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与文学审查
——以《伪自由书》《准风月谈》为例
2020-02-25刘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刘平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引言
1933年,鲁迅杂文在审查中被删节、改动和禁止的情况屡见不鲜。具体到《伪自由书》和《准风月谈》,收录的都是鲁迅在1933年为《申报·自由谈》写作的杂文,一共108篇,其中16篇被检察官或编辑删改,8篇被禁止。关于本文的论题——《鲁迅杂文与文学审查》,学界有四篇(部)论文和专著涉及到,一部专著是吴效刚的《民国时期查禁文学史论》[1],由于这部专著主要论述的是整个民国时期被查禁的文学作品,因此他在论述中只是附带提及鲁迅有哪些杂文集被查禁,以及简单归纳了官方给出的查禁原因,并没有对具体篇目中被查禁的内容及原因进行深入地探究;一篇学位论文是万春燕的《民国时期鲁迅杂文查禁情况研究》,她比前者做得更具体一些,例举了各个时期鲁迅被删、改、禁的杂文,但仍有被她遗漏的杂文,如《伪自由书》中的《文章与题目》《驳“文人无行”》、《准风月谈》中的《禁用和自造》《重三感旧——一九三三年忆光绪朝末》,她还详尽地分析了鲁迅为了反审查做出的回应,但却简单地认为“鲁迅杂文查禁的官方原因主要有粗浅平庸、邪说;诋毁当局、诋毁国民党;普罗意识、宣传共产以及不妥、欠妥几种”[2],这让她的论文缺少了理论和思想的深度;再者,她这篇硕士论文只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史学研究法、图表法这三种研究方法,作为一篇专门研究鲁迅杂文的论文,竟然缺少了“文本细读法”;此外,这篇硕士论文的参考文献都是建国后的资料汇编、期刊论文和研究专著,而没有原始报刊资料的引用,众所周知,鲁迅大多数杂文都在当时见于报刊,如果不翻阅第一手资料,很难真实地还原到当时的具体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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