扶智的重要性,能积极主动接受和参与文化扶贫,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相对较高;家庭主业为农业的贫困户,与外界接触相对较少,思想相对保守,对扶志扶智认同度不高,且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规模小、比较效益低,单纯依靠农业生产知识下乡扶贫从而大幅度提升贫困户致富能力比较困难,故对文化扶贫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X7)和家中是否有高中以上学生(X8)均未能通过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中是否有高中以上学生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

村庄特征部分验证了假设3。是否为贫困村(X9)未能通过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其原因可能是,随着公共文化均等化的推进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在公共文化服务上的差距逐步减少甚至消失,同时,各地在推进文化扶贫过程中,并未刻意区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而是一视同仁,故是否为贫困村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与城镇距离(X10)未能通过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原因可能是,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保障标准化,使得无论离城镇近还是远的村庄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基本相当,同时,随着互联网普及及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开展,使得城乡文化的交流沟通更加便利,超越了时空的限制,故村庄与城镇距离远近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是否信任村干部(X11)和村民对文化教育重视程度(X12)均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且均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

文化扶贫感知部分验证了假设4,文化扶贫人员(X13)、文化扶贫内容(X15)、文化扶贫形式(X16)、文化扶贫效果(X17)等4 个自变量,均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符号均为正号,与假设一致。文化扶贫设施(X14)未能通过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其原因可能是,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以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下乡服务大篷车等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贫困户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故文化扶贫设施未能显著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的满意度。

5 结论与建议

5.1 研究结论

文章采用二分类Logistic 模型,以655 户贫困户的调查数据为样本,具体分析了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总体较高,对文化扶贫表示满意的贫困户占调查样本的67%,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第二,不同因素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方式存在差异。贫困户性别(X1)、婚姻(X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X7)、家中是否有在读高中以上学生(X8)、是否为贫困村(X9)、与城镇距离(X10)、文化扶贫设施(X14)等因素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教育程度(X4)、家庭劳动力数(X5)、是否信任村干部(X11)、村民对文化教育重视程度(X12)、文化扶贫人员(X13)、文化扶贫内容(X15)、文化扶贫形式(X16)、文化扶贫效果(X17)等因素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影响显著,且呈正相关关系。贫困户年龄(X2)、家庭主业(X6)等因素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影响显著,且呈负相关关系。第三,不同因素对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就正相关影响而言,由强到弱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因素依次为文化扶贫效果(X17)、文化扶贫内容(X15)、是否信任村干部(X11)、村民对文化教育重视程度(X12)、文化扶贫形式(X16)、文化扶贫人员(X13)、教育程度(X4)、家庭劳动力数(X5)。就负相关影响而言,由强到弱影响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的因素依次为家庭主业(X6)、贫困户年龄(X2)。

5.2 对策建议

以提高文化扶贫贫困户满意度为切入点,围绕进一步改进文化扶贫工作以实现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提升之目标,笔者根据上述实证研究结论,聚焦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和文化扶贫实施现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5.2.1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贫困户的能力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20]按照“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品德优秀、责任担当、能力突出的文化扶贫人才队伍,是“尽锐出战”以如期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前提。其一,建立一套完备的文化扶贫人员选派制度,从国家、省、市等各级文化机构中,精心选派一批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骨干人员赴贫困地区挂职帮扶,以有效缓解贫困地区文化人才短缺的现状,迅速壮大文化扶贫一线人才队伍。其二,根据贫困地区的现实情况,对文化扶贫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破解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原有人员能力素质低和选派人员“水土不服”问题,造就一支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带得动的文化扶贫精锐队伍。其三,建立健全文化扶贫人员激励机制,将文化扶贫业绩与年终考核评优、工资绩效收入、职称职务晋升等进行挂钩,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于文化扶贫工作,激发他们开展文化扶贫的动力和热情,打造一支锐意进取、建功立业的文化扶贫人才队伍。

