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思考
2020-04-13陈凯燕
商情 2020年9期
【摘要】随着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虽然该项制度为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依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大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有的是因用人单位自身不守法或者不懂法所致,但更多的是因我国劳动立法规定的不够完善。所以本文想分析并且归纳容易使用人单位误解除的原因与事实,再结合我国的劳动立法,指出其中的立法不足,最后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劳动立法的几点意见。
【关键词】用人单位 单方解除 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概况
所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于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无需经过对方也即劳动者的同意,单方面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现行劳动立法规定了三种类型 :即时解除,规定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预告解除,规定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经济性裁员,规定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最初设想是想减少劳资两方因合同问题引发争议。但是由于我国在制定该制度时没有充分考虑现实情况,该制度实际上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
二、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反思
(一)解除条件过于苛刻
1.规章制度全面书面化不符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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