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长期护理保险受益资格评估机制分析
2019-12-21尚浩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7期
尚浩
(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河北 承德 067000)
所谓受益资格,即已经购买保险的顾客能够享有相应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条件。长期护理保险是专门为失能人员或者是有失能风险的人员提供的防御应对措施,因而,身体失能程度的鉴定,是长期护理保险受益资格的第一要点。除此之外,失能程度的鉴定还包括年龄、家庭护理的可获得性以及个人收入水平、个人经济状况等等。我们作为一名保险从业人员,应该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受益资格进行一个有效的评估和规制,以此来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一、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受益资格评估现状
(一)有关受益人的年龄规制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已经在部分地区进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考察工作。其中,该保险除了在上海有年龄限制的话,其余地区均没有年龄限制。我们需要知道,该保险主要是为有失能风险的人员提供风险保障,其本质上并没有年龄限制。如果我们对其进行强制的年龄限制的话,那么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社会公平,也会使该保险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如果我们不对其进行年龄限制的话,那么政府的财政支出就会增加,但是也会使该保险得到一个更加公平的应用。因而,是否进行年龄限制,是当下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1]。
(二)有关给付条件的规制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对于“失能”的评判标准不统一,标准分散凌乱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行带来了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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