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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思考

2020-03-30肖凤翔马钰

教育与职业(上) 2020年3期
关键词:退役军人职业技能

肖凤翔 马钰

[摘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是促进退役军人合理定位职业角色,实现社会身份转换的重要途径。其应然供给方式为政府购买市场主体的专业服务,其价值取向是通过融入军民融合理念实现对退役军人利益的深度关照。指导补偿性不突出、责任主体空虚导致的指导供给不足,以及作为指导基础的培训项目供给的针对性不足,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面临的主要困境。对此,文章提出以精准就业为指导理念增进指导的补偿性,建立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激励机制,扩大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权利等改善策略。

[关键词]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职业技能培训是新时代退役军人安置的重要内容。2018年8月,退役軍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退役军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指出,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推动退役、就业和培训的有机衔接。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直接相关的内容,一是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二是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退役军人是重点群体之一,其职业技能培训既是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构成全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应有之义。《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5号)也将职业院校开展面向退役军人这一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推动了退役军人社会角色身份的转变。退役军人社会角色身份转变中面临着职业角色定位的困难,集中表现为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盲目性。退役军人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是退役安置工作的重要任务,指导其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成为有效职业培训的前提条件。退役军人职业培训项目选择的指导是指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市场主体为服务提供者,引导退役军人树立自主选择观念,认识自身与择业有关的个性特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促使退役军人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学界鲜有专门针对退役军人职业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研究文献,而现实中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又面临诸多困境。理清退役军人职业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取向,分析其困境和改善策略,对于改进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现状,促进退役军人合理定位职业角色,改善职业技能培训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取向

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取向表征了指导的应然状态。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目标在于促使退役军人合理定位职业角色,推动其由军人转变为职业人。其理想的供给方式为政府购买市场专业主体的服务,其价值取向是通过军民融合理念的融入对退役军人利益的深度关照。

(一)退役军人职业角色合理定位

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表征着退役军人的职业定向,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目标即在于促进退役军人合理定位其职业角色,促进其由军人的社会角色转变为职业人的社会角色。

社会角色即“占有该地位,并且与其他位置关系相互衔接,并将该角色的义务与权利付诸实践”。①伴随着个体所处社会位置的变化,社会对个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要求发生变化,这是社会角色转变的本质。退役军人由军人这一社会角色转变为职业人这一社会角色,表征其由军队成员转变为社会普通成员,由国家护卫者转变为国家建设者。职业人的社会角色要求退役军人树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自主择业观念,习得特定职业所要求的一般性和特殊性职业技能,按照职业人的行为模式行事。自主择业是退役军人角色转变的主要路径,职业技能培训则是政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促进其角色转换的重要手段。退役军人接受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合理选择培训项目,是其接受有效培训的前置环节。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的职业定向性,决定了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目标在于促进退役军人合理定位其职业角色,推动其社会角色转换。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就业能力的退役军人普遍学历不高,谋生技能缺乏。在通过培训习得的特定职业技术之外,退役军人缺乏其他谋生手段。因而退役军人选择的培训项目与其之后从事的职业具有高度的匹配度,培训项目选择代表其初步的职业定向,表征了退役军人的职业角色定位。退役军人职业角色定位的合理性在于,退役军人所选职业——在择业前即表现为其选择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能够与地方劳动力市场需求、个体已掌握职业技能以及个体个性特征具有较高的匹配度。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正是通过促进退役军人对其职业角色的合理定位,提高其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促进退役军人顺利就业,悦纳其职业人这一新的社会身份,尽快完成新旧身份的转换。

(二)政府购买市场主体专业服务

政府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应然责任主体。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是专业性活动,因而需要通过政府购买市场主体服务的方式,使专业指导机构成为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服务的直接供给者。

政府成为选择指导的责任主体有其现实合理性。一方面,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是退役军人有效培训的前提。若退役军人所选培训项目与市场需求、个人专长与兴趣不甚匹配,则会显著降低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消解学习兴趣。而通过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促使退役军人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合理定位职业角色,对增强培训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出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作为有效培训的前置环节,理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另一方面,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是退役军人职业指导的组成部分。“职业指导的实质是为求职者就业、就业稳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帮助和指导的过程。”②退役军人的职业培训项目选择的职业定向性,直接决定了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属于职业指导的范畴。

