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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认同的基因、现实问题及未来走向

2019-12-24张国祥姜伯奎唐豪

武陵学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交融中华文化民族

张国祥,姜伯奎,唐豪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020)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根本特质与精神命脉,而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而灿烂的文化,要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需要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时指出:“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1]同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再次提出“四个认同”[2]。2015年8月24日至25日,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个认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他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3]至此,“五个认同”的理论框架基本成形。在“五个认同”中,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其他四个认同的根基和起点,如果没有“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其他四个认同就不牢固,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华文化认同所承载的“缺席即无席”的使命和无以替代的精神内涵。

一、中华文化认同的层次和特点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的智慧结晶,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中国各民族基于共同的文化基因对中华文化发自内心的“肯定性体认”[4]。就中华文化认同的内涵而言,具体包括信念认同、价值观认同、传统文化认同、中华民族认同、生态文明观认同等方面[5]。中华民族是当前我国56个民族的统称。一方面,中华民族是中华文化的创造主体和实践主体,经过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形成了今天璀璨的中华文化;另一方面,通过中华文化这条主线,可以将中国各民族的文化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多彩的文化网络。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通过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来“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6]。中华文化认同能促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的认同,是各民族文化自信的表现。在中华文化的滋养、调和、引领下,中国各民族基于共同的文化根基和清晰的文化脉络融洽相处、团结和睦。一个稳定的多民族的国家,既需要秉持共有的根性,也需要保持各民族文化本身的个性,还需要形成各民族之间交流、对话的文化体系,在此背景之下,形成文化认同。

(一)中华文化认同的层次

中华文化认同具有层次性。以对中华文化认同的主体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内部认同和外部认同两个层次。内部认同在先,是根本;外部认同在后,是表象。中华文化的内部认同和外部认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内部认同作基础,外部认同不会持久;缺乏外部认同的呼应,内部认同会显得很偏狭。通过内部认同和外部认同两个层面的观察与解读,我们可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理解中华文化认同的内涵。

1.中华文化的内部认同。内部认同是一种由内及外的观察视角,指中国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价值信念和精神追求的认知与理解并自觉地把它作为自己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模式。内部认同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共同的图腾崇拜,如中国各民族都认可自己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各民族有着共同的文化起源和文化信仰;第二,共同的价值观念,如爱国统一、和谐发展等理念,中国各民族认同中华文化所承载的价值信念和精神追求,并以这些价值观念指导自己的实践;第三,共同的文化体系,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的措施,各民族文化之间有了交流的条件,同时自汉代以降“独尊儒术”,各民族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较深,由此在共同的文化体系之下,各民族以相同的文化标准参与社会秩序的构建。内部认同的作用十分明显:第一,中国各族人民发自内心的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获得外部认同的必要前提和条件。没有内部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便不能形成,也不会获得外部的尊重和认可;第二,内部认同能调和各民族文化的差异,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友好。

2.中华文化的外部认同。外部认同是从由外及内的视角,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共同体来进行观察[7]。外部认同是其他国家、地区及其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可、尊重和关注。外部认同的原因、表现、群体构成十分多样,能反映被认同的文化在世界的地位、影响力大小以及传播力强弱。中华文化外部认同的作用主要在于:第一,增强中华民族的民族自信心、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第二,促进不同国家、民众间的交流互动。比如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由于沿线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较大,这时便可以借助文化认同来化解彼此之间的误解[8],进而加强与沿线各国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

(二)中华文化认同的特点

中华文化延续五千年没有中断靠的是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而且中华文化认同具有根源性、多样性、包容性以及连续性等特点,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概而言之,根源性是内核,文化认同是各民族对国家、对民族产生认同的根源;多样性是前提,没有文化多样性就不存在文化认同;包容性是基础,不同文化之间需要包容性来调和差异,实现交融;连续性是条件,不同文化长时间的交融可以缩小差异和模糊边界。因此,对于中华文化认同来说,这四个特点缺一不可,少了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促成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

