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分类治理信访诉求:实践困境、内在张力与优化路径
2020-03-13王裕根
理论导刊 2020年2期


摘 要:依法分类治理信访诉求是推进信访法治化的重要制度理念。但在实践中,依法分类的界限和标准的模糊性、法治体系与群众生活诉求的非对称性以及基层领导干部较弱的依法治理能力都制约着依法分类治理信访诉求制度理念的实现。而信访工作机构的科层化运作与群众信访诉求的平面化生成之间的矛盾、法治系统与群众日常生活诉求之间的矛盾则深刻揭示了依法分类治理面临的实践困境。依法分类治理信访诉求本质上反映了信访工作中政治与行政的内在张力,缓和这种内在张力,需要结合基层信访工作实践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依法分类治理信访诉求的工作实践,可在党政体制基础上建立信访诉求化解的联席会议制度,并立足于信访的社会治理功能定位,采用“先调后导”的工作模式,逐步吸纳法律精英人士参与到依法分类治理实践,进而有效实现依法分类治理信访诉求的制度理念。
关键词:依法分类;信访诉求;政治属性;社会治理;信访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0)02-0084-09
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历史渊源的治理制度。信访制度最早发端于1951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此后经历了创立和探索阶段、恢复和规范阶段、统合和重塑阶段[1]。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信访制度的功能始终存在政治动员和社会治理的功能[2]。發展至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信访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主要表在纠纷解决机制替代功能、法律和政策协商功能、社会剩余事务兜底等方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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