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持续到创新深化:地方政府治理创新能力构建的关键要素
2020-03-17史晓姣
公共行政评论 2020年1期
关键词:主体
郎 玫 史晓姣
一、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凸显,政府改革创新的持续动力是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关键核心,在此过程中,如何将创新的持续动力转化为政府内生的创新能力决定了政府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政府如何通过创新能力的构建进而提升治理创新能力必然成为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和突出内容。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需要通过“改革”突破现有发展瓶颈,通过“创新”来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进而提升政府整体性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政府创新的环境、目标、内容、绩效产生巨大变化,从主张地方试错的“自发型”创新转变为以顶层设计为主的“建构型”创新,从制度创新转化为管理流程创新,从竞争性创新转化为协同性创新,从持续绩效转化为能力绩效。反观地方政府创新实践,创新本身已经形成巨大累积效应,对创新的衡量也在发生根本变化,有的地方政府创新发生低效率锁定,甚至停滞,有的则迭代升级,不断深化。如何能够使得地方政府创新实现从简单持续到构建创新能力的转变,是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提出创新深化的概念试图从政府创新能力构建的角度拓展现有研究。创新深化是指以创新累积效应为基础,创新项目中的关键要素保持稳定并不断深化迭代,使得创新能成为一种“基因”内生于组织之中,并能实现“遗传”,为组织未来创新能力的形成提供支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