1.中华文化认同极具根源性。是指中华文化认同是中国各民族对国家、民族、执政党、社会主义道路等认同的思想源头和精神主线,中华文化认同不仅串连起各民族,为各民族文化之间的沟通交流搭起桥梁,同时为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条件。中华文化认同具有根源性特点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华文化认同发源于各民族文化,其产生离不开各民族文化的支持,中华文化对各民族文化的内容进行了“扬弃”,去粗取精,充分吸纳了其中的精华;第二,中华文化认同调和了各民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得各民族在中华文化的框架下和谐共生,一同发展。

2.中华文化认同中文化来源的多样性。中华文化认同具有多样性是从组成中华文化的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言,不是说中华文化认同有多种。多样性指中华文化是由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交融而成,文化基础的来源和内容都十分丰富多元。多样性是中华文化认同的前提,没有文化的多样性,就不可能存在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共同基因,也形成不了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文化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一方面,中华文化是中国56个民族文化共性的集中表现,其融合了各民族的文化特点和文化精髓,具有代表性;另一方面,中华文化在各民族文化中都能找到出处,各民族文化中有中华文化的影子,这是中华文化蕴含了56个民族文化个性的表现。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后所形成的精神成果,中华文化认同从其产生之时便具有多样性的基因。保持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可以为中华文化认同提供土壤,丰富中华文化的内涵,同时也有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适应性。

3.中华文化认同极具包容性。包容性指中华文化认同能够发掘、吸收、容纳、借鉴中国各民族的文化精髓,找出各民族文化中的最大公约数,使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大家庭大放异彩、相得益彰,充满活力。中华文化之所以能涵括56个民族的文化特性,就是因为它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能减少或消弭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误解。包容性在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第一,找出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基因,通过这些共同点,搭建起连接不同文化的桥梁;第二,通过调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推动各民族达成文化共识。包容性不仅有助于中国各民族文化间的和谐相处,同时也有助于各民族间的和谐相处,在共同的文化认同基础上进一步交流发展。

4.中华文化认同具有连续性。连续性是指中华文化在形成之后,文化脉络和文化传承延续不断,在历史上未曾中断过。连续性的具体表现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中华文化与时俱进,通过契合所处时代的背景,不断充实新内容,在日臻完善的同时,保持住了自身传承的稳定性;第二,中华文化从未中断与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与交流,通过吸收和借鉴其他优秀文化成果,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中华文化历经数千年而脉络不断,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未曾发生过中断的文明与中华文化认同的连续性密切相关。中华文化认同的连续性也是中国一直以来能作为多民族国家存在的基础。

二、中华文化认同的基因

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有其必然性和客观性,以各民族文化交融与否为界线,大致可以把中华文化认同分为各民族文化交融之前和各民族文化交融之后两个阶段。在各民族文化交融之前,各民族之间便具有了某些共同的文化基因,这些文化基因是中华文化认同形成的根和基础。各民族虽然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但是因为这些文化均产生于中华大地之上,有相同的历史遭遇,因此彼此之间或多或少具有相同的文化基因,而且这些相同的文化基因既是各民族联系的纽带,也是形成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随着各民族交往的增多,各民族文化具备了交融的条件。通过或激烈的方式,如战争,征服民族同化被征服民族或被同化也是常事;或温和的方式,如贸易交往中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的交流与传播,中华文化认同逐步形成。各民族文化中的共同基因是文化认同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和碰撞是文化认同的催化剂,二者共同促成了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与展开。可以说,中华文化的认同史在本质上是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史、融合史。

(一)各民族文化基因的共同点

文化的要素包括制度、精神、行为、器物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内容使文化的内涵变得立体和丰满。在中华文化认同形成之前,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文化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在文化种性和源头上有着共同的文化基因。具体来说:

1.法律、政治和经济等制度方面的共同点。制度即是指以法度和规范为核心,社会组织按照一定程序颁布和实施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总和[9]。各民族文化在制度方面,有以下三方面的相同点:第一,法律制度,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前者仅指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后者除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之外,还包括各民族的民间习惯法。以各民族生态保护的习惯法为例,清末京族地区流传有《封山育林保护资源禁规》,规定了保护山林木条、封山的位置、惩戒方式等内容[10]。蒙古族最早的“约孙”规定,“其国禁草生而属地者,遗火而草者诛其家”,意即不能在草木生长期进行挖掘,不能放火烧毁草场,如果违反,全家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11]。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等民族在生态保护的民族习惯法中亦有相关规范[12]。第二,政治制度,包括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制度等,依照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的划分,政治制度可分为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两类。在秦朝统一中国之后,在中华大地上无论哪个民族建立的王朝,都十分认同并一以贯之地践行中央集权制。第三,经济制度,也基本遵循人类社会演进规律。马克思曾说,“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3],即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五种依次更替的经济制度,分别是原始公社经济制度、奴隶制经济制度、封建制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华各民族交融之前,除少部分民族外,大多数民族的经济制度都处在相同或近似阶段。

2.民族思想、宗教信仰及伦理道德等精神方面的共同点。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精神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14]。中国各民族在精神方面有三个共同点:第一,统一思想。“大一统”的理念根植于中国各民族的心灵深处,得到各民族的一致赞同[15]。历史上,中华大地上不论哪个民族都有维系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的思想,并且各民族都为实现这个目标共同努力过。除汉族建立的王朝外,少数民族也曾多次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性政权,如鲜卑族建立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契丹族建立了辽朝;女真族建立了金朝;蒙古族建立了元朝;满族建立了清朝。第二,宗教信仰。中华大地上存在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道教等宗教,各民族大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回族、维吾尔族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傣族、阿昌族、佤族等民族信仰南传佛教,藏族、蒙古族、门巴族等民族信仰藏传佛教等。以上宗教的教理教义中均有劝人为善、待人友好、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内容,这些内容成为各民族之间精神上的实质连接点。第三,伦理道德。各民族都主张尊老爱幼,强调社会和谐等。藏族的格言中说到“母亲育儿多辛苦,最初怀胎步履艰……长大只听妻子话,父母责备白眼翻。子母相见如仇敌,这种人落地狱间,永世受罪难脱难,念此应以孝为先”[16],该格言阐释了母亲生儿育女的艰辛,劝导为人子者应孝顺父母。在汉族的伦理道德中,不孝被列在“十恶”之中,《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就将不孝列在第八[17]。子女有孝敬、赡养父母的责任,这在维吾尔族的民间谚语中也有体现:“没失去父母的人,不知父母的可贵”,“就是饿死也不抛弃父母”[18]。

3.生产方式和婚姻生活等行为方面的共同点。各民族文化在行为方面有以下相同点:第一,生产方式,56个民族中的大多数民族的祖先很早以前就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息、繁衍[19]。各民族选择何种生产方式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有很大关系。在古代,中国各民族的生产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农耕模式,一是游牧模式。相应的,这两种生产方式所孕育的文化便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二重变奏,构成了中华文化形成和发展的主要脉络与重要机理,不论汉族还是各少数民族,都以君临华夏、入主中原为最高政治追求[20]。第二,婚姻生活,各民族大多实行一夫一妻制,强调家庭、家族观念,在婚姻生活中有一系列相似的禁忌。《左传》中提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强调在一定血缘关系内男女不能成婚。对此,中国各民族的习俗中有相似表述。景颇语中的“通德拉”特指景颇族的传统道德,通德拉规定同姓不能通婚,如“尚告”“尚念”“直闪”皆为刀姓,故不能通婚,兄弟间也禁婚,如“梅普”“梅荷”是兄弟,所以二者的后辈之间不能通婚[21]。苗族亦有同宗不婚、同姓不婚、姨表不婚等习俗[22]。

(二)各民族文化交融的实践

中华文化认同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在中华文化认同形成中,各民族文化之间在诸多方面进行着碰撞、调和以及交融,最终促成了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具体而言:

