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研究
2020-01-13毕少斌张昭君
金融与经济 2019年12期
关键词:养老
■毕少斌,张昭君
本文着眼于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存在的“一支独大”状况,多维探究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失衡的内外因素,创新性的利用因子分析法来研究协调发展问题。通过提炼出潜在影响因子,以2017年31个省际数据为样本,衡量了31个省际养老保险发展的协调水平,并应用于区域分析。研究数据表明经济因子、政策支持因子、养老需求因子和结构性因子对于“三大支柱”的平衡性影响显著,进而提出加强养老产品宣传与创新、优化税收政策、控制第一支柱规模等建议来促进养老保险的协调发展。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当前,我国基本实现社会养老全覆盖,但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内部存在结构失衡,第一支柱庞大,即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广却质量不高,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长期滞后。专家学者开始质疑:该制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能否保持公信力?本文深入国内不同地区养老保险三支柱的协调度,为我国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建议参考。
(一)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研究
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强制储蓄型、投保资助型和全民福利型(李红军,2000)。国内对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研究可以分成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账户模式研究其适用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袁志刚(2001)利用迭代模型比较研究了何种条件才能够发挥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混合制的长处,从而对筹资方式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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