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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融资风险识别和防范

2020-03-13曹金明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存货账款供应链

曹金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审计局天津分局 天津 300022)

供应链融资概念源于上世界80年代经济学家艾伦等人对中小企业融资提出的设计和框架以及加兰等人对供应链管理理论的研究。供应链融资模式为利率市场化后的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2017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供应链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球新经济格局的重要着力点,应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虚假交易、融资性贸易行为以及合作机构的过失和违约行为使供应链条上风险加速传导和扩散,不可避免的给银行金融机构带来操作、信用、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对此,银行风险防控工作应在信息化大背景下,不断变革和创新风险防控的方式方法,加强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切实防范供应链融资风险。

一、供应链融资业务和基本介绍

传统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是以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应付款或交易的货物为担保,向相关企业提供融资和服务业务模式。为弥补成员企业资信的不足,通常银行会选择供应链中规模大、信用状况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居于主体地位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这些企业的优势特点将通过供应链的传导到了其他成员企业,从而保障成员企业之间交易的顺畅运转以及交易信息的真实可靠,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根据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在融资中的作用和增信方式,可以将供应链融资分为应收账款类、存货类和预付账款类三种融资模式。

(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类供应链融资主要是将供应链上游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企业对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或转让而形成的融资模式。主要产品表现为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和保理业务,该模式贷款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的剩余期限。应收账款质押业务融资包括两种模式,一是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质押,二是上游企业以核心企业应付账款作为质押。保理业务也分为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核心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一般保留追索权。另一种是上游企业将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转让给银行取得融资,银行一般不保留追索权,并将核心企业作为授信对象。保理业务延伸到融资租赁行业形成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银行,银行以应收租金为还款来源,同时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账户管理、融资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

(二)存货类供应链金融

存货类融资是把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整合,以存货的仓储和流通作为担保的方式,这种融资模式主要适用于供应链下游企业在支付货款到出售存货这阶段利用存货质押进行融资的方式。融资企业将符合质押条件的存货或仓单等动产抵押或质押给银行,以申请授信,这种动产质押在供应链中引入了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仓储、评级和监管。

(三)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主要适用于供应链下游企业在采购订货阶段缺乏资金的情况,是对预付账款进行融资。该模式主要产品为保兑仓业务。在该融资模式下,融资企业、上游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之间签订“购销协议”和“保兑仓融资”业务合作协议,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核心企业将在第三方物流公司存放的仓单作为质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业务,将货款受托支付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收到货款后,按照银行的通知向融资企业发货。在保兑仓融资模式中,关键的增信措施是上游核心企业对银行退款和货物回购的承诺。

(四)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

近年来,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开展深入广泛的合作,自建或者与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将供应链上企业的采购、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和数据在平台上实现整合。利用网络金融平台上企业商业交易和收付款的大数据以及在大数据基础上建立的征信系统,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方式,为平台中的企业提供融资、结算、应收账款管理等金融服务。银行通过建立或者接入线上平台,收集获取海量交易形成的大数据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相关征信信息,为供应链成员企业提供线上融资服务。

二、供应链融资业务主要风险点

与传统信贷融资模式相比,供应链融资风险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传导性,因其参与主体众多,供应链上成员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复杂多变,操作流程复杂,其中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其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从而增加供应链的不稳定性,最终这种不稳定性会传递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风险。

(一)法律风险

供应链融资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于资产抵质押和契约的有效性。比如,目前存货类供应链融资业务一般采用动产浮动质押方式,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存货进行动态监管,动产浮动质押在《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参照物权法有关浮动抵押的规定认定其效力。在实际操作中也缺乏具体的规范和保护;同时因为浮动抵押的存货具有“不特定性”特征,其所有权归属上也可能存在纠纷,浮动抵押登记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这一点与一般抵押权有明显的区别。契约失效风险主要源于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商业交易所对应的交易合同效力存在瑕疵,产生商业纠纷,最终影响供应链融资的资金安全。

(二)信用风险

1.交易背景虚假:不属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或虽然处于供应链中但未获得银行授信的企业,为了取得银行融资,通过串通核心企业或者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方式,虚构交易,伪造相关票据和账单以套取银行贷款。虚假交易主要表现为融资企业的虚假应收账款、物流企业虚增的存货、仓单等动产等。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中,虚假交易更多表现为通过伪造交易数据来骗取金融机构的资金。特别是与第三方合作平台的供应链融资业务,第三方平台可能也会利用其合作中优势地位,使平台上的电子商务交易虚拟化,变成纯粹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平台,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风险的扩张和叠加效应,给银行机构造成系统性风险。

