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综艺节目模板的著作权保护
2020-04-15邢秋玥
知识文库 2020年4期
邢秋玥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电视产业快速成长起来。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真人秀、歌舞类和亲子类综艺节目充斥着媒体,综艺节目模板之间的“模仿”问题也显得愈加突出。这样的恶性竞争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原创节目的收视率大跌,广告收入和媒体声誉遭受重创。更为重要的是,智力成果得不到应有保护。本文旨在探讨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电视综艺节目模板。
1 我国关于电视综艺节目模板保护的现状
由于电视节目模板的概念在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共识,本文中讨论的模板主要是指电视综艺节目的制作模板,专业人士将其称为制作“宝典”或“圣经”。电视综艺节目模板是具有特定项目标题、流程环节和场景设置的智力作品,可公开获得,并且可以重复使用。
1.1 我国电视综艺节目模板保护的起源。20世纪后期开始,我国的綜艺节目开始出现在观众的视线中,在其诞生之初就受到众多年轻观众的喜爱。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可供欣赏的节目从层出不穷,人们的欣赏水平大大提高,文化需求也逐渐呈现多样化,这时候就迫使电视节目的制作人不断推陈出新。例如,浙江卫视引进韩国“Running Man”节目的模板,形成了大型户外运动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和业界赞誉。但还有一些没有进行版权引进,即模板购买的制作人,依靠整体模仿模板也获得了所谓的“成功”,这就引起人们对保护电视综艺节目模板这一智力成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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