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制度选择与立法构建
2020-02-25徐忆斌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5期
杨 旭 徐忆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改变、全球治理体系和治理规则的突破等都为我国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同时,我国国内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进行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国内产业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发展的需求日益明显。国际和国内发展环境的变化,都要求我国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而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是国家根据当前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趋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依托载体,是对外开放发展到新的阶段的一种实现模式。《决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根据《决定》的要求,在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内陆地区如何进一步实现对外开放战略、如何进一步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对此,本文将研究我国内陆对外开放高地建设的制度构想,进而尝试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可行路径。
一、 中国对外开放高地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中国对外开放高地建设的现状
2013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我国面临深化改革任务和国内经济转型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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