5.2.2 优化资源配置供给,精准满足贫困户的实际需求

《“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盘活文化资源,提高服务效能”。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改进文化扶贫内容、整合文化扶贫资源和优化文化扶贫供给,是提高文化扶贫服务效能的基本前提。其一,根据贫困地区经济、文化传统状况以及贫困户文化心理特征,改进文化扶贫内容,使之本土化、通俗化和实用化,以利于贫困户理解并乐于接受。其二,政府应该加强顶层设计和做好制度供给,统筹协调县文化、旅游、广电等机构,彻底扭转文化扶贫资源配置部门化、碎片化和重复化局面,优化整合和积极盘活各类公共文化资源,为贫困户提供全面化、全程化、动态化和精准化的文化扶贫服务。其三,促进文化扶贫资源从“自上而下”行政供给向“自下向上”需求供给转变,加快文化扶贫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文化扶贫资源供给与需求错位问题,因镇、因村、因户、因人而异精准配置文化扶贫资源,实现文化扶贫资源充分、平衡和有效供给,精准高效满足贫困户的实际需求。

5.2.3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

贫困户一般文化素质和思想觉悟相对较低,对文化扶贫意义认识不清,常常冷漠对待、熟视无睹。对此,应该对贫困户进行认识转变、活动体验、典型示范等宣传教育,以有效破除文化扶贫“剃头挑子一头热一头冷”尴尬局面,彻底改变贫困户被动“文化脱贫”的现象,奋力开创贫困户主动“文化脱贫”的崭新局面。其一,促进认识转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橱窗、网站平台、自媒体等多种传媒手段,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文化扶贫的重大意义和典型事迹,帮助贫困户走出“文化扶贫不如物质扶贫‘实在’”的认识误区。其二,重视体验教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扶贫活动,以“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方式帮助贫困户在丰富的文化活动中体验、感知和认同文化扶贫。其三,树立典型示范。选好一批文化扶贫的典型示范户,帮助他们通过提升文化技能和革新精神面貌实现脱贫致富和自信自立,让其他贫困户眼见为实,真切感受到文化扶贫的实际效用,点燃贫困户主动参与文化扶贫的热情。

5.2.4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贫困户的方式

《“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大数据、数字多媒体、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贫困地区文化机构的运用,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对此,必须紧紧把握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客观实际,牢牢抓住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文化扶贫技术、产品和模式的创新,以全新的方式提升服务贫困户的效能。其一,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扩散效应,打造数字文化扶贫云平台,通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网络设施和贫困人口拥有的智能手机、电脑、电视等信息接收终端,快捷、经济、高效地为贫困户提供文化扶贫服务。其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普惠效应,依托数字文化扶贫云平台,突破时空限制、无差别地向贫困户提供均等化的文化扶贫服务,同时,锁定不同区域、不同特征的贫困户的文化需求,深度开发文化服务产品,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数字文化服务,实现文化扶贫服务的普惠化和均等化。其三,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溢出效应,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快速高效地向外界展现贫困地区民族民俗特色文化,推介贫困户生产的特色文化产品,加快以真正惠及贫困户为目标的文化产业扶贫步伐。

5.2.5 健全监督考评机制,真正凸显贫困户的主体地位

完善的监督考评机制,是文化扶贫持续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贫困户不仅是文化扶贫的服务对象,也是文化扶贫的参与主体、监督主体和考评主体。如何突出贫困户的主体地位,是健全文化扶贫监督考评机制的核心问题。其一,坚持贫困户“满不满意、高不高兴、赞不赞成”的监督考评标准,进一步健全文化扶贫中的上级政府监督考评、第三方监督考评、自我监督考评等,充分发挥贫困户的监督考评作用,真正凸显贫困户的主体地位,有效防止文化扶贫工作脱离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扶贫工作导向。其二,保障每一个贫困户平等参与文化扶贫的全过程,平等参与文化扶贫监督考评的权利,确保每一个贫困户的意见建议能够得到良好表达和顺畅反馈,使文化扶贫监督考评更广泛、更可信和更有效,为文化扶贫精准识别对象、精准推送内容和精准采用方式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文化扶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其三,健全文化扶贫监督考评机制,既要广泛动员贫困户积极、主动参与文化扶贫监督考评,更要科学引导贫困户客观、真实地监督考评文化扶贫,避免贫困户因参与不积极、表达不真实使得文化扶贫监督缺位、考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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