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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历史演进和现实进路

2020-03-02刘凯亚

岭南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党的领导群众基层

刘凯亚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民航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5;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88)

基层社会是国家的基石,基层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国家整体发展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基层治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家治理的绩效,还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1]36

一、党的领导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保证

(一)党的领导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方向并提供保障

中国近代在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封建社会逐渐解体,并开始了现代化进程。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中国诞生了一批现代化政党,其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最终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了正确的革命道路,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自主的地位,独立的国家主权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根本的基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从此再也不会因为内外部环境的剧变和外敌入侵而被迫中断。

党在革命战争时期领导人民尝试探索了一大批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建设经验,并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推广到全国。在政权建设方面,创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为包含经济、文化、社会等一系列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套制度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不断地被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基层才有了实现现代化的大环境和制度保障。没有国家整体的现代化进程,基层的现代化就无法开展,基层治理也就无从谈起。在新中国成立前,以晏阳初为代表的部分知识分子认为中国基层治理失败的原因是基层的“愚、穷、弱、私”,主张通过办平民学校对民众开展生计、文艺、卫生和公民“四大教育”,培养知识力、生产力、强健力和团结力,以造就“新民”,并主张在农村实现政治、教育、经济、自卫、卫生和礼俗“六大整体建设”,从而达到强国救国的目的。依靠教育和乡村建设虽然有助于解决中国基层社会面临的问题,但却没有找到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源,更不可能为基层治理指明正确的方向和科学的道路。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要从阻碍中国前进发展的落后生产力和代表落后生产力的阶级入手,而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中国革命的重担只能由中国的无产阶级肩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探索出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并在建立新政权后,坚持以社会主义为方向,开展了广泛、深入、大规模的基层治理工作,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为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党的领导不仅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希望在国家未取得完全独立之前,通过改善基层治理来实现国家富强,1928年在河南进行了短期的村治实验,1931年在山东邹平进行了长达七年的乡村建设运动,但最终都不了了之。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国家的独立自主和现代化进程,局部地方、基层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就毫无保证,最终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中烟消云散。而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带领人民开展的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运动却促使中国基层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封建势力和残余思想被彻底扫进了历史垃圾堆,基层治理制度整体建立起来,民众被广泛地政治动员并极大地组织起来,参与治理的热情被充分调动起来,现代化意识充分觉醒,基层治理的面貌焕然一新。

(二)党的领导实现了充分的政治动员并整合了基层资源

中国近现代历史既是一部现代化历史,也是一部民族意识逐步觉醒的历史。伴随着一次次革命和改革的尝试,民众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开始逐步觉醒。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中,不断动员民众参与到革命事业当中,使得中国革命获得了民众最广泛的支持,正如毛泽东所说,“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2]501。淮海战役的小推车充分证明了动员起来的民众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最根本的力量源泉。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坚持唯物史观,始终把人民作为自己最根本的依靠力量,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是依靠人民,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才能从弱小走向强大,带领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正是依靠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人民开展土地改革,迅速恢复并发展生产,打破帝国主义封锁,建立民主政权,实现了最广泛的政治动员。正是依靠人民,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共产党才能找到一条符合实际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避免了重蹈苏联的覆辙,并将马克思主义在21世纪发扬光大,为全世界贡献中国模式。

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探索了正确的道路,这为党的执政提供了巨大的合法性,造就了党在全社会和群众中的崇高地位和威信,为基层党和政府调动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撑。我们党得以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通过大比例的积累建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在改革开放后,经受住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阵痛。尤其是在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在党的领导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一盘棋,全国医疗资源统一调配使用,防疫政策令行禁止,充分展现了人民群众对党的巨大信任和党调动各方资源的巨大能力,展现了中国力量,让世界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的制度体系是行之有效的,中国模式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党领导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历史演进

西方资本主义对封建中国的入侵,逐渐打破了中国传统的基层社会秩序,以士绅自治、家族宗亲为纽带的“乡土中国”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逐渐解体,但如何构建起新的适应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成为摆在执政党面前必须解决的难题。

(一)新中国成立后高度组织化的基层治理模式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虽然没有获得全国性的执政权,建立普遍的基层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但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局部执政的基层政权,开启了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治理的实践。《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苏维埃制度、三三制等都是党领导经济社会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践,这些在局部执政中积累的重要经验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掌国家政权、开展基层治理实践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地区的基层治理面貌焕然一新。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即颁发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在汲取过去革命根据地时期土地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彻底废除了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规定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农民的革命热情被彻底激发出来,积极支持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础上,延续了整体的政策思路和措施。土地改革运动随着解放战争被推广到全国各地,为国家介入农村、改革农村秩序奠定了基础。随着土地的分配,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获得了农民的充分信任和支持,原有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半封建的基层政权组织和制度被彻底摧毁,基于旧社会基层政权制度基础上的族权和神权也被一并彻底废除。这为农村的改革、农业的发展、农民素质的提升奠定了前提条件,为农村的现代化开辟了道路。在此基础上,1958年建立了第一个人民公社,随后很快时间内就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农村普遍成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取代乡,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普遍模式。人民公社把一切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这就把所有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到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之内,农村基层实现了高度的组织化。

