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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传奇之美的激情演绎
——《史记》中的冒顿单于

2020-02-20

阴山学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匈奴史记暴力

温 斌

(包头师范学院 文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秦末,诸侯叛秦,中原、南方大战不休,匈奴首领头曼、冒顿父子惨淡经营,几度用兵,终于使匈奴和中国北方结束了草原部族四方分裂、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军事帝国,标志着古代北方草原文明以全新的独立的姿态进入到中华文明的大家庭,使文明之间的冲突、交融、融合、发展的进程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而这一切尽入《史记》之列,形就了中国古代最早的草原英雄人物的独特形象。

严格说来,司马迁《史记》在记述四方少数民族历史过程时是有所保留的,最起码他没有给匈奴历史上最伟大的首领冒顿单于列为单传,而是将他放在匈奴民族整体历史发展的《匈奴列传》中表达。恐怕是资料匮乏的缘故,也可能是冒顿的人生发展本身就与匈奴民族历史密不可分的原因。但是无论如何,司马迁在《匈奴列传》中将匈奴民族的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相对统一、由一盘散沙到军事帝国的壮大过程与冒顿的人生历史紧密相关,为后世呈现出古代北方最早的草原英雄的别样风致。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文化自发轫时起,就呈现出多元并存的状态,而由于此时游牧文明自身的零散、弱小,其并没有影响或阻滞华夏文明的整体发展,没有成为中原王朝的心头大患。但进入到秦汉之际,特别是匈奴首领冒顿出现之后,中国古代早期北方最大的游牧部族匈奴的历史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冒顿以其超人的智慧和勇气弑父头曼而自立,先后“大破灭东胡主,而虏其人民及畜产”,又“南并楼烦,白羊河南王”,收复秦时蒙恬所夺取的匈奴土地,接着“北服浑庚、屈射、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以为匈奴”。[1]3750使“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第一次于蒙古高原建立了相对统一的政权。《史记·匈奴列传》说:“自淳维以至头曼千余岁,时大时小,别时分离,尚矣,其世传不可得而次云。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国,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2]2890自此,“南有大汉,北有强胡”的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时而冲撞、时而交融的态势就世代延续发展下来。而这种“划地而治”的统治格局最初也得到了汉初文帝的认可,汉文帝曾致书单于:“长城以北,受命单于,长城以南,冠带之宝,朕亦治之”,[1]129这应该是中原农耕文明、政治主体第一次公开对草原游牧政权的国书致达。可以说,中国古代草原民族在历史上首次隆重登场、影响历史自冒顿时代起始。

草原英雄冒顿对人生价值的强烈自我肯定、对武力的无限崇拜、对权力意志的不懈追求、对草地的极度依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个体力量的充分释放,最终演变成人物传奇之美的激情演绎。

