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格”理论与汉语研究*

2020-02-20杨西彬樊留洋

关键词:指派宾语语义

杨西彬, 樊留洋

(1.浙江师范大学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浙江 金华 321004;2.郑州大学 文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0)

“格”是汉语学界最早接触并熟悉起来的概念之一。不同时代、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的语法理论中,“格”的含义差异很大。在语言学史上,“格”的概念最初是指传统语法中基于形态变化的形态格,在格语法中指基于语义分析的语义格,在生成语法体系指普遍存在的句法格。本文探讨3种“格”理论并着重分析它们在汉语领域所取得的重要成果。

一、传统语法的形态格

某些语言中词的外在形态可以反映词与词之间的句法关系,这种形态变化被传统语法语言学家称为“形态格”(morphological case)。在这种格系统下,不同语言中格的类别也存在差异: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比如俄语,名词、代词有形态格,形容词、数词等也有形态格,它们还随名词的形态发生相应的变化;形态不丰富的语言从词形上分析不出任何格,比如现代汉语,“我”做主语或宾语在形态上没有任何差异,都是“我”。英语处于中间状态,有形态变化但形态格并不丰富,形态变化主要体现在代词在主语和宾语位置上的形态差异,比如做主语和宾语分别是主格形式“I”和宾格形式“me”;还有一个属格“’”,比如“(单数)男孩的”所有格是“boy’s”,“男孩们的”的所有格是“boys’”。

需要注意的是,语言中的形态格也会随语言的发展发生一定的变化。Bussmann指出,现代印欧语系的很多语言里最初的8类格都消失了,处所格(locatives)、夺格(ablatives)、工具格(instrumentals)和一些属格(genitives)都被与格(dative case)和介词短语取代。(1)Bussmann,Hadumod.Routledge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M].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Gregory Trauth & Kerstin Kazzazi.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6:155~156.再如,古英语的名词、形容词、定冠词、人称代词等都有形态变化,其中名词有主格(nominative)、宾格(accusative)、与格、属格等4种格,且4种格的词尾形式也完全不一样。(2)Baugh,A.& Cable,T.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5e)[M].London:Routledge,2002:50~53.到了现代英语,名词的形态变化只限于属格和通格(3)通格是指名词的原形在句中用作主语、宾语、表语时词形不发生变化。(absolutive)两类,属格的形式有两种:s-属格和of-结构,(4)两者的区别见鲁方昕.英语属格的演变——两种去屈折化[J].现代语言学(Modern Linguistics),2014,(4).前者主要是通过添加“-'s”实现。

语言学家还在形态格的基础上对语言进行类型分类,根据及物动词的宾语和不及物动词的主语的格标记是否相同,把语言分为 “作格语言”和“宾格语言”,前者如爱斯基摩语、巴斯克语等,后者如土耳其语、日语等。一般来说,对于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来说,通过形态标记来判断该语言是归属于作格语言或者宾格语言并不难,但是对于形态变化不丰富或者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来说,就很难根据某一个或者某一类语法现象把这种语言归类为作格语言或者宾格语言。

在汉语学界,汉语的类型归属,即汉语属于作格语言还是宾格语言,是学者们关注的重要议题。吕叔湘对例1)两组结构进行分析:(5)吕叔湘.说“胜”和“败”[J].中国语文,1987,(1).

1)a.中国队大败韩国队——大败韩国队

—— * 中国队大败

b.中国队大胜韩国队——大胜韩国队

——中国队大胜

两组句子如果去掉“大败/大胜”前的主语“中国队”,意思不变,都是“韩国队输了”;但是如果去掉“大败”后面的宾语,1)a前后意思完全相反,也就是说,“中国队大败”与“中国队大败韩国队”中“中国队”表面上看都居句首主语的位置,但是其句法地位并不相同。而在1)b中,去掉“大胜”后面的宾语,前后意思不变。同样的例子还有“出太阳了——太阳出来了”。尽管如此,吕先生仍认为这并不足以判断汉语就是作格语言,因为汉语中并不是大多数动词只能可以进入作格结构,比如绝大多数及物动词可以省略后面的宾语成为不及物动词之后,句首的主语仍然是它及物用法时的主语而不是及物用法时的宾语。该研究认为汉语没有形态变化,把它归入某种类型的语言只是一种类比。

