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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环与木杖”
——《汉穆拉比法典》石柱上的权标溯源

2020-03-03欧阳晓莉

历史教学问题 2020年1期
关键词:两河乌尔太阳神

欧阳晓莉

《汉穆拉比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成文于两河流域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在位(约公元前1792—1750 年)晚期,是现存篇幅最长、保存程度最好的楔形文字文献。全文刻写在一根黑色玄武岩质地的石柱上,现藏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①图片见卢浮宫官网:https://www.louvre.fr/en/oeuvre-notices/law-code-hammurabi-king-babylon,2019 年1 月10 号。本文标注图片来源时,首选图像材料所在博物馆的官网,其次为学术机构网站。石柱高约2.25米,宽约0.65 米,正面近顶端处刻有一幅浮雕,显示太阳神沙马什端坐于王座之上,右手前伸,手掌和拇指之间夹有两件物品,一件看似圆环,另一件则像一根木杖;左边站立在神面前的是国王汉穆拉比,他右臂弯曲,右手手指抬至口鼻处,左前臂提起至右肘下方,以祈祷的姿态面对神。

在全国高校的世界古代史教材和上海市的初高中教材中,太阳神手中的物品被笼统地描绘为王权的象征物。如:“(石碑)上部为汉穆拉比王从太阳神沙马什手中接过象征权力的权杖石刻”;②《世界古代史》编写组:《世界古代史》上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年,第79页。“岩柱上部是太阳神、正义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王权标的浮雕”;③刘家和、王敦书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年,第48 页。“石柱顶端有一副浮雕,画面的内容是汉穆拉比正从太阳神沙马什手中接受权标的情景,隐喻法典来自神授”;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委员会:《高中历史·第一分册》(试验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第5 页。“石柱上端是一副精美的浮雕,画面上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沙马什端坐在宝座上,国王汉穆拉比恭谨地站在他面前。沙马什正在把象征着帝王权力的权标授予汉穆拉比”。⑤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委员会:《历史·八年级第一学期》(试用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第19 页。

太阳神沙马什手中所持的物品究竟为何物?它们在两河流域文明中的渊源和传承情况又如何?本文依据国际学界近期研究成果,⑥主要有Kathryn E. Slanski,“The Mesopotamian‘Rod and Ring’: Icon of Righteous Kingship and Balance of Power between Palace and Temple”,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Vol. 136(2007): pp.37—59. 除另有注明外,本文内容皆源自此文。力图向读者提供一个较为详细、系统的说明和解读。

一、见于图像的“环与杖”

除《法典》石柱外,类似的“环与杖”两件物品还见于两河流域及其周边地区发现的其他图像材料。其中的大型纪念性作品有:(1)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2—2004 年)开国君主乌尔那穆的石碑,出土于都城乌尔;①现藏美国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藏品号B16676.14;图片见https://www.penn.museum/collections/object_images.php?irn=251212,2019 年1 月7 号。(2)公元前两千纪早期(约公元前2000—1930 年)扎格罗斯山区卢卢比(Lulubi)部落首领安努·巴尼尼(Anu-banini)的崖刻,位于伊朗西部;②图片见http://www.cais-soas.com/News/2006/August2006/09-08.htm,2019 年1 月7 号。该崖刻位于一处名为Miankal 的悬崖处,其所在地萨尔普勒扎哈卜(Sar-e Pol-e Zahab)距克尔曼沙阿(Kermanshah)以西120 公里。(3)古巴比伦时期马瑞(Mari)国王金瑞林(约公元前1775—1762 年在位)王宫中的壁画,出土于幼发拉底河中游的马瑞遗址;③现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藏品号AO 19826;图片见https://www.louvre.fr/en/oeuvre-notices/mural-painting,2019 年1 月7 号。(4)约公元前9 世纪的太阳神沙马什石板,出土于两河流域南部的西帕尔城;④现藏伦敦大英博物馆,藏品号91000;图片见https://www.britishmuseum.org/research/collection_online/collection_object_details.aspx?objectId=282224&partId=1,2019 年1 月7 号。(5)新亚述帝国国王辛纳赫里布(公元前704—681 年在位)的崖刻,位于两河流域北部的摩苏尔城附近。⑤该崖刻位于摩苏尔城以北约70 公里处,与Ma’altaya 镇隔河相对。崖刻所在位置距地面约200 米;图片见https://mcid.mcah.columbia.edu/art-atlas/mapping-mesopotamian-monuments/monuments/maltai-sample,2019 年1 月7 号。此外,在滚印、马车模型和陶制饰板等小型艺术品中,“环与杖”也经常出现,如下文论及的伯尼装饰板。

