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形成背景
2020-03-31赵咏梅
新西部下半月 2020年1期
【摘 要】 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形成背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形成的个人成长背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形成的时代社会背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形成的历史发展背景,来自于苏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与教训、中国共产党关于法治的艰辛探索。
【关键词】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经之路。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并最终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从 1975 年担任陕西省延川县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至2002 年担任福建省省委副书记、省长期间,其法治思想呈现由点到线再到面的跨越性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初步形成阶段。从 2002 年习近平任职浙江、上海,至 2012 年担任国家主席期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基本形成阶段。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提出“法治浙江”的观点。在关于“法治浙江”的建设问题上,习近平从建成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出发,提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加强法治建设。此时他的法治思想已基本具有系统性的框架。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习近平相继提出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构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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