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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概览

2020-03-11

工会理论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零工工会劳动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 叶龙、王蕊、唐伟:《以“思”为生:技能的本质与新时代工匠精神的重构》随着机械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体力劳动者的消失或比例的下降,将是不可回避的趋势。当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完全取代人的劳动时,传统工匠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将面临困境。技能作为工匠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连接,其本质和展开方式应在工匠及工匠精神的研究中得到足够的重视。鉴于此,对技能本质进行重置并将其分为动作和思维两个维度,古代对于技能的动作层面的强调在自动化时代已经不合时宜,思维在新时代工匠技能的展开中日益凸显,工匠精神主要以以“思”为生的职业劳动者为承载,他们将是在传统工匠可能消失的前提下,成为新时代工匠的重要组成部分。前瞻性的问题分析视野、多元认知以及善于利用时间盈余等思维精神是新时代工匠精神的象征。

江海学刊 2019年第5期 张戌凡、赵曙明:《中国工会研究的再认识:工会效能研究的范式重构及层级测量框架》工会是劳资关系制度化处理的组织前提,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要力量。嵌入在党—政府、工人、企业等多重关系中的中国基层工会,角色定位和效能表达并不具有内在一致性。现有的工会研究采用结构主义的分析框架,强调国家—党—工会之间的制度关系,而非论证工会—工人—组织关系的真实效能,中国工会组织体系存在科层式、嵌入性、分异化的内在特质,导致基层工会角色呈现“准垄断者”和“多重代言人”特征,工会效能的实证研究则出现“或有用、或无用”悖论。未来的工会效能研究应突破结构主义导向,转向对不同层级工会在具体管理实践和劳动过程中的量化研究。在范式上,立足于系统整合观,重构研究矩阵,探讨基层工会在多重主体关系中得以行动的空间和逻辑。在方法上,建立“工会效能”和“感知工会效能”的层级测量框架,以获得工会效能在本土语境中的真实表达。

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9年第4期 熊秋良:《五四知识分子对“劳工神圣”的认知与实践》“劳工神圣”思潮的风行,引起了五四知识分子对劳工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聚焦。他们在理论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中探求解决之道,号召“与劳工为伍”,开展深入的社会调查,开始做教育工人、引导工人、组织工人的实际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接受的观点、学说和核心概念转化为自己的思考,尝试对劳动者两种悖反的状态进行解读和中国化话语的诠释,并以劳工问题的解决为突破,紧紧把握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从而在工人阶级与马克思主义之间搭建起桥梁,既为中国现代社会革命造就了先进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也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实践有了现实的本源和阶级载体。

山东社会科学 2019年第4期 彭维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精神的重要论述研究》劳模精神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劳动者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精神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劳模精神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明新时代劳模精神的历史源流、嬗变轨迹和生成逻辑,构建了新时代劳模精神的理论基石、历史逻辑、时代内蕴和实践价值,继承并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深化并发展了劳模精神的中国属性、科学内涵、时代品格、实践价值和弘扬路径,为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 刘冠军、尹振宇:《工业1.0到4.0演进视角下的劳动者无产阶级属性分析》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本家通过资本原始积累不断将劳动者从手工业工场和土地中赶到机器大工厂,产生了大量无产阶级工人。但是随着生产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信息经济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无产阶级工人又不断被机器所替代,被迫离开工厂。随着工业1.0向工业4.0的演进,企业的生产模式以及劳动者的无产阶级属性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商品的生产经历了“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知识经济——人工智能”四个时期的发展,而劳动者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也大致经历了“准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去无产阶级化”四个阶段。工业4.0时代劳动者“去无产阶级化”的过程暗合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演进逻辑,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者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党政研究 2019年第4期 李颖:《人工智能时代技术进步对就业影响的研究述评》文章以 CiteSpace为工具,对1980-2018年间WOS和CNKI收录的技术进步对就业影响的相关文献进行计量与可视化分析,结合关键词共现和文献共被引分析总结该领域的发展历程和研究前沿。研究发现虽然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研究难以形成统一结论,但人工智能技术的采用势必会对岗位需求产生颠覆性的影响,我国学者应该分行业探索人机协同成为主流生产和服务方式后的工作任务特征和劳动力技能需求,并为建立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的就业培训体系提供政策建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 王莉、刘海兵:《“后雇员社会”工作的认知转向:解构与重构》随着自由工作者的大量涌现,传统的雇员社会正逐渐消失,雇员制下的工作结构也随之被颠覆和瓦解,个体和组织对工作的理解不断更迭。本研究以工业时代为起点, 通过解构工作空间、工作伦理、工作方式、工作关系的历史变迁与认知转向,重构了后雇员社会下工作的应有理解与定义:工作空间从过去的实体化向虚拟化转向,实体办公空间的“场所效力”由单一的雇主导向、工作需要导向,向员工需求和企业文化导向转移。工作意义被赋予了多元表达,从侧重外在价值到关注内在,从“利己”到“利他”。传统以固定岗位和科层管理为特征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正在让位于以任务分解、灵活雇用为导向的工作管理方案,员工更多地与企业形成了一种联盟关系,未来的企业人员管理将以“引领工作”和“激活工作者”为使命。

