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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3-16李少华王彬

现代农业科技 2020年2期
关键词:规模经营土地流转

李少华 王彬

摘要    本文以农民集中居住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为分析对象,介绍了农民集中居住的现状,阐述了农民居住地进行土地流转的意义,分析了农民居住地土地流转和土地经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便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

关键词    集中居住土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江苏睢宁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02-0259-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农民集中居住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作出了巨大贡献。本文以睢宁县试点为例,围绕集中居住后农业增效、农民致富,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8年底,涉及集中居住的镇均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其中,姚集、魏集两镇流转土地达3 320 hm2,占集中居住村耕地面积的74.9%,整体流转态势良好。

1    农民集中居住后土地流转的意义

睢宁县启动集中居住区项目108个,已建成55个(含县城),安置60个行政村,在建37个,待开工16个,验收新增耕地2 600 hm2。截至2020底,可实现108个项目,116个行政村,33.7万人入住新居。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农户的承包土地大量腾出,同时发展现代化农业也迫切需要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高效化的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尤为重要。

1.1    有利于改造传统农业,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过去的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太低,抗拒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更低,无农业生产技术,因成本过高农户几乎不使用小农业机械化。在保证流出方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流转,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现代化的农业发展,对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实施和推广有着重要作用,有利于现代化农业机械装备的使用和推广,更有利于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有利于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1-2]。

1.2    有利于农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防止了承包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减少了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有利于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优化。

1.3    有利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巩固基本经营制度

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承包关系的核心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首先必须明确经营权归谁,同时需要明确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流转,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做好土地登记,可以帮助农民更好地对承包土地行使各项权利,保障农民对于土地的经营权,进而可以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促进农民增收。

2    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转进度较慢。根据调研,部分村(社区)土地流转经营仍存在约定不明确、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等情况,企业、大户等主体担心流转经营缺乏法律保护,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户对流转政策了解不深、观念滞后,仍然将土地当成“保命田”“退路田”,不愿流转土地。据统计,睢宁县目前流转土地1.15万hm2,流转率64%,低于沛县2018年70%的土地流转率。二是经营规模偏小。由于农业项目前期投资多、产出见效慢,资金回笼周期长,农业受市场波动和自然环境的双重影响,风险性较高,加之目前农业保险没有完全覆盖所有种植作物,理赔程序繁琐,从投保农户报案到最后赔付需要近2个月,致使种养大户不愿投入资金扩大流转规模,短期流转情况增多。三是产出效益较低。根据农口部门和各镇反馈,目前的土地经营方式依旧比较粗放,种植模式比较低效,流转土地中有0.87万hm2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等传统低效粮食作物,占全部流转土地的比例高达75.6%;同时,复垦出来的庄体地土壤杂质多、肥力低,种植作物产量不高,土地效益整体偏低[3]。

3    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轉和土地规模经营策略

3.1    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流转程序

建议各镇(街道)利用“喇叭村村响,报纸户户送”等平台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户熟悉流转政策、知晓流转益处、打消流转顾虑,提高流转积极性。建议农口、国土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土地流转经营规范实施意见,统一印制规范合同文本,确保流转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为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4]。

3.2    完善基础设施,健全风险保障

建议农业农村局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农田水利、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投入成本;推广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探索开发农业保险新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搭建农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建议政府出台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管理办法金,既解决了农户土地租金风险,又解决了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的后顾之忧。

3.3    复制先进经验,开展土地培肥

建议县镇两级农业公司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前往先进地区学习先进技术、复制先进做法,因地种植高效经济作物,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建议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土地提质增效专项工程,定期监测土壤肥力各项指标,确保土壤肥力指标达到正常耕地水平[5]。

4    结语

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广大农民来说,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对外出租直接获得承包地租金,不承担任何风险,农民积极性高。

5    参考文献

[1] 孙帅乐.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居住意愿研究:基于收入视角[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71-77.

[2] 王芊玥.对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几点思考[J].河北农业,2019,286(1):50-52.

[3] 孙华萍.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及强化措施[J].中国经贸,2017(10):27.

[4] 梁小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及对策分析[J].大科技,2017(26):206-207.

[5] 朱玉龙.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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