叶狂、潘海华是关于汉语形态格归属的最新研究,对汉语相关现象挖掘最为深入。该研究引入“分裂作格”,即一种语言同时表现出作格性和宾格性的混合现象,并对照其他语言中的分裂作格现象发现,汉语在主语流动语的句法特征、名词短语的不同句法、并列小句的句法中枢特征、宾语可以控制附加语的隐含主语以及时体因素对不及物动词语义解读的影响等6个方面表现出作格性;该研究指出句法作格比形态作格更为本质,依据句法特征来判断语言的类型归属更为准确,进而认为汉语具有分裂作格语言特征,是混合型语言而不是单纯的宾格语言。(6)叶狂,潘海华.从分裂作格现象看汉语句法的混合性[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7,(4).

二、格语法的语义格

菲尔墨(Fillmore)发表了《关于现代的格理论》(7)Fillmore,Charles.Toward a Modem Theory of Case[J].Project on Linguistic Analysis,Report No.13.Ohio State University,1966.和《格辨》(8)Fillmore,Charles.The Case for Case[A].In Bach and Harms (ed.),Universals in Linguistic Theory[C].New York:Holt,Rinehart,and Winston,1968.,认为生成语法标准理论进行句子分析时忽视了主语、宾语这样的概念,深入分析这些句法功能就会发现结构之间深层的语义关系是稳定的。(9)戴维·克里斯特尔.现代语言学词典(第四版)[M].沈家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50.比如:

2)a.The stone broke the windows.石头砸破了窗户。

b.The windows were broken by the stone.窗户被石头砸破了。

c.The windows broke.窗户破了。

d.The children broke the windows with stone.孩子们用石头砸破了窗户。

例2)各例无论怎么变化,句子中各个部分的语义角色都稳定不变:“stone/石头”都是工具,“windows/窗户”都是动作的受事。

菲尔墨在生成语法的总框架内设计出来一种语法分析方法,即从深层结构中的句法语义关系着手,认为每一个名词短语在深层结构中都有一定的格,这些格通过适当的转换后成为表层结构中的主语、直接宾语、间接宾语、介词宾语等。由于菲尔墨所讨论的“格”是基于语义关系来确定,被称为“语义格”,这种语法分析体系被称为格语法(case grammar)。

格语法最初提出的深层格有6种:施事格、工具格、与格、使成格、处所格、客体格。(10)冯志伟.现代语言学流派[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311.菲尔墨后来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格,比如源格(Source)、目标格(Goal)、路径格(Path)、范围格(Range)等。(11)菲尔墨.“格”辨[M].胡明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42.但是究竟有多少语义格,实际分析中有很大的随意性。(12)这也是格理论的缺陷。Chomsky看到了格语法合理因素和缺陷,并对其进行取长补短地改造吸收到形式语法中,形成了原则与参数理论的重要模块,即题元理论。题元理论在本质上并非是对单纯的语义结构的描述,而是依靠语义关系来控制语法成分的分布和移动,同格位理论的作用相辅相成。见石定栩.乔姆斯基的形式句法——历史进程与最新理论[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2:193.

在汉语学界,格语法理论也比较早地应用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学者和专家认为格语法理论有助于编制电脑程序,他们采用格分析的语义网络模型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自然语言理论系统,或者根据格语法的深层结构造句方法建成了汉语人机对话系统。(13)王玲玲.格语法及其在汉语言中的应用——“信息处理用语言理论讲话”第三讲[J].语言文字应用,1994,(4).