与农村相对应,城市中也建立起了组织程度很严密的管理体制——单位制。单位制是对革命时期供给制的继承。由于革命时期的特殊性,党建立起了涵盖党的机关、群众团体、军队和公营企业在内的供给制,所有成员按照职务和资历划分成不同的等级,提供相对应的生活物资,物资一般都是以实物的形式发放。单位制有效地将城市中各种生产要素组织了起来。革命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在农村,对城市的管理实践和管理经验都不多。解放初期,如何维持城市生产成为党执政面临的重大问题。在照顾到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党对官僚资本企业保持其原来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系统,“原职、原薪、原制度”不变,先完整地承接下来,在恢复生产后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企业正常生产。与此同时,单位制有效地将每一个城市居民都涵盖在基层管理范围之内,成为当时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石之一。单位为城市居民提供工作、支付报酬,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服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单位取代基层政府和基层居民自治组织,管理居民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一切事物。

乡村中的政社合一体制和城市中的单位制的建立符合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基本国情,有效地适应了生产恢复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但是过度严密的组织和过度严格的管理,使得公权力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甚至是私人生活中,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的自主性,不利于调动个人的生产积极性,最后逐渐开始阻碍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二)改革开放后党领导下的基层自治

改革开放后,党调整了过去对基层社会管理过多、管理过死的治理思路。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逐步放松了对城乡基层的管理力度,逐渐把私人权利还给个人,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的情况将部分公共权利也逐步下放给群众自治组织或民间团体,大大激活了民间的活力,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我国社会结构实现了由总体性社会走向分化性社会的重大转变。[3]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市场主体必须独立自主,计划经济时期生产经营全部按照计划进行的生产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就必须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下放给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自主权下放的同时,与之相伴随的是个人权利的回归和基层治理权力的下放。个人权利的回归和基层治理权力的下放逐渐产生了一个更具自主性和活力的社会,社会从过去依附于政府的状态逐渐走向独立自主。

与之相对应的,党和政府也开始调整执政方式和治理思路,逐渐建立起一整套基层自治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基层群众自治首先开始于农村,这得益于改革开放后首先在农村开展的改革,农村从过去的集体生产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责任的下放伴随着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下放。八二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198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农村基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也明确规定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就明确了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核心作用,而且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必须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村民的自治活动和民主权利。正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权力的下放,农业生产积极性逐步提升,农村开办起一大批乡村企业,为当时的中国经济增添了活力。

农村地区的改革成功为城市改革提供了样本。自从1986年引入了“社区”概念后,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广泛推行开来。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沈阳市探索的“沈阳模式”,1997年,沈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意见》,第一次提出社区建设的命题。1999年,沈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普遍建立基层社区组织机构,构建社区建设框架的目标,社区建设“沈阳模式”正式启动。“沈阳模式”对社区进行了重新定位,建立了新型社区组织体系,把自治权还给社区,强化了社区职能。以社区居民自治为特色的“沈阳模式”向人们展示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思路。1999年10月,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在沈阳召开体制改革“沈阳模式”专家论证会,明确了社区建设“沈阳模式”的“社区自治、议行分离”原则。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将“扩大民主、居民自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五条基本原则之一。伴随着城市社区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城市居民逐渐从“单位人”变为“社区人”。

(三)十八大以来的基层治理创新

改革开放后,在探索基层自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过度强调基层自治,党和政府在基层治理中快速地大幅度退出,导致党和政府与基层的联系出现了断线,党的政策和政府政令无法深入基层,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被削弱了。二是,从原有高度组织化模式走向党和政府主导下的基层自治的过程中,部分基层地区在纠正过去问题的时候矫枉过正,在开展基层自治探索过程中走得过快过远,偏离了党和政府主导这一原则,甚至出现了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偏离以群众为主体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基层治理最核心和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整个社会从改革开放初期急需政府减少干预的状态,转变为社会在突飞猛进发展后社会秩序亟需治理的状态。尤其是在基层,基层自治虽然赋予了基层民众自我管理的权力,但在实践中,这份权力并没有得到正确的充分的有效的发挥,亟需党和政府的引领与治理。

2015年6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仅要成为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还必须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领导农村各项工作,团结农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这样的规定和要求就明确了党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领导是全方位全覆盖的领导。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明确了城市基层党组织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建成坚强堡垒,强化统筹协调功能。与农村基层自治和城市基层自治相伴随的是,党全面加强了对国有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4],在国企的治理中,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5]

十八大以来,党在领导基层治理实践中全面扭转了党的领导“宽松软”局面,解决了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全面加强了党的领导。更关键的是,在加强党的领导同时,正确地处理了党的领导和基层自治的关系,没有对基层自治权力过分干预。十九大新通过的党章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这不仅明确规定了基层党组织在基层自治中的领导地位和权力责任,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在基层自治中,党的领导不是大包大揽,而是通过党的领导,提升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水平与治理能力,支持和监督基层更好地实现治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党领导基层治理实践的制度和经验上升至国家层面,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要求下明确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一要求把新时代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及党的领导与基层自治之间的关系阐释得十分明确。党对包括基层自治在内的基层工作的领导是十分必要的,且需要不断地健全领导制度和体系,不断地提升党的领导能力。与此同时,党的领导不能取代自治,党的领导不是为了削弱自治,而是通过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基层自治的能力。

