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分析
2020-01-13崔锁文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0年8期
关键词:信息
崔锁文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沈阳 110161)
1 引言
环境污染涉及民生和社会发展,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有密切关系。进入信息化时代之后,信息公开透明成为社会治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认识到环境污染治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而是需要政府和民众共同努力才能够达到的目标,需要借助舆论监督这一重要力量,让群众参与到环境监测中去,上下一心治理好环境污染。
2 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内容
民众要参与环境监测就要拥有对环境污染治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等人员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新版环保法中,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开重要污染物体名称、排放浓度、超标排放情况,向社会展示排放污染物体的实际情况,接受社会力量的监督[1]。同时,还要求政府要主动、全面、客观地公开环境监测信息,保证民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当地环境监测处于监督的情况下,让排污企业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生产运行,才能够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
3 辽宁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3.1 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时效性的需求
辽宁省在环境污染信息公开方面有了明显进步,同时也深刻认识到环境污染治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但在信息的公开化方面各级政府还需要不断加强。当前民众对信息时效性方面的需求旺盛,迫切想要知道环境污染监测和处罚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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