首先,冒顿的初始人生展现出草原英雄不甘命运摆布的强烈的人生价值追求。人的生存环境一般分成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两个部分,前者侧重于对群体性生产方式的影响,后者千差万别,影响甚至决定着人的成长发展。对于冒顿而言,他出生高贵,是单于之子、太子,理应承继统治,成为匈奴民族的首领。但是,其父头曼单于宠爱幼子,欲废长立幼,制造种种事端嫁祸于冒顿。最为残酷的是将冒顿作为人质送给了与匈奴对立的另外一个草原民族政权月氏,其目的就是借月氏之手除掉冒顿,为幼子即位扫清障碍。这样,冒顿不得不置身于生命的危在旦夕之间。可以想象,摆在冒顿面前的只有三种选择:一是听从命运的安排,引颈就戮;二是向父亲讨饶,表示不会与幼子争位,正常回归匈奴;三是完全臣服于月氏,成为月氏攻打匈奴的向导。然而,头曼根本不给冒顿思考之机,而是“头曼急击月氏。月氏欲杀冒顿,冒顿盗其善马,骑之亡归。”[1]3749冒顿于生命危难之际主动反抗,于看守松懈之间偷盗良驹逃回匈奴。这里就产生了一个与汉民族政治生活完全不同的一个政治命题:冒顿逃回匈奴,其行为与父亲头曼单于之愿相违,显然有违“父命”,不孝也,其命运又当如何?事实上,与冒顿身份相近的中原晋国公子重耳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所载重耳念念不忘的是“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禄,于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3]404只能逃亡他国,流浪诸侯,以待转机的出现。冒顿没有等待、延宕,而是以惊人的勇猛、果敢与命运直面、对抗,冒死回到匈奴,以至于其父对他另眼相看,“头曼以为壮,令将万骑。”[2]2888电光石火间命运转折,冒顿成为拥有了自己军队的将军,有了改变自我命运的资本。这样,顺从还是抗争,是依“礼”而为,还是听凭自我意志、奋起反击、改变命运。显然,个体人生价值追求的充分展现成为冒顿改变人生的第一要务。正如司马迁所言,匈奴人的价值观为“茍利所在,不知礼义。”对于功利、权利等人生价值的全力以赴、不虑其他,深刻地体现出生命意志的强大无比。按理说,头曼单于见其勇猛,分赏给他万余骑兵,是希望他听命自己,为匈奴政权服务,而冒顿却另有长远打算,欲弑父夺位。这里一方面要注意冒顿的“隐忍以求发展”的人生动机,另一方面要注意期间杀戮、暴力在冒顿壮大过程中的重大意义。前者说明他具有审时度势的远大抱负、政治追求,他没有在归来后怨怒父亲头曼的攻打月氏、欲置其于死地的行为,显然他将愤怒藏于心底;同时他也没有欣欣然接受安排,成为单于麾下的一名普通将领,而是借助操练兵丁之机培养死士。后者一般认为,冒顿这一过程反映出其残忍凶狠、阴险毒辣的一面,但是一定要注意到冒顿形象绝不能建立在汉民族传统文化所重视的道德文化层面上,否则就丢掉了这一草原文学英雄人物的社会基础、文化基础。实际上,冒顿从父亲将他送到月氏为人质时起,就已经明确了自我奋斗的方向,在他看来,其父听信后母之言违背传统习惯、废长立幼,已然一个因美色私情而废政的昏庸之辈,不能担当壮大匈奴民族的重任;而从头曼的所作所为来看,的确没有为匈奴民族有过突出性的贡献,唯一值得一书的是生下一个彻底改变匈奴民族命运的杰出人物冒顿。这样,冒顿具有了人生崛起的心理基础,他要成为匈奴民族一统北方草原的领军者,要成为匈奴号令天下的领袖。也就是说,冒顿萌生了极为强烈的人生权力意志,即对于天下、民族、他人的征服统治欲望。尼采认为,“权力意志”就是生命意志、生命本能,即要求人去对抗、战斗、征服;这是一种主动性的进攻和改变,所谓“生命自身的本质就是占有、伤害,去对弱者和他人进行征服,是镇压、严酷、强制和收编。”[4]而强权与暴力的结合为征服的实现创造了有利条件。作为匈奴民族的一员,冒顿深谙本民族对于征伐和杀戮的习以为常、对于个体勇猛和力量的崇拜向往、对于个体智慧能力的极度赞赏。而作为群体心理的表现则是“士力能毌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1]3743征战、杀戮是生存的必要之事。冒顿将此有力地推进了一步,他要以强权和武力来树立和维护他的绝对的统治权威,要以强权和暴力来建立自我绝对的政治威势,此改变匈奴号令不行、群雄散乱的政治状态,于是“乃作为鸣镝,习勒其骑射,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之。’行猎鸟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者,辄斩之。已而冒顿以鸣镝自射其善马,左右或不敢射者,冒顿立斩不射善马者。居顷之,复以鸣镝自射其爱妻,左右或颇恐,不敢射,冒顿又复斩之。”[2]2888连杀不听命者数人,更值得为之悚然动容的是居然训练手下射杀自己所宠爱的阏氏,以极为血腥残酷的手段来培养军队对自己的忠诚。由是,冒顿并不借助于某种思想、理念的灌输,并不采取长时间的教化改变人性的方式,而是直截了当地以强权和暴力强制性地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展现力求实效、行事简易的游牧文化习性。倘若与晋公子重耳历经十九年的颠沛流离、积蓄力量、等待时机、最终夺取晋国的统治权的经历相比,冒顿的成功更能够彰显草原英雄人物的果毅、勇敢、高大,更能够显现草原文化的独特魅力。也就是说,草原英雄人物的形就并非建立在社会道德符号的制约之下,并非按照社会形成的道德标准来实践、形成,并非以“君子”理想人格之美的标准去塑造,而是全力突出英雄人物强大的个人意志,特别是征服他人、战胜他人的勇气和力量,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则是暴力所产生的效力。由此,对于个体价值实现的全力以赴、不计其他正是古代文学史上最早的草原英雄人物传奇之美的首要元素。