江西社会科学 2019年第2期 葛宣冲、邸敏学:《论主体意识对工匠精神的作用机理》推动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培养工匠精神服务于中国制造战略,需要释放“主体意识”这一内生动力,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主体意识作为实践和认识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自觉意识,在企业经济组织中具体表现为职工主体地位、职工能动性与职工劳动有效性三要素。基于此,企业职工的主体意识对工匠精神的作用机理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确立职工主体地位是生成工匠精神的核心要义,二是激发职工能动性是弘扬工匠精神的价值诉求,三是提升职工劳动有效性是发挥工匠精神的实践旨归。此外,鉴于职工主体意识的渐进性特点,其对工匠精神的弘扬也需要逐步有序进行。

学术月刊 2019年第2期 黄祖辉、胡伟斌:《中国农民工的演变轨迹与发展前瞻》农民工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变化而逐渐形成的一个特殊阶层,是推进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其自身发展问题也成为新时代“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农民工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形成与演变,呈现出多种特征的轨迹。农民工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重要的贡献,在经济转型、城市化扭曲发展下也面临新的挑战。因此面对机遇和挑战,中国农民工应着力于向市民化、创业型、职业型农民工转型。

齐鲁学刊 2019年第2期 田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工人“入帮”原因分析》在很多论者眼里,2 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大量工人加入到以青洪帮为代表的帮会中。对于这一现象的解读离不开当时政治态势的变化。二十年代国共双方都在致力于发动工人运动,这使其不得不将与工人关系紧密的帮会纳入到政治谋划中,帮会由此完成了某种质变。随着国共第一次合作的破裂,国共双方尤其是国民党在组织、政策、实际操作中的种种,使政治力量以及现代工会组织都难以向工人提供必要的保障,而帮会则迅速填补了这样的空白,这也加速了工人“入帮”的进程。

管理世界 2019年第2期 纪雯雯、赖德胜:《工会能够维护流动人口劳动权益吗?》已有关于工会效应的研究多为平均意义上的结果,而对流动人口的研究则关注“底线保障”,那么工会是否能在流动人口劳动权益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呢?本文基于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的微观数据,利用干预效应模型对议题进行研究,结果表明:(1)工会可以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2)工会对流动人口维权作用更大。在工资收入方面,流动人口的工会效应为34.18%,高于平均工会效应为4.36%;在工作时间方面,流动人口的工会效应为-24.87%,低于平均工会效应1.86%。(3)流动人口加入工会存在入会门槛,流动人口成为工会会员的概率较本地(户籍)人口低10.4%。(4)我国流动人口入工会率偏低的行业集中在建筑业、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以及公共服务业,部门集中在集体部门。为此,维护流动人口的劳动权益可能需要更加精准的工会服务。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 邓悦、郑汉林、王泽宇:《家属随迁何以影响农民工城镇化融合?》本文选取中国1992—2015年小口径的财产性收入数据和社会经济指标,建立财产性收入分配体系,界定财产性收入比重合理性的内涵和外延,依据外延对财产性收入比重合理性进行测度。结果显示:从财产性收入分配起点和分配过程视角,现阶段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是基本合理和合理的。但从财产性收入分配结果视角分析,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合理性变动幅度较大,财产性收入比重大幅波动是造成合理性变动的主要原因。基于测度模型和数值模拟对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的合理性区间进行测算,结果显示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在合理性区间内并未呈现大幅度增加或减少。为此,应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并采取监督和预警措施来保障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发展。