可见,“环与杖”的图像空间分布广阔,从两河流域本土传播到深受其影响的伊朗西部;时间跨度较大,从公元前21 世纪沿袭至公元前7 世纪。在上述作品中,首领或国王与神祇同时出现,但“环与杖”无一例外都在神祇掌握之中。手握“环与杖”的神祇有太阳神沙马什(《法典》石柱,作品4 和5)、月神(作品1 和5)、战神伊施塔(作品3)、马尔都克神或其子纳布(作品5)和亚述神(作品5)。作品2 和5 中的伊施塔女神和作品5 中的宁利尔女神则手中仅握有“环”。就“环与杖”的刻画细节而言,在马瑞王宫的壁画中,“杖”上白色,“环”上红色;但因为材质与保存的原因,二者在其他作品中的颜色都已不见。

对于这组“环与杖”究竟为何物的问题,学术界目前有两种解读。一种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它们是丈量工具,引申为与主持正义相关;另一种解释则认为它们代表权杖和鼻绳(staff and nose-rope),象征国王对民众的领导。⑥详见William W. Hallo,“Sumerian Histories in Pictures: A New Look at the‘Stele of the Flying Angels’”,in idem,The World’s Oldest Literature: Studies in Sumerian Belles-Lettres,Leiden: Brill,2010,pp.471—492.依笔者所见,此观点欠说服力的主要原因如下:在作者举出的关键图像学证据中(p.482),“杖”并未出现,出现的仅有拴住俘虏的鼻绳(战神伊施塔攥在手里)以及缠绕鼻绳的“环”(国王握在手中)。对于“杖”与王权的关联,作者主要援引了文字材料(苏美尔语SHIBIR2=阿卡德语shibirru,意为“权杖”),有循环论证之嫌。该图像学证据的中文简介可参见贾妍:《“逾界”与“求诉”——〈从伊施塔入冥府〉神话的两大主题看古代两河流域伊施塔崇拜的一些特质》,《丝绸之路研究》2017 年第1 辑,第39 页。本文重点关注前一种解读,因为它更具有说服力。

二、作为丈量工具的“环与杖”

鉴于“环与杖”的形象最早出现于乌尔那穆石碑,⑦该作品的较新解说见Zainab Bahrani,Mesopotamia: Ancient Art and Architecture,London: Thames and Hudson,2017,pp.163—166.探究该形象在此作品中的寓意对于解读“环与杖”这一图像就具有关键作用。该石碑破损严重,仅余三栏得以部分保存在一块最大的碎片上,“环与杖”的形象出现在中间栏的画面中。月神南那居右,端坐在宝座上,右臂屈起前伸,右手紧握“环与杖”。此处的“环”为绳环证据确凿,因为其下部还垂有松散的若干股绳组成的一个较大的绳圈。月神左手持一把扁斧,倚靠在肩部。虽然站立在月神前面的人物形象仅有部分下身保存,但基本可以认定是国王乌尔那穆本人。在底栏画面中,乌尔那穆以一个建筑者的形象正面出场,右肩上扛着扁斧(与月神所持类似)和一把鹤嘴锄等建筑工具,还有一个篮子(用于运送土和泥砖)下扣在左肩上。石碑上残存的苏美尔语铭文记录了乌尔那穆开挖运河的功绩。

绳环与木杖作为测量工具,功能在于确定直线以保证地基的水平与垂直。《法典》石柱上太阳神沙马什手中所持的“杖”还显示出与“木桩”相符的特征。它的形状似乎是上粗下细,上端最粗处约0.95厘米,下端最细处约0.45 厘米。这一形状方便将它锤入地下,拴上绳或线后进行测量。