1.冲突碰撞中的交融。民族之间的冲突碰撞不可避免,冲突最激烈的形式莫过于战争。中国各民族在冲突碰撞中的交融体现在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就内部而言,各民族之间在历史上发生过诸多冲突、摩擦甚至战争。以战争为例,各民族之间的战争有四种类型:第一,民族压迫和掠夺的战争与反抗民族压迫和掠夺的战争;第二,分裂祖国、破坏统一的叛乱与镇压叛乱、维护统一的战争;第三,封建王朝统一全国的战争;第四,不同民族的统治者为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进行的战争[23]。就外部而言,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也发生过较多激烈的冲突。以战争为例,有明朝东南沿海抗击倭寇、明末清初郑成功收复台湾、近代中国各族人民共同抵抗日本侵略者等的战争。民族之间的交融与碰撞的程度有关,激烈的碰撞可以产生深入的交融。战争等形式虽然残酷,但是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全方位交融。在内部冲突中,各民族增加了了解,强化了沟通;在对外冲突中,中华民族同仇敌忾,共同御敌,在并肩战斗中增强了友谊,加强了民族团结,增强了民族凝聚力。

2.制度文化的交融。中国各民族制度文化的交融是温和的,是在长期的商贸往来和人文交流中进行的,体现在少数民族对汉族文化的自觉学习。当然,制度文化的交融是潜移默化的,需要较长时间。儒家文化中的制度文化是各民族学习的典范。中国各民族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大,他们大都以儒家学说及其行为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事标准和价值指南。中华民族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其中至为关键和决定性的因素便是儒家文化[24]的影响。以边疆少数民族为核心建立的政权都主动接受过儒家文化,比如汉国刘渊、前秦苻坚,北魏拓跋宏等。唐朝瓦解以后,契丹、党项、女真等建立的辽、西夏、金等政权也积极吸收儒家文化的营养[25]。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尚和合、求大同、崇正义等思想,不仅能调和各民族的差异性,而且还成为各民族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3.宗教信仰的交融。中国各民族大多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有些民族信仰佛教,如傣族;有些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如回族;有些民族信仰萨满教,如鄂伦春族。不同宗教信仰之间易产生冲突,并且一旦产生冲突往往难以调和;但是宗教信仰一旦交融成功,其稳定性也极强。中国各民族宗教信仰的交融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信奉不同宗教的民族能和谐相处,互不干扰。第二,主动或被动放弃原有的宗教信仰,接受其他宗教信仰。宗教信仰的交融方式有激烈的,也有温和的。如伊斯兰教在新疆各民族的盛行便是以激烈的方式实现的。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9世纪末10世纪初,于阗、龟兹、鄯善等地区佛教得到空前传播,新疆各民族大多信奉佛教[26]。10世纪末叶,信奉伊斯兰教的喀拉汗朝开始了对于阗的战争,经过前后20余年的战争,于阗战败,伊斯兰教推行到新疆的整个西部和西北部[27]。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民族虽然共同信仰伊斯兰教,但是在时间上有早有晚,接受的方式和程度也有显著区别[28],这与当年伊斯兰教传播的路径和方式有直接关系。

4.语言文字的交融。语言文字是日常交流不可或缺的媒介,各民族在语言文字中的交融体现在:各民族虽然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但是在长期交往中又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其他民族语言文字的影响,从而出现了各民族互相使用、互相借鉴其他民族语言文字的现象,在此过程中,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发生了变化、更迭乃至消亡。在语言文字的交融过程中,某些民族的文化由于各种原因被“丢失”,如满族大多数普通百姓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也不会写本民族的文字,大多用汉语进行日常交流。再如回族,唐宋元以来的回族穆斯林逐渐放弃了原来所使用的阿拉伯语、波斯语、突厥语及其他语言,采用汉语为本民族的交际语言,建立以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主流文化不但加速了回族的形成,而且对进一步强化回族对中华文化认同感起了重要促进作用[29]。我们要正确看待各民族语言文字演变的现象,一方面某些民族的语言文字的消失,可能会削弱文化的多样性;但从另一方面看,一种文化的消失又会孕育新的文化,这是文化更迭的正常现象。