不少学者围绕汉语的语义格范畴展开讨论,尽管学者们普遍承认语义格具层级性和典型性特征,并认为应该结合语义和形式标准对语义格进行划分,(14)吴英花.现代汉语语义格对比分析[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2).但是学者们对语义格类别的分歧仍然较大,莫衷一是:数量少的,有研究认为汉语中有9种语义格;(15)吴英花.现代汉语语义格对比分析[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2).数量多的,有研究认为汉语有21种语义格。(16)贾彦德.对现代汉语语义格的认识与划分[J].语文研究,1997,(3).此外,学者们对同一语义格的命名也存在差异,比如“他是研究生”中的“他”,有学者名之为“主事格”,(17)贾彦德.对现代汉语语义格的认识与划分[J].语文研究,1997,(3).有学者名之为“当事格”,(18)鲁川,林杏光.现代汉语语法的格关系[J].汉语学习,1989,(5).有学者称之为“断事主语”;(19)邢福义.汉语句法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67.即便是同一名称,不同学者对其语义特征的认识也存在差异。(20)吴英花.现代汉语语义格对比分析[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2).

格语法还可以对一些语法现象做出解释。比如,

3) A式 B式

台上坐着主席团。 台上演着戏。

桌子上放着电脑。 操场上开着运动会。

表面上看,A式和B式的格式都是“处所词 + 动词 + 着 + 名词”,但是前者可以变换成“主席团坐在台上”,而后者不可以,比如*“戏演在台上”就不能说。一般研究认为这是因为前者中的动词具有[+使附着]的语义特征,(21)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03~104.但是周雳研究认为两者深层结构中语义关系的差异才是两者存在差别更为深层的原因,(22)周雳.句法同构的格语法解释[J].语文学刊,2010,(4).具体分析如下:

A式中的动词都是“方位动词”,该动作完成后保持某种不变的状态;B式中的动词都是“动作动词”,名词和处所词之间是动态关系。A式是施事或受事通过方位动词的作用而停留附着在处所格上保持一种不变的状态,表达的是静态;B式是施事或者受事正在处所格进行某一活动,表达的是动态。两者的句首都是处所格,但是谓词类型的不同造成了谓词与处所格、施事、受事等的关系是不相同的。

该研究没有停留于对动词语义特征的分析,而是详细刻画动词与其他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进而解释句法同构格式歧解的原因。这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处所词+动词+着+名词”句型教学很有帮助。

三、句法格——格位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句法学家认为,所有语言都有“格”,即“格”普遍存在于所有人类语言。语言间的差异在于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中表现为外在的形态格,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中则没有外在表现,但是不管有没有形态变化,所有的语言中都有一套完整的格位系统。为了把这种普遍存在的“格”与形态格相区别,学界把这种普遍存在的格称之为“抽象格(abstract Case)”。(23)温宾利.当代句法学导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117.生成语法中的句法格是“格”理论的重要成果,主要有两个阶段:

(一)经典的格位理论

从语言类型学来说,结构中所有的名词性成分都带格标记是一种极端,所有的名词性成分都不带格标记是另一种极端,自然语言的实际情况往往处于两种极端中间的任何一个点上。(24)石定栩.乔姆斯基的形式句法——历史进程与最新理论[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2:177.Chomsky为了突出格的普遍存在,假设所有的名词性成分在句中有且必须有“格位”,即著名的“格位理论”:(25)Chomsky,Noam(乔姆斯基).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M].Dordrecht:Foris Publications Holland.1981:49.

4)格位过滤器(Case Filter)

* NP,如果有词汇形式但是没有得到格位指派

该理论的核心意思是,如果句子中出现了显性的名词短语,该名词短语必须得到格位指派,否则句子不合法。相比于第二阶段对格位理论的扩充和发展,我们把(4)称为“经典的格位理论”。

经典的格位理论是对名词短语在句中能够占据位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概括力,可以很好地解释以下语言现象(英语例句改编自徐杰(26)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90.):