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专业性决定了政府不能成为直接提供者,而应当通过购买专业指导机构服务的方式,实现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有效供给。一方面,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内容决定了其专业性。其内容包括市场需求指导、选择心理调适和个人特征评价指导三项内容。指导人员需要精准了解劳动力市场需求,熟悉职业心理咨询的策略和过程,熟练运用职业兴趣测验、一般能力倾向性测验和性格测验等标准化心理测验手段,帮助退役军人完成初步的人职匹配。另一方面,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是职业指导的组成部分。从事职业指导的人员需要考取职业规划师证书。职业规划师是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认证的,提供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发展和职业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政府应当以公开竞标的方式,建立与市场主体的契约關系,购买相关服务。

(三)军民融合关照退役军人利益

军民融合的理念融入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具有合理性。军民融合的理念在于将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也就是使富国、强军二者相互促进。军民融合的目标在于实现国防和经济两个领域的资源优化配置。人才领域的军民融合是形成军民融合深入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意见》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国已有5700万退役军人,其中约4000万有劳动能力,而且退役军人的群体还在以每年约50万人的速度增长。”③退役军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将为劳动力市场输送大量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助于缓解我国当前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指导负有促进人才领域军民融合的使命。

军民融合理念融入培训项目选择指导,要求发挥军事人力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而呼唤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关注退役军人的军事人力资本在其职业角色定位中的作用。军事人力资本是指军人入伍前后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自学、在职培训以及训练等途径的人力投资而形成的体现于军人自身的知识、军事技能和体能存量的总和。退役军人在部队中接受的军队职业教育逐渐与国家通用职业岗位资格能力、用人单位岗位职业能力诉求衔接。通过军队职业教育,退役军人习得了大量军地两用技能,即同时具有军用和民用双重属性的技能,如通信、工程、卫生医疗等岗位技能。这些技能是军人军事人力资本的重要体现。在军民融合理念融入的背景下,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更加倾向于推动退役军人选择与其习得的军地两用技能相关的培训项目。通过学分银行实现退役军人已掌握的军地两用技能与培训学分的转换,能够更快地完成培训,尽快实现社会角色的过渡。缩短培训时间,对于缓解退役军人经济压力,保障退役军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困境

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指导还面临诸多困境,主要体现在指导补偿性不突出、责任主体空虚而导致的指导供给不足,以及作为指导基础的培训项目供给针对性不足的问题。

(一)指导的补偿性质不明

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作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前置环节,补偿性是其重要属性。帮助退役军人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推动退役军人新旧身份转换,是指导补偿性的重要体现。

补偿性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重要属性。军人所提供的国防产品,属于公共产品,具有极大的正外部性,其效益为社会成员共享。而退役军人在这个过程中做出了一定的自我牺牲,表现为服役的机会成本,如放弃在某段时间系统接受教育的机会。军人退役后往往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所以国家应当对退役军人给予补偿。政府向退役军人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是补偿的重要手段,退役军人就业能力的提升是补偿的着眼点,这体现了补偿由直接的金钱补偿转变为可持续的发展性补偿,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人文关怀。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作为培训的前置环节,能够协助退役军人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合理定位职业角色,增强培训效果,实现对退役军人就业的扶持,这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补偿性所在。那么退役军人是否选择了合适的培训项目,是否合理定位其职业角色,则是衡量培训项目选择指导补偿性高低的重要标准。

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结果不尽如人意,对培训效果以及退役军人就业能力稳步提升的拉动效果不显著,这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补偿性不足的体现。退役军人的培训项目选择结果存在着双重矛盾。一是普适化的培训项目选择结果与专业化的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如学者高鹏对各地退役军人的调查研究表明,多数退役士兵只愿学汽车驾驶,而汽车驾驶只是一种基本技能,社会对此类人员需求量并不大,退役军人就业难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军事人力资本闲置的选择结果与退役军人人力资本低的现状存在矛盾。退役军人选择的培训项目无法发挥其在军队中习得的军地两用技能的作用,退役军人难以就业,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群体。选择结果的不尽如人意,表征了退役军人职业角色定位的不合理,不利于发挥培训对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能力的作用,弱化了职业技能培训的补偿效果。

(二)指导的责任主体空虚

培训项目选择指导责任主体的空虚,即政府对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间接供给责任承担不足,进而导致市场主体未能提供充足的专业服务,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出现供给不足的问题。