其次,草原英雄人物拥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见识和胸襟,具有非同凡响的政治智慧。冒顿并非一个滥用暴力、穷兵黩武之人,而是善于把握时机、有理有节地扩充自己的统治。当他自立为单于之后,并没有向四方发起进攻,而是先稳定自己的统治。而对于匈奴邻国、强大的东胡政权而言,以暴力获得统治权的冒顿正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挑衅、发难的机会,于是不断提出非礼要求,以图制造内乱、挑起战争,进而占据匈奴民族的中心腹地,使冒顿陷入难以选择的境地。东胡先是索要头曼单于在世时的千里马,而冒顿的臣子们则坚决反对:“千里马,匈奴宝马也,勿与。”[2]2889我们知道,作为中国古代第一个建立统治帝国的匈奴来说,其游牧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了马匹的极端重要性,所谓“行国”之说也正是建立在依赖马匹等牲畜牵动的基础之上。作为草原民族的匈奴人,对于人与马的关系、马的认识更为深远、独特。马既是匈奴人须臾不可脱离的生产生活工具,又是其征战四方、迅疾无比的动力之源,匈奴人对于马的体认恐怕是古代草原民族最早的马文化,所谓“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竒畜则橐、驴、、、、”[2]2889等记载足以说明其马文化的丰富,因而对马的感情也最深。东胡人就是看准了匈奴人重视马这一点,欲将之视为宝贝的千里良驹占为己有,以此激怒匈奴人。当臣子们坚持拒绝东胡人要求时,冒顿却认为没有必要因为一匹良马而损害目前与东胡的关系:“奈何与人邻国而爱一马乎?”[2]2889实际上,冒顿正是靠良马才从东胡逃脱,就如同“飞将军”李广被俘跃良驹逃归一样,怎么不爱惜千里良驹呢?但是在冒顿看来,如果不答应东胡,就会引发其战争,而对即位单于不久的他来说就是一场灭顶之灾,因而不如先示弱而图将来,于是将千里马送往东胡。接着,东胡人又提出了更加无理的要求,要得到冒顿的一位阏氏,意图刺激、激怒冒顿,以达到发动战争的目的。阏氏是匈奴首领单于之妻,虽然无法准确把握单于是否只拥有一位阏氏,但从现存资料来看,阏氏在匈奴人眼里的地位极其尊贵,位同国母,所以当冒顿征求臣子之意时,大家都极为愤怒:“东胡无道,乃求阏氏,请击之。”[1]3743但冒顿依然极度克制自己的怒火,把自己心爱之妻送给了东胡。由此,一方面说明冒顿认为此时确实难以与东胡相抗;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接连两次满足东胡要求,是意欲激怒手下,蓄积力量;也意在使东胡轻视自己,以为软弱可欺、不堪一击,从而为彻底打败东胡创造机会。机会终于来了,东胡在占有了宝马、美人之后,又企图霸有匈奴与东胡共有的一处土地,“弃地,莫居,千余里,各居其边为区脱。”由于是一块双方均暂时未用之地,所以有的臣子就说“此弃地,予之亦可,勿予亦可。”然而,冒顿对此却有不同的见解,认为:“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之?”[1]3750此言包含多重内涵。一是冒顿视土地为国家的根本,失去了土地,国家就失去了根基;当然,此处的土地并非农业文明的基础—良田,而是适于畜牧的草地、草原。二是冒顿有着敏锐的政治地缘眼光,虽然是一块双方弃置不用的土地,但其地理位置异常重要,它是东胡、匈奴的缓冲地带,一旦此处被东胡占领,就等于被东胡占据了边疆、大门。三是如果像宝马、美女一样应允东胡,那么匈奴民族恐怕就会沦为东胡人的奴仆。所以,绝不能把这块土地送与东胡,于是,冒顿把主张将土地给予东胡的臣子全部杀掉,免除内部的纷争,然后集结匈奴的全部兵力,以闪电战突袭的方式突然进攻东胡。东胡人猝不及防,全军覆没,进而消除了当时匈奴人的最大威胁,扩大了匈奴的统治区域,使冒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匈奴领袖,成为匈奴历史上第一个扩张型、攻击型的领袖。

