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劳动力就业问题研究
2020-03-12严雅斯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李 颖,王 廷,严雅斯
(湖南女子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由于人口老龄化,新生人口不足,性别比例失调等一系列的因素,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从来就不平衡,女性在就业方面比男性更难的现实情况在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下愈加严重。在这一政策下,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更加倾向于选择招录男性劳动力,从而降低人力成本。这就使得初次求职的女性劳动力就业更加困难,已婚已育再就业的女性劳动力又被认为家庭负担过重,无法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工作上而被拒绝。在职女性则被认为存在生育不确定性,更难获得晋升。对于一些非女性不可的职位也多加限制,如签订不平等合同,规定女性员工入职后多少年内不能结婚,保证工作期间不怀孕生子等。有研究表明,实施二孩政策以来,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幅度远远大于男性[1]。因此,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劳动力在就业面临的性别歧视、被提高就业隐形门槛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相关研究综述
从二孩政策颁布开始至本文开始撰写止,在中国知网以“二孩政策”、“女性劳动力”、“就业”等关键词进行检索,查询到有25篇与主体相符且有研究价值的文献,其中有4篇针对二孩政策下女性劳动力就业权的保护进行了探讨,如李雯[2]对制度上不足之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国经验提出了改进方法。蔡奂欣等[3]以珠江三角洲为例,结合数据分析二孩政策下女性劳动力在就业中面临的障碍和区别对待,指出了二孩政策对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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