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商务法》实行后的若干问题
2019-12-13郝梦园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郝梦园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也以其惊人的速度增长。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在我们享受着其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它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①我国的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开展比较滞后,我国的大部分电子商务立法都分布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直到2018年电子商务法的出台。
一、《电商法》带来的改变
(一)对电商平台的规制
电商平台是我们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媒介,可能平时对电商平台不直接接触所以不太清楚其所发挥的作用。其实电商平台是连接我们消费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关键一环。如果我们在互联网购物的过程中出现了商品质量问题甚至侵权行为。在我们联系不到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信息不够明确时,为了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电子商务法》规定了,当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电商平台明知或应知此情况,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时,其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当电商平台没有尽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核义务,或者没有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时,电商平台需要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这就能更好的规制电商平台的不作为,从而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二)对电商经营者义务的明确
《电商法》的出台对电商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免除了小市场主体登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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