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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逻辑及其发展趋势

2020-02-22肖存良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参政党民主党派政党

肖存良

(复旦大学,上海200433)

进入新时代之后,在探讨新时代民主党派性质定位的过程中,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什么说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参政党有何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逻辑与发展趋势何在?本文在综述国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参政党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相结合的视角,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逻辑及其发展趋势,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究不断走向深化服务。

一、民主党派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

辛亥革命推动我国传统帝国体系全面解体之后,我国就开始了从古代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按照现代政治的基本原理,传统帝国解体之后,应该由资产阶级来领导国家转型,进行现代国家建设。但是我国的资产阶级在资本全球化的侵蚀下没能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能够引领国家转型的支配阶级。在资产阶级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唯一能够担当起引领现代国家建设的支配性力量就是现代政党,由政党代替阶级来领导人民建设现代国家,也就是党建国家。所以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上,现代国家建设主要维系于政党,而不是社会的支配性阶级。政党强则国家强,政党败则国家败,政党如果不能把分散化的社会整合成为一个总体性社会,保持整个国家的多元一体,国家建设就不能成功。国家建设对政党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也对政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政党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国家责任意识。总之,中国由古代政治向现代政治转型、古代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基本逻辑决定了政党是中国政治生活的枢纽,是国家建设的主体。

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催生了两大主要革命政党: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它们先后承担起了国家建设的主体功能。但是在传统帝国体系崩溃之后,原来一体化的社会就分散开来了,社会分散化导致了社会力量的分散化,两个主要革命政党作为分散化社会力量中的一支,都不具备单独依靠自身力量建设现代国家的能力。在单一政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在以某一个革命政党为主导的情况下通过多党合作来共同建设现代国家。梁漱溟先生较早认识到了这一政治逻辑,他说,“建国是要大家合起来建一个国,不容有两个以上的建国运动。”[1]多党合作建国是我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客观规律。但是国民党囿于自身军政、训政和宪政的政治发展道路,在训政时期坚持一党独裁,拒绝多党合作,违背了多党合作建国的客观规律,最终遭到了失败。

与之相反,中国共产党在成长壮大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这一客观规律。1922年,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提出了 《关于 “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决定 “先行邀请国民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适宜地点开一代表会议,互商如何加邀其他各革新团体,及如何进行。”[2]9在1923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中,中国共产党正式决定与国民党合作,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此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开展北伐,帮助国民党成为了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党。但是国民党反过来屠杀共产党,形成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两党的十年血战。但是在日本的步步进逼引发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危机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又谋求与国民党合作抗日,实现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经过十八年的成长和探索,到1939年,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政党合作协商的客观规律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认识。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应该懂得: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3]因而,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注重团结国民党共同抗日。当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又挑动内战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又十分注重团结国共两党之外主要代表中间阶级阶层利益的民主党派,与他们团结一道共同反对国民党独裁和压迫。

民主党派在解放战争时期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在军事策反、搜集情报、组织动员甚至直接的武装斗争等方面协助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为了推翻国民党一党独裁,实现民主治理的新中国,携起手来一起战斗。”[4]习仲勋也指出:“开国之初,那时的许多党外朋友 (包括现在在座的一些人)在开国之前已经和中国共产党并肩作战、并肩奋斗。”[5]476民主党派直接参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参与了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现代国家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召开新政协,讨论通过 《共同纲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5]476所以 “中国共产党所合作的民主党派,都是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开国建制的政党”[6]。

开国建政之后,大量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加国家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名副主席中,民主人士占三名。中央人民政府56名委员中,民主人士27人,占48%。政务院四名副总理中,民主人士占两名。15名政务委员中,民主人士9名,占60%。政务院下属34个部、委、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共有14人,担任副职的有42人[2]184。建国之初,民主党派就是名副其实地参加国家政权的政党,是名副其实的 “参政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民主党派又协助中国共产党开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运动以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国家政权巩固之后,民主党派又协助中国共产党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把整个国家推向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结束,民主党派参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参与了开国建政和国家政权巩固,参与了社会主义改造,并有大量党派成员进入国家政权任职,因而此时的民主党派更是名副其实地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 “参政党”。