5.民族裂变中的交融。中华大地幅员辽阔,各民族在地理上形成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空间分布格局[30],为民族间的交融提供了绝佳的物理条件。中国各民族中很多是由其他民族裂变演化而来,彼此之间存在着或浓或淡的血缘联系。可以说,各民族的形成史便是一部不同民族的交融史。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民族出现分化消亡,有的民族被其他民族吸收同化,任何民族在族源上都不是纯粹的,都有其他民族的血缘和基因。比如汉族的形成,源于“华夏”,而“华夏”又是夏、商、周三代诸部落融合的产物[31]。又如裕固族,源于古代漠北的回纥,在其发展进程中,藏族、蒙古族和土族等民族对裕固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32]。据不完全统计,中华大地上曾有160多个民族,但是最终只有56个民族延续至今,这也说明中国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里碰撞激烈,相互交融之深广。

三、中华文化认同中存在的误区

综上所述,中华文化认同的内容包罗万象,内涵极为丰富,但是囿于观察者自身的局限性,在对中华文化认同进行解读时出现了诸多认识误区:错误界定民族文化的内涵、忽略各民族文化之间的联系、将中华文化与中原文化混为一谈、混淆“五个认同”之间的关系等。这些认识误区的产生一方面与观察者自身的素养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实务界和学界长期以来未对相关问题进行厘清有直接关系。基于此,在讨论中华文化认同时有必要消除这些误解。

(一)误区一:狭隘认识民族文化内涵,把民族习俗等同于民族文化本身

民族文化所涵盖的领域和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前者包括衣食住行、生产工具等,后者包括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宗教哲学以及风俗习惯等。正确认识民族文化内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助于提升文化认同感,顺利开展民族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民族文化存在的错误认识集中体现在两方面:

1.狭隘界定民族文化的内涵,忽视民族文化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当成该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甚至是全部内容。各民族因为所处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风俗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如北方民众的主食以面食为主,南方民众的主食以稻米为主;回族同胞由于信奉伊斯兰教,有不食猪肉的习俗等,但是这些习俗只是相关民族文化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不能因为各民族在生活习俗、语言文字、生产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就据此认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全然不同,不能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是不科学的,也是有害的。

2.错误理解民族文化与民族习俗之间的关系,未能认识到民族文化是对民族习俗的包容与提炼。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首先,民族文化与民族习俗之间的联系紧密,民族文化中包含民族习俗,民族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族文化,二者不能割裂;其次,民族文化包括但不限于民族习俗,民族习俗仅仅是民族文化诸多内容的一个方面,民族习俗不能完全代表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如果将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等同起来,就不当延伸了民族习俗的外延,缩小了民族文化的内涵;最后,民族文化离不开对民族习俗的提炼和升华,民族习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民族习俗也体现了某一民族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透过民族习俗可以深入认识该民族及其文化。

(二)误区二:忽略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客观联系,把民族文化割裂开来

《道德经》第八十章中描述了一种小国寡民的状态,“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然而这种状态在不同民族的交往中很难出现。各民族的文化虽然产生于各民族内部,但其影响范围却不会局限于民族内部,民族文化具有天然的外溢性。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往来使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成为可能。但是实践中人们对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存在一些错误认识,突出表现在两方面:

1.夸大不同民族文化的个性,忽略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共性。不可否认,各民族文化中都存在着有别于其他民族文化的特质,这些特质既是民族文化个性的表现,也是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种个性就无限夸大其差异性,更不能由此忽略了各民族文化间的共性。正如前文所述,中国各民族在交融之前,便在制度、精神以及行为等方面具有了很多共同的文化基因,并且正是这些共同的文化基因才促成了中华文化认同的形成。因此,忽略各民族文化之间共性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