5)a.for Mary to be the candidate is lucky

b.Tom considers Mary to be the candidate

c.* the consideration Mary to be the candidate

d.* Tom is excited Mary to be the candidate

e.Tom is excited that Mary is the candidate

f.* Mary to be the candidate is lucky

g.Mary’s hat is in the car

6)a.*被杀了李四

b. 李四被杀了

c.*李四出生湖北

d.李四出生于湖北

以上例句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都跟名词性成分的句法分布有关:处于能够得到格位指派的位置,句子就合法,比如句中“Mary”“李四”或“湖北”得到了介词(“for”或“于”)、动词、句子中心(时体)或“’”指派的宾格(比如5)a、b中的“Mary”和6)d中的“湖北”)、主格(如5)b、e的“Tom”和6)b中的“李四”)或属格(如5)g中的“Mary”); 名词短语处于得不合适的格位指派的位置,句子就不合法。

此外,被动句在生成语法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经典的格位理论对被动句的解释是其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看如下例句:

7)a.John was killed.

b.Tom killed John.

c.* Tom was killed John.

d.* was killed.

e.*John was killed Tom.

f.John was killed by Tom.

英语为母语的人不会说出7)c、d和e,他们凭直觉或语感会判断这个句子是不合法的,但是它不合法的原因是什么,需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英语典型的被动句具有两个重要特点:施事不能出现在主语位置,宾语位置没有宾格格位。也就是说7)c中John有受事题元角色但没有得到适当的格位指派,句子不合法。Jaeggli等研究指出,英语被动句中动词的被动形态变化(即被动语素“-ed”)不仅吸纳(absorb)了动词分派施事题元角色的能力,同时也吸纳了动词给其补语成分指派宾格的能力。(27)Jaeggli,O.Passive[J].Linguistic Inquiry,1986,(17).我们可以打个比方:正常的及物动词是一个功能齐全的实权派,既有提名权(分派受事题元角色),又有任命权(授予宾格格位);但是被动化之后(形态变化为加“-ed”),其权力被削弱,只有角色提名权(分派受事题元角色),没有了职位任命权(不能指派宾格)。句子要想合法,被动化的动词后有受事题元角色但没有格位的“John”只有移位至一个具有格位但是没有题元角色的位置才能合法,于是它就移位到了句首,这个位置没有题元角色但是可以得到句子中心语指派的主格,句子合法。

为什么7)e和f存在对立?如上文所述,7)e中的名词性成分John已经到了一个合法安全的位置了,那么问题只能出在另一个名词性成分(Tom)身上。被动化使得Tom处于没有题元角色也没有格位的位置。Tom如果想在7)e中取得合法的地位,必须得到一个合适的角色和恰当的任命,现有的情况满足不了,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添加一个既可以分派题元角色又可以指派格位的成分,介词by符合要求,它是具有施事属性的介词,同时可以指派宾格格位,即7)f。

为了与之前的形态格和语义格相区别,句法格中的“格”在文献中通常大写“Case”。名词性成分因为在D-结构的位置得不到格位指派要通过“移位(Movement)”或“添加(Adjoining)”等语法手段来改变自己的无格处境以满足“格位过滤器”。

(二)扩充的格位理论

Xu(徐杰)指出经典的格位过滤器是对格位接受者(Case assignees)的单向约束限制,即只要求所有的名词短语都得到格位指派,却没有规定格位的发出者,即格位指派者(Case assigners)没有受到约束限制。该研究认为格位理论应该是名词短语与其他语法类别同现关系的一套核准名词短语出现在某些句法位置的规定,比如名词短语受曲折成分的格位指派出现在主语位置上;名词短语受及物动词或介词的格位指派出现在宾语位置上。该研究主张格位理论约束“格位接受者”的同时也对“格位指派者”提出限制更合乎逻辑。换句话说,格位理论更为恰当的论述不仅要说明格位接受者(名词短语)需要格位指派者,还要说明格位指派者也需要格位接受者来接受它的格位指派,即:(28)Xu,Jie(徐杰).Sentence Head and Sentence Structure[M].Singapore:Longman.2003:116~117.

