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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及策略研究

2020-01-04王武峰

科技创业月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校地飞地中山

王武峰

(中山市武汉理工大学先进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 中山 528430)

0 引言

随着校地共建研究院科技转化模式不断推广,各种新式孵化器、科技中介组织、大学园区蓬勃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困难仍然限制着经济和科技有效的结合,其中关键原因在于产学研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无法将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三方资源充分整合。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突破传统产学研模式,成为推动科技力量转化为经济发展力量的强大驱动器。中山市武汉理工大学先进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山研究院)正在探索新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模式,致力于通过校地结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校地合作的技术转移转化新模式[1]。该模式既要有效利用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专业人才、科技基础条件等资源,也要合理挖掘武汉理工大学的基础研究及知识优势,更要对接中山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的需要。

相关研究多围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展开,多数集中于对已有政策法规既定模式的讨论,尚缺乏对于新兴模式的探索性研究[2-3]。本文通过构建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的理论框架,展开对于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设计中山研究院技术创新创业转化飞地的导航、护航、续航机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1 理论框架

1.1 三螺旋理论

三螺旋理论是对双螺旋传统线性理论的发展,是基于知识商品化时代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而产生的理论[4]。由于三螺旋理论是源于国外政治生态的理论模型,对于我国校地共建科技成果转化“飞地”模式而言,有着更为深刻的本土化适应过程。传统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往往存在主体过于单一、角色及功能定位模糊等实践难题,不能有效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三螺旋理论倡导的创新机制和技术演进有利于破除科研院所的成果产业化困境,促进创新创业发展[5-6]。

三螺旋理论诞生于产学研机制创新的实践为关键环节,对指导我国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化“飞地”模式具有很强的适用性。首先,从适用环境来看,三螺旋理论建立在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和前沿的科技成果基础之上,政府、产业、科研院所之间有着良好的互动;其次,从适用问题来看,三螺旋理论为完善传统产学研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了理论基础,其关键在于三螺旋主体的创新和区域协调性“产学研”系统等内容[7],主要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理论体系不完善、行为主体过于单一、角色及功能定位模糊、合作模式单一等问题。最后,从适用目标来看,三螺旋理论的理论目标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创新效率,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实现我国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因此,利用三螺旋理论来指导建立“飞地”模式,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1.2 “飞地”经济理论

1.2.1 不平衡增长理论

在区域经济中,产业发展与其生产要素禀赋有紧密联系[8],对于绝大多数区域而言,其各个产业人力、物力和产业结构都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产业发展潜力由此凸显,这就导致了地区经济的不平衡增长[9]。要推动地区经济增长,走全面发展道路是对强资源禀赋产业潜力的浪费,可集中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优先发展潜力大的地方,通过先发展的地区带动其他地区协同发展[10]。对区域经济而言,“飞地”模式带来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完善和市场机制优化,对于具有优秀资源禀赋的产业能够产生巨大的推动效应,同时通过政策倾斜,保证了技术成果落地的有效性,政府在宏观层面上进行调控,能够加快经济点发展速度,促进生产要素流通,起到经济带动作用。“飞地”模式利用“飞出地”在技术、理论上的创新和“飞入地”原生资源优势,创造出一个具有强大自我成长能量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在智力、生产要素、创新三者集合的模式中,利用增长极的内推力量契合当地独特的生产要素与政府的倾斜保护,对自身发展不断推动的同时也促进区域生产要素的流通,对整个区域经济进行推动,构成发展的良性循环,有利于实现技术成果的转移与转化和地区共同创新。

1.2.2 梯度转移理论

创新活动是区域发展梯度的决定因素,高梯度产业的创新活动上比低梯度产业更为常见,强度也更大,并且生产活动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发展会逐渐由高梯度向低梯度转移[11],这也解释了为何应该首先发展产业结构更好、更具创新性的、资源禀赋更高的产业,再通过产业和要素活动传递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12]。“飞地”模式将高校的创新活动引入到地区,激发地区创新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地区产业的升级与优化,强化产业自身的内部驱动,使高梯度产业能够迅速得到发展[13]。从产业角度而言,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的合作基础首先在于高校根据对共建地区的科学判断,以产业结构更优秀、资源禀赋更好的产业作为合作支点,对产业进行定点培养,以基础研究为基底,创新活动为动力,集合地区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创造具有活力的高梯度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和聚集效应,以带动其他产业乃至整个地区发展。

1.2.3 共生理论

“共生”强调异体间相互依存、互惠互利[14]。在“飞地”经济中,技术、知识等资源待转出的地区需要向周边地区进行能量辐射与拓展自身的动力与需求,而技术、知识等资源待转入的地区存在接受创新活动、新的产业结构等创造更大经济活力的需求。“飞地”经济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通过合作实现技术与资源的优势整合,加快各种生产要素的流通速度,拓宽生产要素的流通渠道,“飞入地”和“飞出地”在相互合作中联动发展、协调共生[15]。而对于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方面,高校的研究成果往往过于理论化,不具备落地性,而区域经济的经济活动往往具有创新性与实验性,将高校的理论成果进行实验室中试后,小规模投入市场,再逐渐深化,能够有效促进高校与地区之间实现技术成果融合,进而实现技术成果的共生。