政府责任主体空虚的表现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供给的不足。相关法律及政策并未直接规定政府有承担退役军人职业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责任,现实中政府也未系统地承担指导责任。笔者经调查发现,在退役军人选择培训项目前,其获得的指导基本限于对培训政策以及培训项目的介绍。退役军人并未获得地方劳动力市场需求这一选择的必要信息,较少接受专业人员对其依赖心理的调适,也未有专业人员对退役军人的个人特征进行评价。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依据多来源于个人经验和亲友建议,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

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政府责任主体空虚,加之专业机构缺乏直接参与的动力,因而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出现供给不足的问题。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产品。“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并不妨碍其他人对这一产品同时消费或享用。”④也就是说通过定价等策略来排除部分消费者对该产品的享用是不可行的。退役军人为国防事业做出了自我牺牲,他们应然地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权利。因而不能将任何一名有接受指导需求的退役军人排除在指导的范围之外,所以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具有非排他性。选择指导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私人主体难以通过定价策略获得足够利益。选择指导服务的专业化要求,决定了其价格难以为家庭经济压力大的退役军人所承担。而将这部分退役军人排除在指导范围之外,不符合选择指导准公共产品的定位。而以低价提供指导服务,又难以为私人主体所接受,故而私人主体缺乏通过市场机制提供选择指导的动力。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对于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有效供给至关重要。但是现实中政府责任主体地位空虚,政府未能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推动专业市场主体的参与,这进一步演化为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项目供给针对性不足

培训项目的多样和充足供给是供给具有针对性的重要保障。而培训项目供给的针对性是退役军人选择适宜培训项目的现实基础,也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发挥作用的前提。培训项目供给的针对性是指项目供给充分考虑到退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不同于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特点,提供适应退役军人学习风格以及退役军人已经习得专长的培训项目。退役军人树立自主选择观念,具备选择能力后,若是可选培训项目缺乏针对性,也将导致退役军人陷入选无可选的境地。而当前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供给的针对性不足,极大地限制了选择指导作用的发挥。

政府供给的培训项目不能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习得的军地两用技能的作用。与退役军人军地两用技能相关度较高的培训项目有机械维修、安保、协辅警、健身教练、烹饪培训等内容,但是此类培训并未普遍见于各地区的退役军人培训项目名录中。当前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培训项目,还存在大量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等基础性培训项目。退役军人接受此类培训,不能充分发挥其军事人力资本对于缩短培训时间、拓展职业空间的作用。培训项目供给缺乏针对性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国家对退役军人实行户籍地安置的政策,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往往能够筹措更充足的退役军人培训专项资金,提供更为多样化、具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因而造成培训项目供给的针对性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间存在差异,造成“同等服役,不等安置”的现状。

三、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改善策略

(一)以精准就业为指导理念增进补偿性

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理念应由充分就业逐步向精准就业转变。精准就业指劳动者的个人特征,包括职业风格、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等因素与其就业岗位实现高度的匹配。“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社会人力资本的结构及主要矛盾也随之转变,高质量就业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⑤退役军人精准就业是其高质量就业的必然要求,它能够提高就业满意度,促进其在职业上的可持续发展。

精准就业的指导理念可细化为地域精准化、群体精准化和个人精准化三个维度。第一,地域精准化的指导理念,即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应调查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引导退役军人选择符合地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美国国防部在各州设立的军转民办公室的具体服务项目包含就业市场调研相关内容;而国内地区如浙江义乌市跨境电商发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了电商创业培训,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后可拿到“网店运营能力”资格证书;浙江舟山市东临东海,该市组织了值班水手和船舶值班机工培训。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可引导退役军人选择此类符合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以促进其顺利就业。第二,群体精准化理念,即应当精準把握退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特征。一方面,退役军人依赖国家的择业心理与普通劳动者不同。退役军人从前身处军队这一相对封闭的系统内,其指令性安置思想根深蒂固,部分军人存在“等、靠、要”的择业心理。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应当对退役军人的依赖心理进行调适,使其树立自主选择、自主择业的理念。另一方面,退役军人具有的军事人力资本与普通劳动者不同。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应当注重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能够应用其军地两用技能,发挥其身体素质高、团队合作能力强等优势的培训项目。第三,个体精准化理念,即关注退役军人之间的个体差异,实施个性化指导。退役军人的个体差异体现在个体个性特征的差异,所属兵种不同决定的个体军事人力资本差异,退役前为义务兵、士官或军官的地位差异决定的择业心理差异等方面。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指导应当坚持个体精准化的理念,避免一刀切的做法,深入、细致地引导退役军人个体认识自身与就业相关的特性。

