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下的群体性事件治理模式探讨*
——以环境群体性事件为例
2019-12-13温馨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温 馨
成都海关缉私局,四川 成都 610000
一、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
互联网的稳步发展为网络舆情提供了平台,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为群体性事件提供了土壤,互联网发展下的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宽容度越来越高,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越来越强,宽松的网络言论环境为人民群众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心声提供了可能性,要有效的管控必须厘清二者的内涵。
(一)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类型根据标准的不同有不同的结论。根据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范围不同,可以划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群体性事件;以参与者行为的激烈程度不同,可将其划分为暴力型与保守型;根据行为是否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划分为合法性与违法性群体性事件……总之无论哪一种群体性事件,均是以一定人数为基础,表达同一诉求为目的的多人行为。
(二)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
舆情,是一种观点的集合,不同于个人的观点,更多的是一个社会里多数群众对于某一个事物或者现象的态度与观点的结合,这种观点是一种占据主流的看法,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着事件的变化发展而有所改变。网络舆情是舆情在互联网领域的衍生品,在我国是于2005年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以后才发展起来的,网络舆情不同于网络舆论,网络舆论仅仅是一种网民言论,而舆情更带有政治色彩,刘毅的《网络舆情研究概论》指出:“舆情是由个人以及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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