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0-01-06监利县审计局
审计月刊 2019年12期
◆程 频 刘 佳/ 监利县审计局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随着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同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近年来,监利县审计局通过乡镇经济责任及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农村“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等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亟需整治。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尽责。各乡镇虽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但并未严格履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1)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2)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3)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村级资金拨付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通过村支书或会计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村级资金使用,村支书既是审批人也是经手人,又是报账员,村级资金使用脱离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履职不到位,机构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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