8)扩充的格位过滤器(The Generalized Case Filter)

ⅰ.* NP,如果有词汇形式但是没有得到格位指派的话

ⅱ.* 必选型格位指派者,如果没有释放其格位能量的话。

可以发现,扩充的格位过滤器的内容不仅包括了“经典的格位理论”的内容,即8)i=4),而且专门对格位指派者提出限制,即8)ii。如果说经典的格位过滤器中格位接受者对格位指派者是一种单向依赖关系的话,那么扩充的格位过滤器中两者之间的依赖关系就是双向的。(29)我们可以用演员和剧组的关系对这种双向依赖关系打个比方:演职人员(名词短语)在剧中必须担任一定的角色或承担某种分工(格位),否则TA在剧组中就是不合法的;反过来,一个剧组要想成功进行拍摄(句子合法),演职人员(名词短语)都必须到位,即剧组得把剧本的每个任务(演戏的演员、参加剧务的工作人员)都分派出去(释放格能量)。

扩充的格位理论是对经典的格位理论的重大发展,该理论把格位指派者分为必选型格位指派者和可选型格位指派者,这一区分有很重要的意义,具体如下:

1.扩充的格位理论可以加深对有关现象的认识

关于被动句。上文提到,被动化造成了被动句中动词的形态发生变化从而失去了外题元角色和指派宾格的能力,于是受事名词成分受“格驱动”移位至句首生成被动句。那么遗留的问题是:被动化为什么会发生?也就是说,为什么被动句中动词的形态会发生变化?经典的格位理论没办法解释。

司罗红研究认为被动句的生成本质上不是动词发生了“被动化”而迫使宾语位置的名词成分受“格驱动”移位至句首以获得主格指派,而是语言表达者选取了受事成分做话题,该成分带着话题特征移位至句首,因为动词后没有名词性成分需要格位指派,造成动词的格能量得不到释放,为了满足扩充的格位过滤器,动词不得不发生形态变化(添加被动语素“被”或“-ed”)来冲抵其格能量,从而形成了S-结构中的被动句。(30)司罗红.格位理论、话题结构与被动句的生成机制[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该研究为话题化所构拟的被动句生成机制得到许多跨语言的证据,可参看。换句话说,被动语素“被”/“-ed”的“格吸纳”只是话题化带来的结果之一,而不是原因本身。具体说明如下:

9) a.张三打了李四[+话题]。 Tom hit John[+Topic].

b.李四[+话题]张三打了。 John[+Topic]Tom hit.

c.李四[+话题]被打了。 John[+Topic]was hit.

话语表达者由于交际的需要选取了受事名词“李四/John”作为话题,形成了带有话题标记的D-结构9a);带有话题特征的“李四/John”移位到句首得到句子中心语授予的主格,如9b)所示;句中及物动词“打/hit”的格能量不能得到释放,因此动词必须发生形态变化(添加被动标记“被”/(be) -ed)以冲抵其授格能力,与此同时,也失去了它分派施事题元角色的能力,施事名词“张三/Tom”得不到题元角色不能出现在句子中,形成S-结构的被动句9c)。

如上文所述,例7)c不合法是因为“John”没有得到格位指派,那么如何解释7)d不合法?有一种解释是:根据题元准则,(31)其内容为:每一个主目语必须充当一个题元角色,且没一个题元角色只能分派给一个主目语。具体见温宾利.当代句法学导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52.动词kill的受事题元角色必须分派出去,而该例句中的受事角色并没有释放出去,所以不合法;7)d还有另一种解释,即英语的句子中心语是必选型格位释放者,其格能量必须释放,而该例句中心语的主格格能量没有释放出去,所以句子不合法。该分析在经典的格位理论框架下是没有办法做出的,这一解释深化我们对被动句的认识。