2.夸大不同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割裂各民族文化之间的联系。一方面,中华大地上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独立而自恰的,有自己的体系和传承,但是这种独立和自恰并不意味着该民族文化是封闭的。另一方面,中国各民族文化之间的联系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而且各民族文化之间的联系有强有弱,然而彼此之间不是完全隔绝的文化孤岛。过于强调不同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割裂甚至否认各民族文化之间的联系,也是十分片面的。

(三)误区三:限缩中华文化的内涵范围,把中华文化等同于中原文化

中华文化发端于中原地区,中原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最早的文化因子和中华民族最早的国家形态[33],对中华文化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中华文化在演变过程中,除吸收中原文化外,还汲取了其他诸多民族的文化精髓,这些优秀文化共同促成了中华文化的形成。但是,实践中人们对中华文化存在一些误读,主要表现为:

1.将中华文化和中原文化划上等号,过于限缩中华文化的内涵范围。中原指黄河中下游地区,主要为汉族和先后同化于汉族的各族人民所居住的地区,是中国各民族活动的中心舞台[34]。由于中原地区物产富饶,因此在中华文明进化和发展过程中,中原文化始终引领着华夏文明的走向和文化发展的方向[35]。但是即便是中原文化的地位如此重要,中原文化也不能完全代表中华文化,直接将其与中华文化等同,如果这样就会抹杀了其他民族文化对中华文化形成所作的贡献,而且这种观点有大汉族主义之嫌,是一种文化霸权的表现,不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2.未能准确诠释中华文化的内涵,忽略中华文化和中原文化等子文化的互动关系。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历史积淀极为厚重。“中华文化”中的“中华”二字除了包括汉族之外,还包括其他55个民族,中华文化不仅仅是汉族等民族的文化共识,更是涵盖其它55个民族的文化共识。中华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之间有良好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中华文化通过吸收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文化精华,形成博大精深的文化百花园,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与沟通。另一方面,中华文化好比是O型血,既可以向其他文化输血,也可以被其他文化输血,中华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关系,没有优劣之分。

(四)误区四:混淆“五个认同”间的关系,把中华文化认同置于枝节地位

为处理好中国的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团结,习近平总书记适时提出了“五个认同”理论。“五个认同”理论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之本,也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36]。“五个认同”理论是指导我们处理民族关系的思想指南。但是在理解和把握“五个认同”时,实践中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没有认识到中华文化认同在“五个认同”中的重要性,未能深刻领会中华文化认同在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国家凝聚力中所起的作用和蕴含的价值。经过数千年岁月的洗礼,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早已融入到各自的文化血液中,“五个认同”理论好比是一棵大树,中华文化认同便是这棵大树的树根,其它四个认同建立在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之上。正是因为有了中华文化的滋养,中国各民族之间方能摒弃纷争、融洽相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始终是各民族的主流认识。由此可见,只有在中华文化认同的指导下,其他四个认同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中华文化认同的地位和作用,才能促进各族人民对国家、民族、执政党和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2.没有认识到“五个认同”理论内容的层次性,将中华文化认同与其它四个认同置于平行地位甚至将其置于其它四个认同之后。正确认识到“五个认同”的层次性,对于指导民族工作的有序开展、科学分配工作时间和精力大有裨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解决了,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才能巩固。”[37]也就是说,中华文化认同处在“五个认同”中的第一层次,在“五个认同”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脉络和价值传承,各民族在自觉认同、认可中华文化后,对国家、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便会顺理成章。此外,践行“五个认同”理论,对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38]。

四、中华文化认同的未来走向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如何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传承下去是中华民族全体成员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中华文化认同对于促进民族团结、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展望未来,中华文化认同应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传承与创新上下功夫,摒弃各种错误认识,重塑中华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具体来说,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发挥“五个认同”理论的引领作用,促进中华民族形成水乳交融的命运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民族共同体