1.3 技术锁定理论

科技创新成果推广中,新的产业结构、新的技术成果由于现有路径的影响无法展开等原因,技术锁定对成果转化成效有一定限制作用[16]。技术锁定的核心在于现有路径存在的基础,具有创新性的新路径太过实验性,企业不是不愿创新,而是不敢创新,而其原因主要在于市场的活力不够以及政府难以从根本去推动企业创新[17]。

从长远来看,技术锁定阻碍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不利于科研技术院所探索发现的热情迸发,进而导致社会生产技术停滞不前。校地共建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园区飞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突破技术锁定的困境,有效解决地域分离的限制,将科研院所、产业、政府等主体紧密联系起来,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下的校地共建研究院,保证了高校以最合适的窗口去面对市场,最大化实现“专业对口”,研究院的成立保证了高校的产出有合适的窗口去进行中试,便于技术成果的进一步转化。

基于此,三螺旋理论、飞地经济理论以及技术锁定理论综合影响校地共建研究所的机制创新、资源配置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因此,结合国内校地共建研究院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推进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创新设计及策略选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从实际情境出发对研究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适用于研究视域广且理论体系尚未完全构建的探索性问题研究[18-19]。目前学术界对于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及其“飞地”模式的相关理论开展了广泛研究,但是对于如何根据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飞地”模式创和策略未得到一致结论。因此,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及策略研究适合运用群体案例研究的方法。

2.2 案例选择

选择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校地共建研究院作为样本与中山市武汉理工大学先进工程技术研究院进行对比研究,兼顾了不同地域、学科背景下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且取得了一定成绩,发展态势良好,具有代表性;案例均为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资料从高校、研究院官方网站和权威媒体报道中获取,呈现的资料更加真实与客观。具体如表1所示。

2.3 数据来源及收集

首先,系统梳理与校地共建研究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相关的国内外政策,将其作为校地共建研究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设计的政策驱动因素;其次,从国内外典型校地共建研究院“飞地”模式中选择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剑桥大学等作为研究对象,其基本资料来源于各高校官网以及公开性文件;第三,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和分工、利益分配、实现路径等层面对案例资料进行整理。

3 案例研究

通过中山研究院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的对比分析,总结归纳其“飞地”模式的利益分配、实现路径以及政策导向特征,分析中山研究院现有成绩及不足,从导航、护航、续航等视角提炼并设计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及策略。

3.1 导航机制

科学技术成果转移成为区域间资源流动共享、以先进促后发的必要环节[20]。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要求激发多视域、多平台资源的流动性,避免市场机制的自由调节对区域间协调发展的阻碍。针对具有不同发展基础、不同资源优势区域的差异化技术转移方案,从区域间的发展属性、产业结构等各方面对接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构建区域间技术转移转化的空间联动机制[21]。中山研究院科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需从专利、人才、成长等视角完善导航机制设计。

(1)专利导航。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专利研发,不仅对校地共建研究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起到促进作用,还导航其“飞地”模式进一步完善。围绕中山研究院优势资源与专利技术,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基于中山家电、五金、灯饰、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集中资源进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以及健康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围绕高性能材料研发、关键技术突破及材料绿色、高效、智能。协调优势学科不同方向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山市的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创新顶层设计,校地共建研究院各参与主体之间协作计划制定发展蓝图和框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实现路径;在政策环境下继续引进人才进行培养,增强官、产、学、研、资合作,将资源充分发挥。

(2)人才导航。人才资源对于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建设具有重要导航作用。首先,实习期间的双导师制,不仅能帮助学生和老师找到合适的领域进行研究,还能促进研究生在研究领域进行独立研究的同时主动接受跨学科教育,成为多领域跨学科性人才;其次,中山研究院联合武汉理工大学举办的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学科竞赛,以及成立创新工作室,有助于学生理解中山市企业的现实需求,高效地开启职业生涯;有助于选拔优秀学生作为创新储备人员,培养学术人才;第三,研究人员工作、科研的保障机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研究课题和产业项目的质量,还促进了“政产学研资”多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快产学研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3)成长导航。中山研究院结合武汉理工大学优势学科,建立连接市场、产品和技术的综合路线图,为开发产品确定研发策略与研发投资组合策略,将先进工程技术、采购与市场联系起来。对传统产业辅助先进智能技术与营销策略,帮助实现转型升级。产业转型企业在萌芽初创期要承担技术、市场的双重风险。需要洞悉市场、分析客户、形成初步创意构想、组建团队寻找技术实现路径。考虑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校地共建研究院针对中小企业设立的专项计划,中山研究院应该通过专项资金、创新计划等方式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鼓励、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链。