2.解释经典的格位理论没有解释或解释不了的语言现象

首先,关于格位指派者所有格的认识。一般说来,名词中心语前如果出现了名词短语,该名词短语就得到了名词中心语授予的所有格,符合经典的格位理论。但是为什么名词中心语前面有时候可以不出现名词短语呢?经典的格位理论解释不了。扩充的格位理论可以轻松解释,即名词中心语属于可选型格位释放者:它前面如果出现名词短语,中心名词就给它指派属格格位;如果前面没有名词短语,中心名词也就不用指派属格格位了。

其次,关于介词悬空限制的解释。很多研究都指出语言中不允许介词悬空(preposition stranding),比如(英语例句改编自Xu(32)Xu,Jie(徐杰).Sentence Head and Sentence Structure[M].Singapore:Longman,2003:119.):

10)a.For him to live in the town is happy.

b.* Him to live in the town is happy.

c.* He to live in the town is happy.

d.* For to live in the town is happy.

11)a.我们从金华去武汉。

b.*我们从去武汉。

c.*我们金华去武汉。

经典的格位理论可以解释10)b、c和11)c不合法是因为显性名词性成分“him/He”和“金华”没有到格位指派;但是它解释不了其他例句不合法的原因。“不允许介词悬空”只是一种限制性表述,并不是解释本身。

扩充的格位理论就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限制,即介词是必选型格位释放者,如果其格能量没有得到释放会造成句子不合法:10)d和11)b中的“for”和“从”的格位能量没有释放出去,违反了扩充的格位过滤器,所以句子不合法。合法的10)a和11)a中名词短语和格位释放者都满足了扩充的格位过滤器。

此外,对“特殊句式”的解释。扩充的格位理论把格位释放者分为“必选型格位释放者”和“可选型格位释放者”,基于此可以解释如下句式:

12)a.他上街买菜。

b.我让小王买菜。

两个例句分别是典型的连动句和兼语句,前者的主要特征是前后项两个动词短语都可以连着主语说,比如“他上街”“他买菜”,后者的主要特征是语义上前项动词的宾语同时兼任了后项动词的主语,比如“我让小王”“小王买菜”。

但是根据题元准则,12)a中的“他”不能同时做前后项动词的施事论元,12)b中的“他”也不能既作宾语又做主语。但是两个例句都合法,没有违反题元准则,说明后项动词的题元角色分派出去了。但是S-结构中看不到它们的题元角色是如何释放出去的。刘道英(33)刘道英.汉语几种同行异构句式中的空语类[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邢欣(34)邢欣.现代汉语兼语式[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47.、徐烈炯(35)徐烈炯.与空语类有关的一些汉语语法现象[J].中国语文,1994,(5).指出连动句和兼语句中存在空语成分,(36)刘道英和邢欣认为该空城分的性质是PRO,徐烈炯指出结构中有空成分,用“e” 标示。即:

12’)a.他i上街 PROi买菜。

b.我让小王jPROj买菜。

空成分承担了后项动词结构的施事题元角色,而且它们分别与前项动词的施事主语和受事宾语同指。但是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空成分,学界并没有解释。杨西彬提出“格位释放序列原则”:(37)杨西彬.格位理论的发展及其解释力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116.

13)格位释放序列原则(The Principle of Case Discharging Sequence,PCDS)

一个不包含从属小句的单句(38)“我听说他明天回来”是一个包含从属小句的单句,“他走过去开门”就是不包含从属小句的单句。我们认为包含从属关系小句的句子和不包含从属小句的句子句法表现很不相同,因篇幅原因,此不赘述。中,如果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类型或功能相同的中心语,那么,

i.序列靠前的中心语是强特征,序列靠后的中心语是弱特征;(39)此处的“强特征”和“弱特征”指的是中心语释放格位要求的强弱,该术语与最简方案中的强特征、弱特征没有关系。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强弱特征是针对赋格成分(各类中心语)面对指称相同的NP是才显示出来的,也就是说,如果受格成分不相同,其格位都要释放出去。

ii.强特征不一定释放格位,弱特征一定不释放格位;

iii.中心语格位释放必须遵循格位释放序列原则。

该原则可以解释例12)中存在空成分的原因,即:居前的中心语是强特征,可以释放格位,所以“他”和“我”得到主格,“街、菜”和“小王”得到宾格,居后的中心语不能释放格位,所以“买菜”的施事论元位置是空成分。