首领或国王自我定位为建筑者,尤其是神庙建筑者的传统可追溯至两河流域的早王朝晚期(约公元前2600—2350 年),其间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当属拉格什城邦首领乌尔南希(Ur-Nanshe)留下的石灰石装饰板。①该作品的较新解说见Zainab Bahrani,Mesopotamia: Ancient Art and Architecture,pp.82—83。在装饰板左上方,乌尔南希头顶着用于运送建筑材料的篮筐并用右手扶住;在铭文中他强调为了建造三所神庙,他派遣船只远到今天的巴林去获取木材。②Douglas R. Frayne,Presargonic Period (2700-2350 BCE),Toronto/Buffalo/London: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8,pp.83—84.与乌尔那穆几乎同期的拉格什城邦首领古迪亚(Gudea),更因其留下的长篇建筑铭文以及与神庙建造相关的雕像而闻名学界。③中文综述参见刘健《苏美尔神庙建筑仪式探析——以古迪亚滚筒铭文A 和B 为例》,《古代文明》2014 年第1 期。

三、从“丈量”到“正义”

在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文献中,“正义”这一概念对应的阿卡德语为mīsharum,④关于《法典》中“正义”思想的研究,参见国洪更《汉穆拉比法典与正义》,《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4 期。与状态动词es hērum是同根词,后者意为“变直,是直的。”在早于阿卡德语出现的苏美尔语中,“正义”的概念表达为NIG2.SI.SA2,本意为“被弄直的某物。”在《法典》的跋中,汉穆拉比本人多次自称为“公正的王”(阿卡德语šar mīšarim),例如:

我把我的宝贵的话写到了石碑上,铭刻在公正的王,我,的雕象(应为像)前。⑤《汉穆拉比法典》,杨炽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年,第148 页,第148 页,第152 页,第152 页,第148 页。

吃官司受冤枉的人,让他来到我,公正的王,的像前,让他读我的碑文,让他倾听我的宝贵的话。让我的石碑给他答案。⑥《汉穆 拉比法典》,杨炽 译,高等 教育出版 社,1992 年,第148 页,第148 页,第152 页,第152 页,第148 页。

我是汉穆拉比,公正的王,沙马什给予真理的人。⑦《汉穆拉比法典》,杨炽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年,第148 页,第148 页,第152 页,第152 页,第148 页。

如果那人(即未来的国王)注意我写在石碑上的话,没有抛弃我的判断,没有歪曲我的话,更改我的意图,那么,那人象我一样,是一个公正的王。⑧《汉穆拉比法典》,杨炽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年,第148 页,第148 页,第152 页,第152 页,第148 页。除具有“正义”的内涵外,mīsharum还可指继汉穆拉比之后的古巴比伦王朝国王所颁布的“德政令”。该类法令实为行政措施,目的在于遏制债务奴隶现象,重建社会正义。它主要涉及依附于王室领地的农民和牧人,他们由于拖欠税额而累积的债务可被取消。“德政令”也宣布取消个人间发生的非商业性债务:因家庭负债沦为债务奴隶的人可返回父母身边;债主应把用于抵债的财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债务人,或应再度出资购买其全部或部分。⑨相关讨论和文献参见Dominique Charpin,“Histoire politique du Proche-Orient Amorrite (2002-1595),”in Dominique Charpin,Dietz Otto Edzard and Marten Stol eds.,Mesopotamien: Die altbabylonische Zeit,Fribourg: Academic Press,pp.308—310。

因此,从乌尔那穆石碑到《法典》石柱,“环与杖”的含义也发生了变化。乌尔那穆石碑在其语境中,强调的是月神手持的“环与杖”作为丈量工具在国王主导的建筑活动中发挥的实际功用。而《法典》石柱上的浮雕在其语境中,突出的是太阳神沙马什手持的“环与杖”因其实际功用而获得的“公正,正义”的引申和象征意义。因为自然界中的太阳驱除黑暗、普照万物,所以太阳神沙马什具备明察秋毫的能力且肩负审判裁决的职责,是世间正义的源泉。太阳神手握象征“公正”的“权与杖”,寓意正义本身和实现正义的工具都由神祇掌控,国王仅受命在国土上建立公正和正义。这就是缘何在《法典》的跋中,汉穆拉比宣告:“根据天地·伟·大·的·法·官,·沙·马·什,·的·命·令,愿我的正义在国中昭著。”⑩《汉穆拉比法典》,杨炽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年,第148 页,第148 页,第152 页,第152 页,第148 页。

