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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路径探索

2020-01-17陈晓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育人

陈晓

“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路径探索

陈晓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互联网+”模式现在已经广泛应用到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当中,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改革、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网络平台。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本文提出了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路径选择:以“互联网+”为载体,确保资助工作的信息准确性、共享性、安全性;以“互联网+”为媒介,兼顾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综合素质培育;以“互联网+”为纽带,构建教育扶贫信息反馈和政策修正机制。这样有助于解决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互联网+;资助育人;贫困生;高职院校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通过一系列教育扶贫政策给予高职院校各方面资源支持。2016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明确规定了教育扶贫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当前,我国已经构建了以“奖、贷、助、勤、补、减、偿”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扩招政策的实施,高职院校生源不断增加的同时,贫困生的数量也增长迅速。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成为很多高职院校共同面临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难以保证资助工作的信息准确性、共享性、安全性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信息网络建设不完善、信息共享不足以及信息安全漏洞等方面的问题。其中,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系统的相关信息是一条自上而下的“孤链”,不同学校的不同系统之间的相关资助信息不能实现共享,信息网络建设较为落后,信息协调机制较为缺乏。同时,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知识更新难以满足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高标准,部分工作人员思想僵化,专业技术人才缺口较大。另一方面,资助信息系统中含有许多关于学生极其家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在现行管理系统中存在泄漏的可能,具有较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对于贫困生的资格认定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部分高职院校也针对此类问题制定了部分解释说明,然而在实际认定工作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一方面,贫困生的资格判定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证明,而这些材料是可以人为造假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评选工作人员难以对贫困生的家庭真实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同时,贫困生评选大多由班级同学进行投票决定,在信息不准确的情况下,其评选结果也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难以做到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的有机统一,很难有效、公平地对贫困生的贫困等级进行科学划定。

(二)难以实现对贫困生的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统一

我国高职院校所实行的以“奖、贷、助、勤、补”为主的资助体系,对贫困生物质方面的资助重于对其精神世界的教育和改造。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学校过于关注贫困生的物质生活需求,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和层次的需求。相对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对于有着敏感心理状态和脆弱自尊心的贫困生而言,并不愿意让其他同学知道自己家庭的真实状况。然而,在贫困生评选过程中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贫困生心理负担,伤害了贫困生脆弱的自尊心。另一方面,这种物质导向型的激励方式不能有效地提升贫困生的专业技能和精神境界,此类无偿性质的资助方式减少了贫困生参与勤工助学的劳动实践机会,容易让其产生依赖心态,使其逐步丧失对社会的感恩心和责任心,不利于形成依靠自身、劳动脱贫的积极心态。

(三)难以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及政策完善

高职院校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其评价标准往往只是简单的资助金额、人数等统计数据,缺乏后续资助效果的信息反馈。依据管理学的相关决策理论,信息是决策的依据,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反馈。然而,在实际学生资助工作中,将资助政策具体落实到贫困生,获取了资助人数、金额等统计数据,后续资助效果的信息反馈环节被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所忽视。由于信息的滞后性导致资助工作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贫困生的实际需求和感受难以为政策制定者所了解和掌握,学校资助专职工作人员的执行尺度和方法、效果难以做到绩效考核,不同高职院校资助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反思总结,最终导致教育主管部门难以针对资助工作进行政策修订和完善。

二、“互联网+”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的背景及阐释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相关内容显示,新时代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将从过去主要解决学生学习费用的经济资助,转变为更加注重资助育人的新模式上。从经济资助到资助育人模式的转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这种模式的转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无疑需要信息化理论和技术的有力支持。部分学者提出了“互联网+”概念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的设想,并在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中引发了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对于先了解“互联网+”的内涵。