但是中国共产党当时为什么没有明确提出 “参政党”概念,为什么没有承认并赋予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呢?实际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关于民主党派性质地位问题也有所讨论,总体上认为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7]。1955年,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在中央统战部部务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要把民主党派改变成为搞社会主义的政党,就是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政党。”[8]但是在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阶级斗争的政治思路继续把民主党派视为与无产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政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把民主党派仍然认定为 “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在李维汉起草、经毛泽东审阅同意发表的一篇 《人民日报》社论中指出,“各民主党派在总的方面还是资产阶级性的政党”,提出 “把社会主义政党作为民主党派根本改造的前途”[9]。阶级斗争妨碍了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

二、参政党概念的政治逻辑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果断摈弃阶级斗争思路,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搞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基本特征。现代化的重新启动和全面展开需要资金、技术和人才,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深地感到,仅仅依靠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知识、技术、人才和力量不足以领导中国这个超大型国家的全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邓小平同志说:“搞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是知识和人才。我们最大的弱点恰恰在这里,知识不足,人才不足。”[10]“现在经济建设的摊子铺得大了,感到知识不够,资金也不足。”[11]156要完成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则需要团结各方社会政治力量,而要团结这些社会政治力量就需要民主和统一战线,所以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反复强调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解放思想,实现思想意识上的民主,由民主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开放;二是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把各民主党派等政治力量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以知识分子为主,与国外联系广泛,在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优势,中国共产党启动现代化需要民主党派在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发挥自身作用。

为了迅速把民主党派和党外力量吸纳到现代化的轨道上来,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伊始就改变了对民主党派的政策,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不再是阶级斗争对象,而是 “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1]186。明确指出现代化建设需要民主党派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成员以及他们所联系的人们中,有大量的知识分子,其中不少同志有较高的文化科学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少同志是学有所长的专门家,他们都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11]204现代化推动中国共产党调整政策,改变了民主党派的性质。

民主党派通过与港澳台之间的广泛联系,在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协助中国共产党成功开启了对外开放的新历程。在此过程中,大量民主党派成员重新开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民主党派重新参加国家政权之后,其自身性质该如何表述?民主党派参加执政党领导的国家政权之后,其本身是否也是执政党的一部分?如果是执政党的一部分,能否也被称为执政党?如果不是执政党的一部分,那应该如何给参加国家政权之后的民主党派定性?这些问题本来是建国初期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之后就需要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终于在学术界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其中的主要代表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放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 “已经不是原来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而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12]。他同时又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主要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次要的执政党”[13]。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一方面,面对学术界的种种观点,中国共产党要进行政治回应。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需要安排更多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入国家政权,参与更为广泛的国家与社会事务管理,与中国共产党一道推进任务艰巨繁重的现代化建设。面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双重问题,中国共产党在1989年颁发的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进行了回应。《意见》开宗明义,指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还明确指出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又被称为 “一个参加,三个参与”[14]。《意见》用参政党这个概念表述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表述民主党派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

参政党这个概念既是对八十年代关于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大讨论的回应,也是对建国初期民主党派在我国国家政权中几乎占据半壁江山政治地位的政治追认,回答了五十年代本应解决的问题,更为接下来大量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入国家政权扫清了理论障碍,开辟了政治道路。从这个意义上看,1989年确立民主党派为参政党实际上具有双重含义:一重含义是基于历史的视角,对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协助中国共产党夺取、巩固国家政权的政治追认;另一重含义是对民主党派协助中国共产党推动改革开放和参与到国家政权之中的政治认同,使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名实相符。

三、参政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现代国家建设的路径选择上,中国共产党逐渐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逐步探索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六位一体。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制度和理论体系。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15]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体系的提出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国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一样,中国共产党也是与参政党一道共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在此过程中,参政党大力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帮助中国共产党凝聚改革开放共识,推动各方社会力量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提出执政党尚未注意的前瞻性问题,提醒执政党注意执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问题,为中国共产党执政 “查漏补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遇到波折和困难的时期坚定地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患难与共,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在此过程中,参政党全面嵌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全面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截至2010年底,“全国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非中共人士有3.2万人”[16]。至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中,非中共的领导干部19名。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当中的非中共干部有207名。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配备了非中共的副省长 (副主席、副市长)。国务院组成部分还有两名非中共人士担任正部长:万钢担任科技部部长,陈竺担任卫生部部长。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中有33名非中共人士担任了政府部门的正职。省级高等法院、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当中还有654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16]。

伴随着民主党派广泛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样面临着民主党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同样会反映到民主党派性质定位的表述之中,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民主党派自身性质定位表述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一些学者从政党性质的视角对民主党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其中一些学者提出,新时期新阶段,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因此,民主党派应该被定性为 “社会主义政党”,或定性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另有学者认为,如果把民主党派认定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有可能混淆与中国共产党的区别,提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不利于民主党派实行更加广泛的团结[17]。