(二)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激励机制

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的“多中心理论”为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了有效思路。政府可看作集体性消费单位,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则可看作公共物品的潜在生产单位。而退役军人则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服务这一准公共物品的最终消费者。政府是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责任主体,承担着提供指导资金、确定指导规模、遴选指导机构、监督指导效果等诸多责任。明晰政府在培训项目选择指导供给中的主导地位,由政府激励生产者提供更高质量服务、激励消费者表达需求,是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激励机制的应有之义。

政府应激励市场主体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市场主体是指导服务的生产者,包括公共性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就业服务机构、职业院校等主体。公共性就业服务机构隶属于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有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的职能。而经营性就业服务机构则因其相对专业化的从业队伍、灵活的指导机制和较高的服务意识,能够为退役军人提供个性化的指导。职业院校,尤其是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其就业指导教师可结合本校职业培训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展开指导。在供给过程中促进市场主体在供给中的充分竞争,激励其提供高质量服务,是政府责任的关键所在。第一,县级人民政府在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服务招标的过程中,应当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避免对民营机构的歧视。第二,政府可建立对指导效果的反馈机制和评价机制,按照指导效果分批次拨款,而不是直接投资。第三,政府可建立指导机构的动态信息库,以此作为遴选指导机构的依据。

政府应激励消费者表达其需求偏好,发挥退役军人选择话语权对指导质量提升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可在培训项目选择指导招标前调查退役军人的指导需求,了解他们在选择培训项目上面临的困难,以此增强遴选指导机构的针对性。另一方面,政府可在退役军人接受指导服务后,调查退役军人对指导效果的评价,激励退役军人表达自身偏好。政府实行分批次拨款,退役军人的评价将直接影响拨款情况,从而激励机构提高指导质量。退役军人的评价还可作为指导机构动态信息库的重要内容,影响未来指导机构的选择,反向拉动指导质量的提升。

(三)扩大退役军人培训项目选择权利

退役军人是培训项目的最终消费者、享用者。树立以退役军人为本的理念,扩大退役军人的培训项目选择权,促使退役军人接受更高质量的培训,实现对退役军人利益的真正关照。

在培训项目供给上采用招标和培训券结合的形式,扩大退役军人的自主选择权。招标模式是指政府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遴选培训机构,而退役军人需在政府指定的机构中接受培训。培训券模式是指由求职者自由选择私人服务供应商,服务提供者凭收集的代用券获得公共机构分配的资金。招标模式和培训券模式结合是指政府通过招标遴选一批培训机构,但政府并不为退役军人指定接受培训的机构,而是发放培训券,由退役军人在可选培训机构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接受培训的机构。培训机构凭借培训券获得政府资金。以退役军人的自主选择权利的扩大促进培训机构的充分竞争,以此倒逼培训项目供给针对性的提升。

扩大退役军人接受异地培训的地区范围,使退役军人可自由选择接受培训的地点。退役军人履行相应手续,在省内异地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现实,但是省际培训项目质量仍然存在较大差异。《意见》中即有对退役军人跨省参与教育培训的设想。可探索建立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帮扶机制,促使退役军人到经济发达地区接受更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最大化发挥培训项目选择指导的作用。

[注释]

①林顿.行为互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20.

②吴光皎. 试论高校职业指导的开展与推动[J].湖北社会科学,2009(01):185.

③新莱茵报,中华魂网.让退役军人有尊严是军民融合的使命之一[EB/OL].(2018-04-19)[2019-10-27].https://www.1921.org.cn/post.html?id=5ad94cc3947f320696a4b18f.

④江夏.“準公共产品”抑或“公共服务”——不同视域中的学前教育属性及其供给差异[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37(11):17.

⑤许涛. 基于“个人—国家—家庭”三维需求侧的新时代大学生就业价值观引导[J]. 教育与职业,2019(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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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2019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EB/OL].(2019-06-26)[2019-10-27]. 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MB1557353A/06/201906/t20190626_4013313_2.html.

[8]张纪海,乔静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模式研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111-116.

[9]舟山晚报.舟山市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0月13日起可报名[EB/OL].(2019-10-13)[2019-10-27].https://zj.zjol.com.cn/news.html?id=130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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