对于“互联网+”这一概念和内涵,一般存在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是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为《意见》),指出“互联网+”代表的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以提高经济实体的创新力和生产力。第二种观点是来自于互联网企业BAT的诠释。腾讯公司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 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 阿里巴巴公司“互联网+”定义为“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 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百度公司认为“互联网+” 计划是互联网和其他传统产业的一种结合的模式,比如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因此,无论是官方还是互联网企业的理解,“互联网+”都不仅仅是做单纯的加法,而是针对不同行业或产业的特点,进行双向或多向的互动、协同,从而形成行业或产业的创新与融合。因此,“互联网+”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去理解。其一,这种结合是新时代教育扶贫工作开展的一种创新模式,将有助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使得教育扶贫资源公平、合理、有效地分配于贫困学生群体;其二,对于教育扶贫政策的制定者和具体执行者而言,就是要将“互联网+”思维高效运用到资助育人工作中来,在于政策制定、执行和反馈修正的全环节中。通过正确认识“互联网+”概念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相融合的具体内涵,结合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以探索出“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优化路径。

三、“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优化路径

(一)以“互联网+”为载体,确保资助工作的信息准确性、共享性、安全性

针对贫困生认定资料真实性、准确性问题,高职院校可以与各地民政、扶贫部门之间进行互联网数据的信息共享,选取重要数据作为评定贫困生的参考指标,既能增强信息可信度,又能保证评定的科学性。因此,国家民政、扶贫以及教育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不同部门、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将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系统的“信息孤链”改造为“信息互通网络”,构建信息共享和信息协调机制。同时,应当增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职院校资助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和培训,进一步解决资助信息安全漏洞问题,以保护贫困生信息安全和隐私。切实构建完整的从日常公文处理到贫困生数据管理、奖助贷数据、勤工助学数据、贫困生就业和心理辅导的信息链管理模块。

(二)以“互联网+”为媒介,兼顾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综合素质培育

对于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经济和物质资助是基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是核心。高职院校应该结合自身优势和学生特点,注重贫困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校内互联网信息共享,针对贫困生进行统一收录和分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通过构建民政、教育部门与高职院校、企业的互联网信息共享平台,将高职院校贫困生分派到不同企业的合作勤工俭学基地,通过参与专业性工作,以提高贫困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可以开展针对贫困生的创新创业帮扶政策,开设相关培训课程为贫困生提供专业的团队指导,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向全国相关企业、市场推介贫困生创业团队的产品成果,助力贫困生走好创新创业道路,这些举措有利于培养贫困生对社会的感恩心和责任心,有助于贫困生形成依靠自身、劳动脱贫的积极心态。

(三)以“互联网+”为纽带,构建教育扶贫信息反馈和政策修正机制

针对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缺乏后续资助效果的信息反馈问题,应当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的高度重视。对于贫困生的资助育人工作应当在发放补助和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后,进行持续的跟踪指导和信息反馈工作,减少因为信息滞后性导致的资助育人工作效果差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选配督导专员会同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跟踪回访和资助效果督查、复查,调研高职院校贫困生的实际生活需求和感受,跟踪指导贫困生的后续学习、生活、工作、创业实践等环节。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对相关调研数据进行上传和共享,有利于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措施优化,有助于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有效地修正教育扶贫政策,完善针对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1]王云飞.积极心理学视角下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探究[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

[2]王斌.微时代环境下高校资助育人平台建设与探索[J].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18(9).

[3]朱安宏.基于“互联网+”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的若干思考[J].经济与社会科学研究, 2017(1).

[4]蔡琪,姜宁,李史干.新媒体视角下高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对策研究[J].教育培训,2017(3).

[5]蒋君毅,任珂瑶.新媒体视角下高校资助育人工效提升路径研究[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9).

2020-09-04

湖北省教学科学规划专项资助一般课题“‘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研究”(2018ZB029)。

陈晓,女,湖北潜江人,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G719.20

A

1672-1047(2020)05-0028-03

10.3969/j.issn.1672-1047.2020.05.07

[责任编辑:张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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