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分析与探讨*
2019-12-13刘长江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李 琼 刘长江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新疆 阿克苏 843000
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因地制宜的引导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政府、市场合力的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合作式的服务组织,联合多样化的融资模式,提升农村经济合作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农村最大的资源就是土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有之路。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融资担保,这对土地流转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南疆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来看,就是要从土地规模化经营着手,全面落实“三权分置”制度,正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才能有序稳妥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一、南疆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特点
近年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对激活新疆农村经济方面有重大意义,南疆地区土地确权、流转工作在自治区战略部署下稳步推进,总体上呈现出逐步上升、局部发展迅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跃的局面。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以来,农村土地流转率明显提高,流转规模逐年增大,但总体上较全国平均水平低。具体来说,南疆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其一,流转面积总体上升;其二,南疆与北疆相比,差异明显,新疆土地流转大多数在北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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