3.2 护航机制

通过中山研究院与其他案例校地共建研究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分配、激励机制进行对比分析,从“飞地”模式参与主体利益分配、风险补偿以及长效激励等角度设计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的护航机制。

(1)利益分配机制。首先,以最大限度保障发明人利益为原则,协调大学与发明人之间的关系。依托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为目的,在立法上充分考虑发明人的权益,从而平衡两者关系;其次,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之上落实大学主体地位,高校拥有较大自主权将有助于研发和成果转化;第三,借鉴国内代表性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模式,探寻使用权发展新模式,推进科技成果受益分配制度改革。

(2)风险补偿机制。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必须坚持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因此利益分配机制是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是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动力源。在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风险和收益存在于合作谈判以及合同条约商定等关键环节。因此,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建设成功的关键在于设计一套具有个性的、系统的、全面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风险补偿机制。中山研究院应加快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不断研究开发技术交易风险保障措施,建立科技风险大数据平台。

(3)长效激励机制。围绕怎么激励大学、研究院和地方政府、企业等能够持续的开展合作等视角,校地共建研究院首先应该在法律上保护发明人权利,并下放收益分配自主决定权。其次,简化审批、审核程序,压低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时间成本。最后,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引才生态环境。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潜力,用活用好存量人才,营造爱国奉献的良好氛围。吸纳更多更好的人才将有利于校地共建研究所的科学研究和中山市的未来发展。

3.3 续航机制

针对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飞地、创业飞地、园区飞地,从成功转移转化中试基地、“孵化器+”、平台等角度设计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的续航机制。

(1)中试基地建设。加强科研体制创新,有创新才有突破。武汉理工大学以科技入股的形式与科技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与科技公司合作,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中试基地的建设。中试基地的建设有助于传统行业转型高精度型科技企业形成完整的产学研体系,基于中试基地完善并形成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协同创新的管理体系,涉足多领域、多视角的创新创业行为,积极研发具有自主创新意识的知识知识产权和专利,维持突破式发展热情和势头,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合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孵化器+”建设。着力深化产学研合作,按照“先进标准—技术改造—做强产业”模式,促进传统产品向智能化产品转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在三重螺旋体系中促进机构环境之间的联系是刺激创新发展和传播的重要因素。因此,积极推进技术交易市场、专利事务所、创投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等服务机构与孵化器联合,或在孵化器设立服务工作站,与孵化器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3)创新平台建设。社会发展、行业动态、客户需求迫使传统行业采取科技创新。发展创新技术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成为时代的要求。基于平台的生产技术创新成为行业的必然。基于高校传统学科群,中山研究院鼓励建立跨学科的研究中心、实验室、创新创业团队,以强大的创新文化和协作开发努力快速应对动态竞争格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为占据未来市场份额,展现其创新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政策引导,加大对科技发展的专项资金,实施产业技术联盟,以及促进产学研创新平台的发展。

4 结论与启示

4.1 结论

本文以中山研究院为研究对象,通过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飞地”模式进行对比分析,揭示中山研究院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推动飞地经济在校地合作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合理应用。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需要以相应策略作为支撑。

(1)针对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导航机制,从专利导航角度设计中山市产业转型升级所需专利的技术路线图、人才导航角度布局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职业发展、成长导航角度规划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路线。

(2)针对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护航机制,从收益分配机制探讨学校和地方政府、使用科技成果的企业之间收益分配,从风险补偿机制转移转化失败风险从长效激励机制推进大学、研究院和地方政府、企业等持续地开展合作。

(3)针对中山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续航机制,从中试基地建设、“孵化器+”建设、平台建设合作搭建完整的技术成果转化链。指导中山研究院及其他类似研究院厘清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规律并设计科学、高效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模式,推动校地合作研究院良性、持续和稳定发展。

4.2 启示

对武汉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高校牵头的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多案例研究,可得到如下管理启示:

(1)针对特定模式设计多主体、多层次的保障机制。现有的对推进各类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及机制主要集中于特定人才、财政以及奖励等方面,但是对于特殊地区、具体情境下的校地共建研究院应结合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现状因地制宜。从系统的要素、功能、结构等视角对校地共建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飞地”模式保障机制进行设计。

(2)完善系统的配套利益分配政策体系。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模式的利益分配是高校科研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支撑。因地制宜地打造具有针对性的利益分配机制,系统全面地整合高校成果转移转化的竞争力,能够有效地提高了科研工作者的研发热情。

(3)促进“技术研发+产业化”紧密结合。建立成果转化平台,把成果与市场需求进行准确对接,同时突破高校自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的局限性,高效地整合政府财政金融政策、社会团体支持等有用资源,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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