2.重复质押。按照正常的1+N形式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中起着主导、保障的作用,增信方式根源于核心企业与融资企业之间真实交易形成的资产或债权,但是如果供应链中的上游企业将抵质押物给银行,取得授信以后,将存货运送到另外仓库,重复进行质押,再次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增加了借款企业的融资金额,从而扩大了借款人信用风险敞口。

3.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舞弊和违约行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在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或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存在蓄意延长付款期限、拖欠商品和劳务支出等行为,导致上游企业不能及时回款;或企业资质较差,出现经营不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恶化等因素,其所提供的担保、承诺回购不再起到增信和保障作用,从而危害到整个供应链资产的安全。准入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存在监守自盗、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存货仓储、管理中存在损坏、遗失情况以及存货价值评估上虚增存货价值、抬高授信金额现象。

(三)操作风险

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下,银行主要是通过对整个供应链贸易往来的稳定性、真实性的考量开展授信。对单独而言达不到授信标准的中小企业,如果融资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稳定、真实,银行也会将其纳入授信范围。相比对融资企业独立的风险评价而言,供应链融资更加考验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的风险控制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授信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缺乏经验、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业务系统不完善,贷款三查工作未尽职等原因造成风险隐患加剧;甚至银行内部员工因业绩考核压力或谋取私利等原因,也可能存在与融资企业串通,将某些不符合供应链融资标准的企业包装成为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从而使一部分不属于供应链的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渠道得到授信。

三、供应链融资风险防控方法

基于以上对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点的分析,供应链融资风险防范的思路为:一方面从具体业务出发,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真实性进行审查,防范和化解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另一方面也要系统地梳理出银行在供应链融资具体业务中存在的制度性和系统性风险,如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流程、存货质押、仓单所有权的核实和监控手段、平台建设和准入流程、信用评级管理等方面是否建立一套区别于一般信贷业务的控制机制。

(一)传统风险防控方法

1.核实供应链融资交易真实性。针对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业务,主要采用抽样方法抽查部分贷款客户,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银行应主要通过核查根据业务制度要求收集的销售发票、出库单等单证的真实性以及单证之间的逻辑性和匹配性,并将其与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对存货、仓单等质押融资业务,银行人员直接对相关的存货进行盘点,以确定存货等动产的存在和准确性。

2.对具体经办人员的舞弊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审查,银行风险管理人员可通过对掌握的数据、信息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确定容易出现舞弊的放贷环节,并对于获取的相关疑点进一步实施实质性程序,同时通过访谈客户,核实经营范围是否属于供应链所含业务范围,核查其资产负债、偿债能力、信用评级以及核心企业担保等方面判断业务人员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舞弊行为。

3.对于抵质押有效性问题,银行风险管理人员可一方面通过中登网查看应收账款质押、转让情况,是否存在重复抵质押情况,另一方面对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进行监盘或抽盘,以担保物或者质押物为切入点,审核和确认与之相关的发票、单据和财务账簿等内容,以判断担保物的是否真实存在和数量准确。

(二)大数据时代风险防控方法的思路

1.数据处理、分析方法的变革。大数据时代下的数据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大数据来源广泛,格式复杂多变,既可以来源于银行企业的信息系统,也可以是网络搜索工具、智能设备等自动搜集的数据。面对海量的多源的数据,树立大数据分析思维尤为关键,因此在进行大数据分析之前要对数据源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测试和验证,并对部分非规范性的数据进行预处理。

2.全面风险管理替代抽样风险管理。在大数据时代,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改变了传统的信息搜集和整理的方式,全面风险管理将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手段,风险管理人员能够对数据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剖析,揭开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全貌。对比抽样风险管理模式,在大数据条件下,风险管理工作可以从海量数据中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通过网络爬虫程序,在公开网页信息和公开登记信息中抓取关联企业、关联人、动产浮动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转账等信息,通过分析程序锁定数据线索。

3.开展供应链交易平台管理。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依赖于交易平台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大数据时代下,风险管理人员要针对交易平台数据信息开展管理,防止出现规模化的虚假交易信息,包括审核交易平台交易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检查是否存在企业之间的交易去物流化,变成纯粹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等情况,核实平台的资产负债、资信、负面信息情况,检验其准入资格,偿付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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