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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决战脱贫攻坚

2020-02-22

山西财税 2020年6期
关键词:贫困村财政专项

阳泉市是全省唯一没有贫困县,但有插花贫困村的市,全市涉及脱贫任务的非贫困县区有4个,有脱贫任务的乡镇共计29个,贫困村130个。近年来,阳泉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为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夯实了基础。截至目前,全市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初期的4.39%下降到0.01%,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由建档立卡初期的2853元增长到7587元,增长2.6倍。2016年实现首战首胜,2017年实现再战再胜,2018年实现决战决胜,130个贫困村整体退出,2019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一、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政策举措,有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努力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6至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49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脱贫产业发展、市级领导包村扶持、脱贫保险、退出贫困村奖励、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奖励、就业扶贫资助、益贫带盆农业经营主体奖助等。2020年,市、县财政计划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持续增长。

二是积极支持扶贫工作机制有效运作。2016至2019年,市级财政累计安排扶贫工作经费340万元,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1969万元,不断增强扶贫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推动了扶贫工作机制的有效运作。2020年,市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712万元,继续保证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落实到位。

三是扎实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足额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不断增进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力度。及时拨付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并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工作的要求,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做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安排和下达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四是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县(区)就业产业疫情补助资金366万元,支持各类带贫主体复产复工,促进贫困人口就业。疫情补助资金的具体支出内容是:1、对新吸纳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企业,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级财政再给予500元/人用工补助。2、人社、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为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提供“点对点”服务,给予省内100元/人、省外200元/人的交通补贴。3、对推荐贫困劳动力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中介机构,分别按照县内500元/人、省内800元/人、省外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4、对48家扶贫企业、164家扶贫合作社,按照带动贫困劳动力数量(不少于6个月)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5、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市外务工人员隔离增加了生产成本的扶贫企业,给予2000元/人的疫情防控补助。

二、不断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精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

一是完善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制定出台《阳泉市财政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政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努力构建财政扶贫政策体系,持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大力做好结对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布置,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为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制定印发《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对各业务科室和县(区)财政部门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总体工作当中的职责进行了再明确。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平台的运行,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部纳入台账,对扶贫资金进行适时监控,努力实现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全流程追溯和智能检索。

三是实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认真落实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要求,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在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做到了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了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提高了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推动财政扶贫资金聚力增效,全面促进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提升。

三、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第一,主动参与行业部门制定有关精准扶贫政策的积极性不够高,在综合运用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二,与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还不够积极主动,对扶贫项目实施的推进力度不够大,促进扶贫资金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的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第三,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全盘掌控还不够充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性、深入性和细致性。

四、下一步打算

第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合理把握政策标准,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做好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坚持把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放在首位,推动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

第二,不断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开公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运用、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水平。

第三,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各类监督检查渠道和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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