《法典》浮雕上太阳神沙马什手持“环与杖”的形象几乎原封不动地再现于约公元前9 世纪的西帕尔沙马什石板上。[11]Christopher E. Woods,“The Sun-God Tablet of Nabû-apla-iddina Revisited”,Journal of Cuneiform Studies,Vol.56(2004):p.54.自古巴比伦时期起,位于西帕尔城的埃巴巴尔(Ebabbar)神庙开始成为沙马什的崇拜圣地。该石板图文并茂,铭文部分讲述了当时两河流域南部国王纳布·阿坡拉·伊迪那(Nabu-apla-iddina,约公元前887—855 年在位)驱逐入侵的异族后,手下的一名祭司找到一个沙马什神像的模型并据此制作了一尊该神的神像(原有的神像早已下落不明);中断已久的太阳神的供奉终于得以恢复,祭司也因此获得食物和职俸田的赏赐。浮雕部分则刻画了国王本人在该祭司的引导和一名保护神的尾随下,前往神庙觐见沙马什。①关于该石板的系统研究,参见前一注解所引论文。在此件作品中,“环与杖”已基本抽象为太阳神的标志,丧失了作为丈量工具的本意,与“公平、正义”的关联也不甚紧密。

四、作为王权标志的“环与杖”

在公元前18 世纪马瑞王宫的一幅壁画中,女神伊施塔右手前伸,也握有“环与杖”。她司掌繁衍、爱欲和战争多种职能,是两河流域最重要的神祇之一。此壁画中的她身着戎装、脚踏卧狮,双肩处皆有多件武器突出,显然以战神形象出镜。与她相对而立的国王金瑞林伸出右手接住了伊施塔递来的“杖”。此处的“环与杖”解读为王权标志令人信服,这幅作品因而得名为“授权场景”。②该作品的较新解说见Zainab Bahrani,Mesopotamia: Ancient Art and Architecture,p.188.

在年代略早的安努·巴尼尼崖刻(作品2)中,伊施塔同样以战神形象出镜,但她抬起的右手仅握有一个环,没有杖,向后伸出左手手腕上有一根鼻绳缠绕,其末端拴着两个单膝跪下的裸体俘虏。部落首领安努·巴尼尼站在伊施塔对面,全副武装,左手握弓,右手提着一柄战斧,左脚踩在一个倒在地上的俘虏胸口。③该作品的较新概述见Melissa Ann Eppihimer,“The Visual Legacy of Akkadian Kingship”,PhD thesis,Harvard University,2009,pp.250—252.在另一更早的作品中,战神伊施塔同样左手攥着牵引俘虏的鼻绳;但系着鼻绳的环握于国王右手,伊施塔仅把住了国王的手。④该作品名为“那拉姆辛石制盾牌模具”(约公元前2220—2184 年),简介参见贾妍:《“逾界”与“求诉”》,第39 页。