中国共产党也在理论上对民主党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进行探索和总结。2004年,中共中央提出要制定关于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文件。在文件研讨、制定过程中,民主党派性质问题同样成为一个重点研究的理论问题,主要提出两个新观点:一是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应由原来的 “两者联盟”发展成为 “三者联盟”;二是在对民主党派定位基础上进行定性,表述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后来经过讨论,在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第一个观点被采纳,第二个观点则没有被采纳,最终文件中采用的表述是 “民主党派……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7]。

2010年2月,中央统战部以 “佟一”为笔名发表文章,明确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指出民主党派已 “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8]。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各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参政党,强调指出:“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友党和社会主义参政党……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不懈努力。”2013年2月,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9]这就为各民主党派正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性质和定位。总之,在三十几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参政党一直协助执政党并与执政党一道共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与中国共产党荣辱与共。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参政党长期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另一次政治认同,也是对参政党长期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的一种理论概括。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政治逻辑的展开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空之中进行的,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发展基础和逻辑前提。从参政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飞跃,意味着对民主党派性质定位进行了新概括和新表述。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历史上看,不同时期的统一战线都具有各方都能够认同的政治共识。国民革命统一战线时期,“打倒列强、除军阀”是国共双方的政治共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改革与工农联盟是中国共产党与广大农民的政治共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时期,反对日本帝国主义成为国共双方的政治共识。解放战争时期,反对美蒋发动内战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党外社会政治力量之间的政治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党外社会政治力量的政治共识。改革开放之后,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之间的政治共识,尤以爱国主义为最。进入新时代之后,在爱国主义共识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共识。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今天,我们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政治力量。”[19]

任何政治共识在形成之后都需要维护,使之成为双方乃至多方的共同价值,并以此指导各方的政治行为。在维护共同政治价值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不同观念之间的冲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的过程中,也会遇到种种不同观念的挑战。习近平同志指出:“近些年来,国内外有些舆论提出中国现在搞的究竟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疑问,有人说是 ‘资本社会主义’,还有人干脆说是‘国家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那就是不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我们都始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5]10这就要求参政党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敢于发声,自觉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外的各种社会思潮,抵制多党制、竞争性选举乃至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种种错误思潮,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更为包容开放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民主党派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的背景下,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政治空间的大小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安排。民主党派由参政党转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之后,意味着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中的政治空间更为广大,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进行相关政治设计时更为包容开放,虚心听取意见,进一步推动民主党派更好发挥作用。所以,中国共产党给予民主党派政治空间的大小决定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作用发挥的程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过程中,民主党派负重要责任,中国共产党则负首要责任。关于这种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政党协商的时候明确点了出来,他说:“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但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因为我们是执政党,应该更加自觉地做到虚怀若谷、集思广益。”[20]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国共产党承诺,“我们将一如既往营造宽松民主的协商环境,鼓励不同意见交流和讨论,真正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氛围。我们将继续为党外人士搭建更多平台、创造更好条件,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支持大家搞好调查研究”[20]。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发挥更强的领导和凝聚能力,更为包容开放。总之,改革重任既推动民主党派由参政党飞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也推动中国共产党在包容开放中发挥更强的领导作用。

第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型政党,也是承担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巨大政治责任的执政党。参政党在与执政党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过程中,不能作为 “反对党”,也不能作为 “旁观者”,而是要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承担这一巨大政治责任,分担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责任,因而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也应该是维护者、捍卫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21]在论述政党协商时,习近平同志指出:“对民主党派而言,要努力提高政党协商能力,担负起政党协商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22]从参政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过程中承担更大的政治责任,这是从参政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路径是先易后难的循序渐进式改革,这种改革路径意味着改革越往后推进越艰难。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国家深化改革,绝非易事。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23]在改革处于滚石上山、不进则退的时代背景之下,中国共产党要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就需要团结凝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完成改革攻坚重任。习近平同志指出:“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越需要汇集众智、增强合力;越是处于发展关键期,越需要凝聚人心、众志成城。”[24]越需要凝聚众志,越要发挥好民主党派的作用,要求民主党派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这是民主党派由参政党转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民主党派在改革攻坚中承担更为重大的政治责任。

