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收入分配效应*
——基于CGE-IMH模型的分析
2019-12-13朱跃序宁方林
税收经济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分配
◆朱跃序 ◆宁方林
内容提要:文章编制了包含2102组工薪家庭的超大微观SAM,并以此为基础构建CGEIMH模型,对不同免征额下工薪家庭的收入分配结果进行了模拟分析和研究。其结论是,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性改革的背景下,应当对免征额的作用进行重新定位,免征额作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门槛”体现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即可;纳税人在个体负担上的差异可通过专项扣除体系进行体现,过分提高免征额反而不利于公平性的改善。
一、引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即为大众所熟知的“免征额”提升至每月5000元,并于2018年10月1日先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在缺乏动态调整机制的情况下,经济发展带来的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从而把个税免征额调高与否推向了舆论的风口。现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税制确立以来,免征额已经历过四次调整。但近年来将免征额提高至一万元的呼声从未止歇,其主要依据是居民生活成本不断升高。不可否认,免征额应随着居民生活成本的增加而提高,但是否应以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收入水平作为参考标准值得商榷。
Goode(1964)等学者认为免征额在个税税制中的作用包括:(1)征管便利;(2)保障基本生存;(3)增加累进性;(4)区分家庭差异。我国当前免征额制度受到诟病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无法做到对家庭差异性的区分。参考美国个税税制,完整的费用扣除体系应当包含基本费用扣除和差异扣除,而我国此前的免征额实际上被设计为基本费用扣除,承载着纳税人在抚养义务、赡养负担、医疗费用、住房成本等多方面的个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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