在开展民族工作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五个认同”理论对巩固民族团结、提升民族凝聚力的作用,通过文化认同,培育、引领、指导各民族的价值追求,促进中国56个民族形成联系紧密的命运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民族共同体。

第一,在国家层面,借助文化认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各族人民强化对中华文化的认识和认可,促进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环境和氛围,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民族文化政策、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民族风俗习惯等具体政策是发展民族文化的关键,也是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关键[39]。国家要通过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上述政策,为中华文化认同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适宜的政策支持。

第二,在民族层面,促进一体多元格局稳固发展。多元一体格局是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一体”是指中华民族,“多元”则是指五十多个民族单位[40]。推动各民族在中华文化认同的前提下进行沟通交流,使各民族融入相同的文化体系、文化背景和文化语境中,减少因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差异所带来的摩擦,调和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各民族是中华文化的创造主体和实践主体,在日常生活中每个民族都应自觉遵守和维护中华文化,多做有利于促进中华文化认同的事情。

第三,在社会层面,社会各类主体要通过不同方式宣传、推广中华优秀文化,为中华文化的传播提供便利条件,拓宽传播范围,提升传播效果。此外,社会各类主体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新中华文化,不断推动中华文化与时俱进,使中华文化永葆先进性。

(二)进一步吸收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生命力、竞争力

为丰富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中华文化应进一步吸收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精髓,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生命力、竞争力。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第一,对内而言,中华文化和中国各民族文化联系紧密,相互促进。中华文化是中国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中华文化的形成离不开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补益,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也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因此,各民族对于自己的文化要有自信心,对中华文化要有自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41]同时,中华文化应该吸收国内各民族文化中的最新成果,不断充实和丰富自身的内涵,在双向互动交流中,促进文化自新。中华文化除了汲取国内各民族优秀文化之外,还应该主动“反哺”各民族文化,保护文化的多样性。

第二,对外而言,中华文化除了立足本土之外,也需要有全球视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文化,来体现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和人类文明的多元性。首先,要有选择的学习别国的先进文化,把它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其次,以外部文化为镜子,进行文化自省,不断改进和创新;最后,还要加强文化传播,不仅要学习别国的先进文化,还要将中华文化传播出去,让其他国家和民族听到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提高中华文化在世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发掘中国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基因,促进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

如前所述,中国各民族具有共同的文化基因,这些共同的文化基因是联系彼此的精神纽带,也是形成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共同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有增减变化,与之相对应,各民族文化之间交融的切入点也会随之变化,因此我们要从历史演变和文化传承的角度发掘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基因,具体着力点有三个:

第一,认真梳理历史,在各民族文化发展脉络中探寻更多共同的文化基因。通过对各民族文化脉络的全方位梳理,找出彼此之间交融的连接点,以巩固和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根基。各民族文化好比一座座文化富矿,即便我们已从中提取了较多的共同文化基因,但仍有丰富的文化基因尚未被发掘。因此,今后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共同点的发掘和提炼,推动中华文化认同获得新发展。

第二,加强对话,正确看待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联系紧密,在地位上没有高下贵贱之分,二者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各民族文化汇聚成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是对各民族文化的提炼和升华,二者应加强对话,在互动中携手同行。

第三,求同存异,平衡好各民族文化的一致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在加强中华文化认同的过程中不能过于强调民族文化的一致性,要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允许民族文化百花园百花盛开,以此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在开展民族工作的实践中,既要巩固和发展中华文化认同这一目标,又要兼顾各民族文化的特性。

目前中华大地上有56个民族,共同的文化基因是联结彼此的纽带。基于共同的文化基因,中华文化认同得以产生和发展,中华文化事实上已成为各民族文化的骨干和主流。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就是对其自身文化的自信,是对国家、民族、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自信的基础。有了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我们在处理民族问题、调和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团结、提升民族凝聚力、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方面就了主心骨。同时,中华文化与其它文化在交流时,要坚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观点[42],求同存异,和谐共荣;要纠正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错误认识,发挥中华文化认同的积极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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