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原生态”?
——对全球化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反思
2019-12-21姚慧
文艺研究 2019年5期
姚 慧
“原生态”一词,曾一度成为音乐领域描绘“原汁原味”民歌的热点词汇,同时也是中国音乐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高频词汇。检索“中国知网”,截止2018年底,以“原生态民歌”为主题的文章754篇,受关注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可以说,在中国语境中和一定时期内,“原生态”代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向。然而,在2011年和2012年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委员会第六、七届常会上,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决议分别列举了系列被不当使用的词汇,其中就包括authenticity,它在中文语境中和非遗保护领域内通常被译为“本真性”,其所指基本可以对应“原生态”①。决议认为,这些词汇的不当使用暴露出部分申报国对于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特定章节缺乏充分的理解,违背了《公约》起草者的价值观和《公约》精神②。2015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IGC)第十届常会又审议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其中第八条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和活态性应始终受到尊重。本真性(authenticity)和排外性不应构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和障碍。”③就此可知,决议所以“禁用”“本真性”等不当用词,正是为彰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性和活态性的充分尊重。与固态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塑造了它的变异性和特殊性,故学理上并不需要追问本真、探求本源,也难于判断何为“本”、何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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