管理科学学报 2019年第2期 朱卫东、张超、吴勇、库泉、张帆:《员工与股东的劳资共生演化动力模型研究——基于增加价值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传统的股东单边治理模式难以平衡并确保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基于共生的共同治理模式满足了这种需求,而利益相关者共生的逻辑起点是共同创造与分享增加价值。此时,如何在现有种群规模下平衡利益相关者关系并保持其动态增长成为值得研究的科学性问题。首先分析员工与股东共创与共享增加价值机理,并运用生物学中的Logistic增长模型构造基于增加价值的利益相关者共生演化一般模型;然后得出员工与股东的劳资共生演化动力模型,并利用均衡点、依存系数的不同取值对劳资共生行为模式及稳定性进行分析,给出合理的经济学解释及映射现有的管理实践;最后,以海尔为例分析了“人单合一”创新模式改革前后劳资共生行为模式阶段性变化及对企业价值增值的影响,验证构建劳资共生模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9年第1期 崔学东、曹樱凡:《“共享经济”还是“零工经济”?——后工业与金融资本主义下的积累与雇佣劳动关系》“共享经济”是对数字资本主义或平台资本主义的叙述修辞。本文认为,西方“共享经济”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利用数字技术修复后工业和金融资本主义新“滞胀”(停滞与资产价格膨胀)崩溃后所面临的积累危机,转向从受众无酬劳动、家庭生活资料的再商品化中提取剩余价值;利用数字化的零工劳动重塑雇佣劳动关系,解决在开放分散劳动场所下的劳动组织与监督问题,创造更为弹性和不稳定的劳动后备军;以数字创新扰动者的角色,挤压和取代有管制行业和企业,削弱政府管制,强化新自由主义。因此,“共享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替代或终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享经济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9年第5期 郑祁、杨伟国:《零工经济前沿研究述评》互联网时代下产生了一种呈现模式多样化的全新用工模式:零工经济(Gig Economy),文章旨在回答“什么是零工经济”的问题,回顾并总结了已有文献对零工经济概念的理解。零工经济以网络平台媒介的使用为节点,有“传统零工经济”和“新零工经济”之分。由于互联网的使用,使新零工经济的用工模式对传统雇佣模式产生强烈冲击。已有文献主要从工作碎片化、合作远程化、工时弹性化、企业管理平台化、人力资本内外整合化和劳动力技能化六个角度出发描述了新零工经济的含义。新零工经济本身存在的一些诸如工作机会不连贯;隐私侵犯;工作安全和产品质量缺乏保障;零工缺少企业提供的社保福利;管理外部人力资本的难题;零工收入两极化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在研究中要加强同企业和政府交流探讨,吸收实践经验和需求,共同寻求预防、缓解和最终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工会理论研究 2019年第1期 李友钟:《新时代工运事业的理论指导与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与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劳动、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三个方面,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有严密的逻辑体系和内在联系,其中关于劳动的论述是逻辑起点,关于工人阶级的论述是核心要义,关于工会工作的论述是内在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劳动情怀、人民情怀与事业情怀的统一,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与辩证思维的统一,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与效果导向的统一。

工会理论研究 2019年第3期 陆敬波、徐子晔:《超时工作现象与劳动法制度设计的应对》超时工作具有普遍性、制度性、文化性和违法性等主要特点,使劳动者透支身心健康、不利于学习提高,也无益于企业效益的增加,还具有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从目前劳动法制度看,超时工作的成因有工作时间界定不清、工时法律规制僵化、过劳损害认定困难、违法追究力度有限等方面。因此,治理超时工作,需要完善现有工时界定,探索新型工作模式,并完善“过劳死”预防规制,加强违法责任追究,从而优化现有劳动法制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 于莹:《共享经济用工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规制——以认识当前“共享经济”的语域为起点》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和发展,共享经济的用工关系给既有劳动关系体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鼓励共享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认识和规制共享经济的用工关系需要以认识当前“共享经济”的语域为起点。当前“共享经济”的语境中其实包含着典型共享经济和非典型共享经济两个类型,据此探究,共享经济应存在三种用工形态,对其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时需有紧有松,分别认定为劳务关系、零工关系和劳动关系。以此从劳动和社会保障两个角度分别进行相适合的法律规制当是兼顾共享经济发展与防止新类型经济规避法律,实现社会进步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协调的合适路径。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秦国荣:《网络用工与劳动法的理论革新及实践应对》网络用工对传统劳动法从属性理论及制度设计产生了冲击,使得现有劳动立法难以适应网络用工的发展,劳动者权益客观上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要应对网络时代劳动用工的平权型、合作性、共享性用工特点及客观现状,需要革新劳动法理论,变革劳动立法,建构适应网络用工的劳动法律体系。

劳动经济研究 2018年第6期 王永洁:《国际视野中的非标准就业与中国背景下的解读——兼论中国非标准就业的规模与特征》非标准就业正成为全球性现象,在中国也日渐广泛。本文分析了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机构对非标准就业的定义,比较了非标准就业、非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异同,对中国背景下的非标准就业进行了界定。利用中国城市劳动力调查(CULS) 2016年数据进行的分析表明,中国城市中非标准就业的比例达到34.95%;非标准就业呈现出工作持续时间短、工作满意度低、工资水平低、超时工作严重、社会保险覆盖率低、工资权益保障差等特征;受教育程度低、年龄大、未婚和农业户口劳动者更容易成为非标准就业者。应规范和引导非标准就业的发展,加强对非标准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提高非标准就业者的谈判能力,并针对重点群体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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