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不动产交易中的欺诈法律问题
2019-12-13李春平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李春平
中共甘南州委党校,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747000
一、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市某区房地产商于房屋出售广告及社区建设示意图上标注小区内有游泳池及附近在建设施(超市、健身中心等),刘某是该地区有名的健身达人,见小区规划范围内有游泳池,遂购置该社区三套房产,购房款及其他尾款总额达470多万元。入住小区后,三年内小区及附近所有设施建设完成,唯独未见规划方案中小区内游泳池。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其他尾款470多万元。
案例二: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停留于广州东莞的张先生欲在东莞商业街附近购置一套房产,中介刘某于网络渠道获取到张先生购房信息,遂将商业区东北部一处老宅介绍给张先生,张先生以相对实惠的价格(略低于市场价10%)购入,后听邻居议论说该老宅中曾有人自杀,张先生遂以中介刘某向其隐瞒宅中死过人这一事实,以隐瞒和欺诈的行为使其错误购买房屋,请求判令刘某返还购房款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上述两个案例是真实发生的,法院对于两个案件也给予了不同的判决。案例一中,刘某的请求得到实现,法院以开发商虚假宣传使刘某产生错误的认知,而错误的处理了自己的财产,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而案例二中,张先生的请求并未得到实现,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请求,法院认为中介的行为并未构成欺诈,仅仅是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并未使张先生产生错误认识而错误处分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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