格位释放序列原则还可以解释“我做饭吃”这类结构,该结构的深层结构式“我i做饭jPROi吃ej”,相比于前项中心语,后项中心语不释放格位,造成与“我”同指的PRO,这是主语共享;再看宾语共享,“做”释放了宾格给“饭”,后项动词“吃”的宾语也是“饭”,相比于前项动词,后项动词格位释放能力是弱特征,不能释放宾格,造成宾语空位(e)。

格位释放序列原则有着较强的解释力,其基础正是扩充的格位理论。扩充的格位理论明确提出格位释放者有必选型和可选型两种类型,但是具体哪些格位释放者是必选型,哪些格位释放者是可选型,并不明确。格位释放序列原则则根据线性序列特征提出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类型或功能相同的中心语的结构中,居前的格位释放者是可选型的(如果有需要就释放格位,如果不被需要就不释放,这可以解释汉语中没有主语的情况),居后的格位释放者一定不可以释放格位。

Chen很早就提出除了英语中有显性连词之外,英语和汉语的“连动句”并没有本质差异,(40)Chen,Xilong.On the Syntax of Serial Verb Constructions in Chinese[D].Doctoral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Georgia.1993.杨西彬进一步论证汉英两种语言中连动句(含兼语句)的区别是汉语后项格位释放者的弱特征仅仅靠语序表示,而英语有时会用一个没有时体内容的弱特征标记“to”来显示后项格位的弱特征,有时候也不用的,那就与汉语完全一致。(41)杨西彬.格位理论的发展及其解释力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128.比如:

14)a.He went out to buy something.

b.I helped him(to)cut his hair.

c.I cook something to eat.

14)a和12)a的差异只是前者有不定式标记“to”,而汉语连动句中后项动词前没有关联词;14)b如果不用“to”则与12)a是一样的,14)c中“eat”后没有宾语,这与汉语“我做饭吃”是一样的。

所以说连动句(含兼语句)确实不宜作为汉语的特殊句式,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也不应该作为语法点进行专门讲授,这也符合我们在留学生教学中的观察,即笔者教授零起点留学生初级汉语语法点时有意识地不涉及连动句教学,但是学生在两个月之后就可以造出“我去图书馆看书”之类的句子。

四、结 论

形态格、语义格、句法格,三种不同含义的“格”理论丰富了学界对相关语言现象的认识。无论是对汉语语言类型的讨论,还是对一些特殊句式的解释,三种“格”理论都对汉语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形态格体系下,有研究认为汉语具有作格语言和宾格语言的混合特征,即属于分裂作格语言;在格语法理论下,汉语语义格的深入研究不仅对于中文信息处理有促进作用,相关研究还深入解释句法同构句型“处所词+动词+着+名词”多义性的深层原因;在经典的格位理论的基础上,扩充的格位理论把格位释放者分为可选型格位释放者和必选型格位释放者两种类型,无论是逻辑的严密性,理论的合理性,还是对语言事实的解释力,都说明它是格位理论的重大发展。扩充的格位理论不仅能解决经典的格位理论能解决的问题(前者本来就包括后者的内容),还能解决经典的格位理论没有解释的问题,比如介词悬空问题、所有格的格位释放问题;解释不好的问题,比如被动句中动词发生被动化的原因;基于此所提出来“格位释放序列原则”可以对之前研究中解释不了的问题做出解释,比如连动句、兼语句中空成分的成因问题。这些成果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有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猜你喜欢

指派宾语语义
航站楼旅客行李提取转盘的指派优化分析
连词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
语言与语义
宾语从句及练习
特殊指派问题之求解算法对比分析
批评话语分析中态度意向的邻近化语义构建
中考试题中的宾语从句
“社会”一词的语义流动与新陈代谢
汉语分裂句的焦点及其指派规律
“吃+NP”的语义生成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