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以共享单车为例
2019-12-21马德芳王梦凯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
马德芳, 王梦凯
(首都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 北京 100048)
解决我国共享经济市场存在的问题, 促进市场规范化、制度化, 除了需要企业家们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观能动性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外, 还要构建科学完善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共享型企业具有网络性、外部性和社会性等特点, 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不适用于新兴的共享型企业。 本文针对共享型企业的运营问题和行业特点, 结合各利益相关方的需要, 探索符合共享型企业发展要求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研究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企业除了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外,还要满足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多种需求,承担社会责任。在此之后,多位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范围作出了补充和完善,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扩展到了经济、法律、福利、教育等方面,并且要求企业在提高本身利润,发展自身经济实力的同时,承担起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增加社会福利的义务[1-2]。Carroll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都纳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3]。
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卢代富、黎友焕和陈留彬等人指出,企业获取利润的过程中要主动承担对员工、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责任[4-6]。李伟阳等为企业实现社会责任定义了四条标准: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降低企业经营对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追寻企业价值最大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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