从这一过程来看,冒顿的成功完全不同于汉民族传统文化滋养下的英雄成长,而是草原文化培育下的草原英雄的人生传奇,其最为突出的是个体崛起、个体抗争、个体奋斗的特点异常鲜明,全然是自我意志、自我智慧、自我挑战、自我力量的形象展现。如果说汉民族的英雄成长与他人或群体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话,那么冒顿无论是勇于改变被动人生命运,还是主动挑战既有生存秩序,无论是培养自己亲信力量,还是否定他人意见,均体现出完全意义上的自我色彩、自我精神。《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郑国大臣叔詹所言:“臣闻天之所启,人弗及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从之,三也。晋、郑同济,其过子弟,固将礼焉,况天之所启乎?”[3]403其中“有三士足以上人而从之”也是重耳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与此相较,冒顿的任何行为则更具个体传奇人生自我发展的魅力。当然,草原英雄人物的个体性特征形就于草原文化的特殊土壤,草原生存环境艰难,受自然变化制约性明显,需要强大的意志、体魄战胜自然,于是就形成了“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贵壮健,贱老弱”[2]2879的价值观念,这就为突出个体力量之强大壮伟的人生追求取向奠定了基础,惟强者是从的群体心理也就形成,而冒顿能够在艰险丛生之际盗马而归,无形中就成为冲破和克服生存环境制约的英雄,使他自然超越于一般贵族人物之上,成为命运的强者。如果说汉民族传统文化背景下的英雄主要强调了“道义”“道德”上的超凡入圣,以对“正义”的虔诚持久和不懈逼近而成就人生的话,那么草原文化熏陶下的英雄则主要建立在血腥暴力的基础之上,以强悍的意志和残酷的杀戮铺就成长之路。冒顿性格果敢冷酷,以连续的暴力杀伐确立自己的地位和权威。作为最早的草原英雄,冒顿历经部落之间的争斗,作为人质而被抵押于东胡,其本质原因就是匈奴无法与东胡相抗,“弱肉强食”就是草原民族最原始的生存境遇,唯有依赖战争,才能生存下去、延续下去,由此暴力和杀戮就成为草原英雄的必要构成。这也正是冒顿由弑父而推行的一系列杀戮能够延续下去而没有遇到强大内部阻力的社会原因。在蒙古族学者孟驰北看来,“游牧民族有着强烈的暴力意识。游牧社会就是一个军营,社会的一切动作都是围绕暴力进行的。不是准备抵抗外来暴力袭击,就是准备对他人施以暴力袭击。即使是在和平年代,也潜隐着风吹草动迎接暴力或战争的警觉。”[5]冒顿具有浓烈的民族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征伐情怀。冒顿完全可以像他的父亲头曼单于一样仰人鼻息,在东胡的威胁下苟安下去。事实上,“当是之时,东胡强而月氏盛。匈奴单于曰头曼,头曼不胜秦,北徙。十余年而蒙恬死,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谪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于故塞。”[2]2887匈奴最为贫弱,完全在东胡、月氏的夹缝中生存,冒顿深感匈奴民族弱小所带来的屈辱,意欲振兴匈奴,而打败东胡、扩地千里就成为他的主要目标。冒顿以改变匈奴民族命运、地位为己任,隐忍而蓄积力量,待时而一击,成就了自我在草原英雄史上的独特地位。