女神伊施塔为何会与“环与杖”发生关联呢?一种广为接受的解释认为,使用“环与杖”作为丈量工具的建筑活动仅能在和平时期进行;当伊施塔以战神的形象出现时,她同时也控制了作为战争反面的和平以及在和平条件下才能进行的建筑活动。⑤Thorkild Jacobsen,“Pictures and Pictorial Language”,in M. Mindlin,M. J. Geller and J. E. Wansbrough eds.,Figurative Language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London: University of London,1987,p.4.此外,成文于公元前两千纪早期的苏美尔神话《伊南娜下冥府》明确提及,伊南娜(女神伊施塔的苏美尔语名)进入冥府时,就随身携带了“杖”(苏美尔语gi,本意为芦苇)与“绳”(苏美尔语èš)两件物品:“当伊南娜进入冥府时,她手持1 宁担(约合6 米)长的青金石杖,还有可量1 依库面积(约合3600 平方米)的绳。杖与绳都被夺走。”⑥苏美尔语原文参见牛津苏美尔文学网(The Electronic Textual Corpus of Sumerian Literature):http://etcsl.orinst.ox.ac.uk/cgi-bin/etcsl.cgi?text=c.1.4.1&display=Crit&charenc=gcirc#,2019 年1 月12 号,第129 和129A 两行。关于伊南娜/伊施塔入冥府神话的讨论,参见贾妍:《“逾界”与“求诉”》。这是文献中首次出现对“杖与绳(即绳环)”这对物品的文字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当伊施塔不以战神而以其他形象出现时,她手持的“环与杖”作为王权象征的内涵便被淡化,转而成为她身份的标识。以著名的伯尼装饰板(Burney Relief,约公元前19—18 世纪)为例,⑦该装饰板的大小为49.5×37 厘米,厚2.3 厘米,现藏大英博物馆,藏品号2003,0718.1,图片见:https://www.britishmuseum.org/research/collection_online/collection_object_details.aspx?objectId=1355376&partId=1,2019 年1 月12 号;简介见前一注解所引贾妍的论文,第37 页。关于该作品的真伪之争,详见Pauline Albenda,“The‘Queen of the Night’Plaque: A Revisit”,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Vol. 125,No. 2(April-June 2005): pp.171—190.上面的女神形象很可能就是伊施塔:⑧该女性形象也可能是一位女恶魔或者冥府女王、伊施塔的姐妹Ereshkigal;见Pauline Albenda,“The ‘Queen of the Night’Plaque: A Revisit”,pp.177—178.她双手举过肩头,各执一套“环与杖”,裸体站立在两只相对而卧的狮子上;她的大腿以下部分为一对鸟爪,后背长有一对翅膀;还有两只猫头鹰分立于两侧。此作品中女神的裸体加之猫头鹰的存在,强调的是伊施塔掌管爱欲的职能和充当妓女保护神的角色:因为妓女的活动模式与猫头鹰类似,都是天黑后变得活跃起来。在《吉尔伽美什史诗》中,当伊施塔发现吉尔伽美什和恩启都杀死她派来报复的天牛后,还召集妓女在天牛尸首旁举行了哀悼仪式。①Andrew George,The Epic of Gilgamesh,London: Penguin Books,1999,p. 53,Tablet VI: 158—160.据此推断,伯尼装饰板原本可能安放在一家妓院中。②关于该作品的讨论,详见Thorkild Jacobsen,“Pictures and Pictorial Language”,pp.1—11.在这块板上,虽然伊施塔双手各执一对“环与杖”,但并未出现任何国王的形象,语境也与王权的授予无关。可见,“环与杖”和王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前者未必是后者的标识。

在公元前8 世纪末7 世纪初新亚述国王辛纳赫里布的崖刻中(作品5),国王本人的形象两次出现,面对面分别立于一队神祇的前后。③该作品简介参见Jeremy Black and Anthony Green,Gods,Demons and Symbols of Ancient Mesopotamia: An Illustrated Dictionary,Austin,Texas: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2000,p.40.神祇中包括手握“环与杖”的亚述神、④亚述神(Ashur)是公元前一千纪上半期新亚述帝国的主神,其配偶即为下文提及的宁利尔神(Ninlil)。月神辛(另一说为恩利尔神)、马尔都克神(也可能是其子纳布)和太阳神沙马什,⑤马尔都克(Marduk)是巴比伦城的主神,在古巴比伦时期(约公元前1894—1595 年)开始位居两河流域最重要的神祇之列,其地位持续到两河流域历史末期;参见国洪更:《马尔都克不是太阳神》,《世界历史》2003 年第1 期。其子纳布(Nabu)掌管书写,在公元前一千纪地位日益得到提升。以及手中仅握有“环”的女神宁利尔和伊施塔(类似于作品2)。在此场景中,“环与杖”也可解读为王权的一般标志。

结 语

两河流域图像作品中的“环与杖”这对物品,其外在形象和内在寓意随作品的具体语境、时代背景和空间分布上的差异而发生变化。因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将其视为王权的标志物。“环与杖”的形象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三千纪晚期乌尔第三王朝的乌尔那穆石碑。在最初的语境中,它们作为测量工具出现,由月神南那授予肩负神庙建造之责的国王。发展到公元前两千纪上半期的古巴比伦王朝,“环与杖”因其引申义“公平、公正”而与掌管司法的太阳神沙马什的形象相结合,催生了《法典》石柱上的浮雕图案。鉴于建筑活动一般仅能在和平时期进行,而掌管战争的女神伊施塔也司掌战争的反面——和平,所以伊施塔也与“环与杖”这对物品发生关联。在与《法典》石柱几乎同时代的马瑞城邦王宫壁画中,伊施塔把“环与杖”授予国王,这对物品因而明确成为王权的象征。只有在公元前1000 年后的沙马什石板和新亚述时期崖刻上,“环与杖”才固化为王权的一般标识,出现在太阳什沙马什和其他重要神祇手中。换言之,在公元前1000 年后的语境中,“环与杖”才最终演变为王权的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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