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纵向政府职责体系建设的路径探索
2019-12-13阿丽娅艾比布拉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关键词:体系
阿丽娅·艾比布拉
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府部门与内设机构权利、明确职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积极推进政府改革工作,并提出纵向政府的职责体系构想。以纵向政府为前提,需要实现对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调整,并将其作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关键,同时与国家机构改革的有效性存在十分紧密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对建设路径的探索,深化改革工作的整体性效益。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改革工作,为建设纵向政府职责体系奠定基础
早在2015年,国务院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同时在很多领域已经取得了理想的成果。但是在长期发展中,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其之间的“混合”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职责体系的构建。因此,要想实现纵向政府职责体系建立的目标,必须对传统政府机构存在的弊端进行处理,同时摒弃旧思想、旧模式,以此来实现对政府工作的创新。
首先,政府可以打破“职责同构”的模式,实现对政府机构的优化设计。根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职责与事权,可以设置与各级政府相符合的事权机构、职责机构,以此来打破传统政府工作模式的禁锢。除此之外,还应该在规制的过程中,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运行过程进行合理调整。通过动态化的方式,对政府进行有效规范,同时对行政体制予以完善,实现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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