三、新时代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现代化领导的现实进路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现代化方向

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基层治理最显著的特征。[6]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是确保基层治理沿着正确的现代化方向、遵循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近代以来,中国不同社会阶层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开展了一次次的革命实践,但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才最终肩负起这一历史重任,马克思主义是维护无产阶级利益、指引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创造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毛泽东思想,为中国革命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和科学的道路,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而后又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的发展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带领中国开启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基层治理需要发挥基层组织和民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这样才能激发基层治理的活力、实现基层治理的效果。但单纯的基层自治思想是不可取的,离开党的领导,基层自治很有可能会演变为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冲突,沦为部分小群体或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维护小群体利益的时候却损害了整体利益。比如在开展农村基层自治过程中,部分地区出现了贿选的问题,这样的基层自治不仅达不到提升基层治理绩效的目的,相反还会破坏基层组织的公信力、破坏基层社会秩序。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即强调改革开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7]391但在一段时期内由于对党政分开的片面理解,导致了在基层治理方法和实践中,出现了否定、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现象。将基层事务单纯地看作是基层群众自己的内部事务,反对一切外来的监督和干涉,这就会导致基层自治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同样的,中国的基层治理必须要遵循中国自身的国情和历史,其有着独特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生搬硬套西方的基层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既不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无法产生良好的治理绩效。发挥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推动人民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但这不是唯一的途径。基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能只看到基层民众的利益诉求,必须从更高层次、更宏观角度看待和解决基层治理问题,才能发挥集体的合力,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1]36党的领导为基层治理提供价值引领和方向指引,只有党的领导才能够凝心聚力,打造基层治理的利益共同体。市场经济导致社会各主体利益多元化,加之价值观的多元化,在这样的条件下离开党的领导开展基层治理,是无法寻找到民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的,也无法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最终会导致一盘散沙、相互内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了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1]20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基层治理才能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基层治理才能建立起符合人民利益、稳定且能长效运转的制度体系。

(二)建强党的基层组织,提升领导力和组织力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基层组织是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是党联系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基层组织在过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1]64。

在十九大对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明了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高校中的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十类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所需要承担的重点责任和具体职责。十类党支部虽然面向的领域和工作的重点不同,但都必须做到宣传和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1]61。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发挥能够引领基层社会组织和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确保基层治理的社会主义方向。二要增强治理本领。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三要打造风清气正、亲民爱民的基层党组织。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最痛恨发生在基层、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和“苍蝇”。基层党组织虽然处于组织的末端,但却是离群众最近的地方,群众从基层党组织获取对党直观感受的第一印象,基层党组织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全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充分获取民众信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与此同时,也需要注意到,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并不等于党组织取代一切,也不意味着群众自治权利的削弱。作为党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早就已经明确地指出了党在领导群众的时候,必须依靠群众,而不能够脱离群众,更不能够大包大揽,代替群众做决策。党的十九大秉承群众路线,坚持在基层治理中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强调在领导基层治理工作中“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36,“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1]36。

(三)发挥多元主体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在基层治理中也居于核心地位。但基层治理是一项十分庞大且繁杂的工作,在国家、社会、个人多方互动的基层治理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也要重视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发挥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够实现良治善治。

十九大在总结过去党领导基层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未来基层治理的目标就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此,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48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上,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之下,还需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基层治理、发挥引领作用的同时,要善于推动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基层治理中,调动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利益,搭建基层治理多主体沟通互动的平台。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建设的融合,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多,一方面囿于资源和能力的有限性,党和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公共事务,另一方面,在部分公共事务领域,由政府来提供服务,费效比并不划算,部分公共事务领域更适合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因此,政府开始逐渐下放基层治理权力,允许社会公共组织逐渐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甚至通过政府授权,使部分社会组织承担起一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组织有效地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缺口,灵活高效地提供了多样便捷的公共服务。同时,社会组织是由社会中的普通民众所组成的,社会组织通过参与政府公共服务,能推动一大批社会组织成员逐渐成长起来,为整个社会培养更多关心公共事务、基层治理的民众。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普通民众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在陌生的社交环境中,民众会率先选择信任身边的人,在社会事务中,总是会出现一些经常参与基层公共事务、能够取得他人信任的关键个人。党组织在引领基层治理过程中就必须抓住关键个人,通过关键个人进一步增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基层党组织要善于运用网络化和信息化。借助新技术优势,在基层建立起党建信息网,利用区域化党建、网格化党建的新模式把治理能力进一步下沉到最基层,把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基层治理中,将基层政府、群团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企业机构、非政府组织有效地沟通连接起来,发挥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社区党员、志愿者多方的协同力量,利用信息化技术,把公共资源精准地投放给基层有需要的群众,实现基层治理的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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