最后,作为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文学最早产生的英雄,冒顿具有极为浓厚的掠夺特性。可以说,掠夺性是早期草原英雄的一大特征,由掠夺而成就功业,由掠夺而扬名天下,由掠夺而流传后世。这里意在强调草原英雄与掠夺的不可分离。作为崇尚暴力的草原民族,其暴力意识、暴力情结的喷发之处就在于不断地占据草场和财物等生存资料,尤其是在遇到了难以抗衡的自然灾害之时,在人口和领地不断扩大而生存物质难以为继之时,掠夺就成为必然的生存之路。匈奴民族在冒顿单于的率领之下,崛起于中国北方草原大地,不断征伐、杀戮,基本上统一了北方草原的各个民族、部落,其国土面积和人口极度膨胀,成为与大汉王朝北南对峙的一个强大的军事帝国。而此时的汉王朝却刚刚从战争的废墟中挣脱出来,农业文化的物质积淀、人口积淀恰恰给匈奴提供了绝佳的掠夺对象和机会。于是自高祖刘邦到武帝年间,匈奴人不断奇袭汉朝,抢掠物质、人口无数,成为汉王朝最大的外患。需要说明的是,掠夺只停留在生存资料的占有上,它是匈奴民族生存、发展的必要补充,而并非土地的占有,更不是对汉王朝的颠覆。也就是说,掠夺是草原民族在其发展延续过程中是一种必然的法则和惯例,是暴力意识的必然结果。否则就无法解释发生在公元前200年汉高祖白登之围:冒顿以四十万骑包围刘邦,纵然他人奇计百出,刘邦也无法逃脱出去。从根本上说,冒顿的所作所为就是要威慑汉朝,索取更多的利益,而不是南下占据汉朝的广袤土地,更不是推翻刘氏的统治,另立王朝。由此说明,草原英雄冒顿对草原故土有着深深的依存情怀,即使具备了君临天下的条件,也依然没有改变其固有的草原精神。

对于冒顿而言,他对汉王朝的屡次进犯,均建立在占据物质资料的基础之上,很难涉及文化之间的深度交融。而对于匈奴民族的后继者来说,积极吸纳汉民族传统文化来巩固统治就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选择。北朝16国时期汉国(前赵)政权的创立者匈奴人刘渊虽为冒顿单于之后,但对汉民族传统文化极为认同。因汉高祖刘邦曾以宗室之女“和亲”冒顿,于是刘渊也坦言自己拥有汉民族血脉,是刘氏后裔,所谓“刘元海,新兴匈奴人,冒顿之后也。名犯高祖庙讳,故称其字焉。初,汉高祖以宗女为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其子孙遂冒姓刘氏;”[6]1766从而将建立的政权号为“汉”国,表明继承、延续汉王朝的正统统治而来,且立汉王朝君主的神位加以祭拜,表明自我王权的正统合理。刘渊深谙儒家文化经典:“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尝谓同门生硃纪、范隆曰:‘吾每观书传,常鄙随陆无武,绛灌无文。道由人弘,一物之不知者,固君子之所耻也。二生遇高皇而不能建封侯之业,两公属太宗而不能开庠序之美,惜哉!’”[6]1767以上充分表明同为匈奴人的刘渊已经有意识地接受汉民族文化,运用儒家文化为政治统治服务。而对于最早的草原民族英雄冒顿而言,对抗和掠夺却是主要的方式。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差距,也恰好说明民族文化交融体现着鲜明的历史渐进过程。

综上而言,相对于灿若繁星的《史记》人物群像,冒顿显示出早期草原民族英雄的独特之美,不管是对野心、抱负的强力追逐,还是对于生存环境的积极抗争,均充满着野性、血腥的色彩,很少体现汉民族道德政治文化的深刻印记,闪现着人生个体奋斗历程的耀眼光辉,无疑是中华民族早期草原英雄系列的代表人物,充溢着丰厚的草原文化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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