第四,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能力。在中国的政治体系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但执掌国家政权,而且在规模、素质、能力和组织等各方面都属于高质量政党。参政党虽然参加国家政权,虽然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基本特征,但整体而言在规模、素质、能力和组织等各方面都逊于中国共产党。因而参政党与执政党合作协商,本身就对参政党提出了很高的能力要求,要求参政党具有较高的政党能力和政党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参政参到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因此,中国的政治体系本身就要求参政党要有较高的政治能力,以有效地参政议政,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协商。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中国共产党视民主党派为参谋、帮手和同事,赋予民主党派更为广大的参政议政空间,要求民主党派增强政治责任和担当意识,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这就对民主党派的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在2013年,习近平同志就指出,民主党派要 “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三种能力[19]。2014年,习近平同志在与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进一步提出更高要求,民主党派 “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24]四种能力。2016年,习近平同志再进一步提高要求,要求民主党派 “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识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25]。从三种能力到五种能力,表明在由参政党转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之后,民主党派要有更强的政治能力。只有在能力上得到有效提升,才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要求相匹配。

第五,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有效的政治监督。任何政治体系一旦建立之后,都想垂于久远,不倒不散;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政治体系的内在平衡,要求有稳定的内在监督力量,通过监督实现政治平衡。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实现长期执政的目标,同样需要有效的政治监督来达到内部的政治平衡。进入新时代之后,在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更加迫切需要得到有效的政治监督,需要把以前没有有效实现的政治监督 “当真”和 “做实”。习近平同志指出:“参政党一个重要职责是让执政党听到各方面声音,特别是批评的意见。”[26]“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19]新时代以来,为了加强政治监督,执政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各级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大监督力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也需要加大对执政党的政治监督力度,实现政党民主监督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治监督相契合。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引导广大成员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使新时代多党合作展现出勃勃生机。”[27]这是习近平同志对多党合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整体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包含的政治逻辑。从参政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参政党发展历程上的一个飞跃。如果用一个公式来表达的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中国共产党的包容开放+参政党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参政党高超的政治能力+参政党更为有效的政治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空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一个加强版的参政党,或者说2.0版的参政党。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是事物内在逻辑的延伸,离开事物内在逻辑对其发展方向进行预测就会与实际相悖离,变成空洞的抽象。所以我们只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在逻辑出发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而其内在逻辑一方面是民主党派在新时代的性质定位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参政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问题,归根到底则是民主党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之下的性质定位问题。

第一,充分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职责,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功能。进入新时代之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行了新的政治定位,赋予其更多的政治功能,其政治空间更为广大。首先,在基本职能上由两项职能扩充为三项职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指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28]544把 “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列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并颁布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次,在民主监督方面提出了更为全面详尽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详细列出了对各级党委、人大、法院和检察院等政治机构进行政治监督的十种形式,涵盖了政治体系的各个方面[28]544。再次,对民主党派参政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 “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28]544-545。总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设计为民主党派在党、国家与社会中充分发挥政治职能开辟了广阔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发展趋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这些政治空间 “当真”和 “用足”,充分履行自身政治职责,发挥自身政治功能。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将长期存在。参政党是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范畴之内的概念,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存在的时间长短就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在的时间长短相吻合。这就涉及到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在时间长短的政治设计问题。自邓小平1982年首次提出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政治设计,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认识,细化设计。中国共产党先是设计了三步走发展战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分三步走,本世纪走两步,达到温饱和小康,下个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29]党的十三大贯彻了这一政治设计,并据此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间长度,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初级阶段。”[30]按照这一时间设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要持续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即2056年左右。这一时间安排与中国共产党后来提出的 “两个一百年”时间概念基本吻合,即 “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31]4。建国一百年,即2049年,同样处于二十一世纪中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2020年到2050年的发展进行了政治设计,即对从建党一百年到建国一百年之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进行政治设计。从上述时间节点上看,与中国共产党自十三大以来的上述政治设计一脉相承,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持续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左右为止。从逻辑上看,此后社会主义即将进入中级或高级阶段。社会主义中级或高级阶段是否依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范畴之内呢?习近平同志指出:“邓小平同志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那是多少年?要按千年来计算。这就是说,我们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好、建设成,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31]301在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都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存在而存在。

六、结论

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并肩战斗,协助中国共产党开国建政,并在建国后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是名副其实的参政党。但是阶级斗争妨碍了民主党派参政党政治地位的获得。改革开放之后,民主党派通过协助中国共产党推进改革开放而成为了参政党。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推进国家建设的战略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党派积极协助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因而民主党派被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逻辑延伸,也是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性质定位的新表述。从逻辑上,当中国发展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之后,民主党派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相应发生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表述也必将发生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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